导读: 农村的朋友对家庭联产的概念应该是非常熟悉和亲切的。上世纪80年代初,我也是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见证人,受益人从十几岁就来到了城市,但是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实行的时候,我当时作为家庭成员承包的土地还在我母亲的名下,几十年都没有变过。 所谓的家庭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意义,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意义是什么
农村的朋友对家庭联产这个概念应该是非常熟悉而又亲切的,在80年代初期,我也是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亲历者,收益者,虽然从10多岁参加工作来到了城市,但在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实施时,我作为当时的家庭成员,所承包那一份土地到现在还在我老妈的名下,几十年来一直没有变化。
所谓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是将集体经济的土地,以村社作为集体经济组织的代表,与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签订土地承包经营协议,以家庭作为承包方耕种经营土地的一种方式。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根据发包方和承包方签订协议的内容,履行相应的权利和义务。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打破了过去以集体为生产经营单元的模式和长期困扰农村的大锅饭制度,由集体经营改为家庭承包经营,所谓联产是指统的部分,统的意思是土地的性质属于集体所有,行使的是所有权,是由集体经济组织统一发包;家庭是承包经营的主体,种什么,怎么种,所获得的收益除了必要的费用以外,土地收益全部归家庭成员所有,行使的是经营权。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刚实施之前,吃饭问题是农村的大问题,同样的土地,同样的人口,由于不能充分调动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农民辛苦一年,除了上交国家的公粮,集体的提留以外,余下的就是农民按照出勤工分分配的口粮,农民自己种粮却要面临无法填饱肚子的困扰。
1982年1月1日,关于农村工作的第一个中央一号文件正式发布,明确指出
包产到户、
包干到户都是社会主义
集体经济的生产责任制。从此以后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得到进一步完善和巩固,已经成为我国农村最主要的经营模式和制度,1986年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法》的颁布实施,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以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法》
第十三条的规定, 农民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以及其他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承包。家庭承包的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耕地承包期届满后再延长三十年,草地、林地承包期届满后依法相应延长。
几十年来,每年的中央一号文件都是关于三农方面的政策和措施,最近几年为了进一步巩固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成果,进一步明确了土地所有权与经营权各方的责任和义务,对家庭承包的土地、宅基地等进行了确权,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形式更加深化,土地承包周期不断延长,总体上处于长期保持不变。
随着我国脱贫攻坚取得阶段性的成果,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在继续巩固提高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前提下,为了确保土地经营的最大价值,在确保粮食耕地红线和粮食耕种面积、提高粮食产量和粮食安全的前提下,提高土地的综合利用率和综合效益,国家出台了一系列乡村振兴战略的政策措施。
按照土地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的原则,家庭承包的土地可以流转、租赁、抵押贷款等方式,实现土地的优化利用,增加土地的综合效益和附加值,由家庭承包经营向规模经营、集约化经营方向过渡,但前提条件还是以家庭联产承包责任为基础,家庭还是经营权的主体,被流转方与流转方是一种合作的关系。
综上所述,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是我国农业生产的一种基本制度,经过几十年的实践证明,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是与我国当前农村生产力水平相适应的经营方式。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实施,有利于提高农民的生产积极性,提升农村生产水平,也是确保我国粮食安全的基础。随着社会经济形势发展变化,在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基础之上,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将赋予与时俱进的新内容。
总结:以上内容就是对于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意义,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意义是什么的详细介绍,文章内容部分转载自互联网,希望对您了解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意义有帮助和参考的价值。
版权声明
本站搜集来源于网络,如侵犯到任何版权问题,请立即告知本站,本站将及时予与删除并致以最深的歉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