旷工解除劳动合同还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吗,旷工多少天才能解雇

张强律师 法律头条 2022-10-19 20:40:04

导读:旷工解除劳动合同还需要是否付出经济补偿金?旷工几天可以被辞退?还有童鞋说劳动法没有规定旷工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单位以旷工解除劳动合同为由违法。不想多解释,翻出一篇老文章,周

旷工解除劳动合同还需要是否付出经济补偿金?旷工几天可以被辞退?

还有童鞋说劳动法没有规定旷工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单位以旷工解除劳动合同为由违法。

不想多解释,翻出一篇老文章,周末有空可以看看。以此为参考。以下为正文:

员工旷工多少天,企业才能解除劳动合同?三天?五天?七天?15天?经常被企业HR问到,那就结合现在的司法实践来谈谈这个问题吧。1.旷工是什么意思?

《汉语词典》对旷工的解释是指劳动者在正常工作日不请假或未经批准而缺勤。

实践中一般理解为,除员工因不可抗拒因素不能履行请假手续的情况外,员工不按规定履行请假手续,不按时上班。通常指无正当理由的缺席,一般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1.未履行请假手续或未经批准擅自离岗的;

2.请假期满未续假或请假未获批准未归者;

3.乙方不服从合理的工作安排,未能按时到安排的岗位工作的。

旷工是任何企业都不能容忍的,因为企业支付的是劳动报酬,购买的是员工的全职劳动,违反了企业的劳动纪律,还可能给企业带来损失。那么,一个员工旷工要几天才能被辞退呢?

第二,旷工天数的最早解雇依据

至于旷工天数,最早的依据是《企业职工奖惩条例》(已废止)第十八条。该条规定,员工无正当理由经常旷工,经批评教育无效,连续旷工超过15天,或者一年内旷工超过30天的,企业有权予以辞退。

从上面的规定可以看出,当时连续旷工需要15天,一年内累计旷工需要30天以上才能辞退,相当于现在的辞退。

需要注意的是,旷工天数应为工作日,企业在计算旷工天数时应扣除休息日和法定节假日。

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连续旷工时间计算问题的批复(劳社部函[1998]5号)中认为,连续旷工15天以上应当理解为连续旷工15个工作日以上。在计算具体天数时,应扣除休息日和法定节假日。

3.公司解雇一个连续旷工三天的工人合法吗?

关于员工的旷工天数,除了在已废止的《企业员工奖惩条例》中有规定外,到目前为止,中国大陆的劳动法律法规和文件中没有具体规定。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只规定员工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严重违章。

但是台湾省有明确规定。台湾省劳动基准法第十二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不经事先通知解除合同:6。无正当理由旷工三天,或一个月内旷工六天。

既然没有直接的法律依据,那就看企业规章制度了。《劳动合同法》授权企业制定规章制度管理员工。只要这些规章制度是经过民主程序制定的,不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并向劳动者公示,就可以作为处理劳动争议案件的依据。

这就是问题所在。企业在规章制度中直接把原来的15天减为3天有效吗?

按照目前的司法实践,判决基本是依据企业的规章制度。实际上,普遍的标准是缺勤3天作为解雇的标准。只要企业在其规章制度中规定员工连续旷工三天可以辞退,且规章制度是经过民主程序制定的,并已告知员工,法院基本都会支持。

以下实际案例供参考: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2016)苏民申2164号民事裁定书:欧某超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二)项关于”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以卿友秀”累计旷工三个工作日,或累计旷工三次”、严重违反其《员工手册》为由,解除与卿某秀的劳动合同符合法律规定。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2016)渝民申1345号民事裁定书:因赖某奇未于2014年9月1日至9月3日至希尔顿逸某酒店上班,希尔顿逸某酒店以赖某奇旷工3日为由,依双方所签劳动合同为据,解除了与赖某奇之间的劳动合同......希尔顿逸某酒店解除与赖某奇之间的劳动合同并不违法。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2016)鄂民申1398号民事裁定书:可口可乐公司基于李某耀连续旷工三天的事实,依据上述规章制度作出即时与李某耀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在实体上并不违反法律规定。因此,李某耀主张可口可乐公司单方解除与其劳动合同实体上违反法律规定的再审申请理由不成立。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2014)粤高法民申字第2011-2059号裁定:金某公司发出《关于催促到岗的通知》,通知包括张某红等49人在内的员工到新厂上班,否则按公司的规章制度处理,但张某红等49人仍未前往新厂上班,应视为旷工。金某公司根据《金某电器有限公司员工奖惩制度》的规定,以张某红等49人连续旷工三天为由,解除与张某红等49人签订的劳动合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属于合法解除劳动合同,故张某红等49人的上述申请再审理由均不能成立,本院不予采纳。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2015)粤高法民申字第631号裁定:本院认为,本案的争议焦点是广某公司是否违法解除与张某军的劳动关系,根据广某公司提交的《员工手册》第十章第十三条的规定,无故连续旷工三天(含)以上者,违纪解除劳动合同...但张某军未在2013年5月4日、5日、6日上班,已经连续旷工三天,且未能说明旷工原因,应认定为无故连续旷工三天,根据上述《员工手册》的规定,广某公司解除与张某军的劳动合同未违反法律规定,无需向张国军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2014)苏审二民申字第553号裁定:本院认为:苏某达公司的考勤制度经员工讨论、单位工会同意后实施,马某所在的电仪分部亦曾组织员工对考勤制度进行了学习。该考勤制度规定,连续旷工3天及以上者属于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行为,公司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该规定不违反相关法律规定。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2014)高民申字第02548号裁定:本院认为,白某辉已签收《驻家办公期结束通知》的邮件,但其未按《驻家办公期结束通知》回塞某翁信息公司办公室办公,违反了《驻家办公协议》中约定其应履行的义务。白某辉已收到塞某翁信息公司向其送达的《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显示白某辉旷工3天。塞某翁信息公司依据《员工行为手册》的相关规定以及《驻家办公协议》的约定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并无不当。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2014)浙民申字第437号裁定:王某元8月中旬才回科某公司上班,即使按其主张的假期,旷工亦已超过3天。根据科某公司的考勤制度规定,员工月旷工3天或年旷工6天以上的,公司可单方解除与该员工的劳动合同。因此,科某公司解除与王某元的劳动合同,不违反法律规定。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2015)渝高法民提字第00015号判决:本院再审认为,本案中,聚某公司认为李某贵违反公司管理规定,连续旷工三天以上,依照公司管理制度规定解除与李某贵的劳动关系合法有据。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2015)吉民申字第916号裁定:依据可口可乐公司考勤管理制度关于“员工连续旷工、旷课(缺勤带薪培训)三天以上或者连续十二个月内累积五天及以上的,公司可即时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且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的规定,可口可乐公司对高某给予辞退处理并未支付经济补偿并无不妥。

4.连续2天可以被辞退吗?

如上分析,对于连续旷工天数,裁判一般是尊重企业规章制度的。如果企业更进一步,规章制度规定连续旷工两天可以辞退,是否可行?

在我看来,即使企业做出这样的规定,也不违法,因为目前任何法律都没有相应的规定。是否合理,见仁见智。从司法实践来看,法院基本都会支持,因为法官不敢说连续旷工两天被辞退不合理。

让我们看一些案例: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2016)粤民申1812号裁定:巫某群在其请假未获批准的情况下未按玮鸿公司安排的值班日期上班,已构成旷工两日,玮鸿公司依据《员工手册》第七章第17条“连续旷工2天或全年旷工累计达5日以上予以解雇或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解除与巫惠群的劳动合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不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2014)高民申字第03004号裁定:本院认为,依据《员工手册》规定,员工旷工两天以上的,属于严重违反规章制度,万某安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截至2012年8月2日,王某水累计旷工天数已经达到了《员工手册》规定的劳动合同解除条件。万某安公司向王玉水的户籍所在地邮寄了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王某水本人签收了该邮件。万某安公司已经将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有效送达给王某水。二审法院认定万某安公司解除王某水的劳动合同理由合法成立,送达程序有效,处理并无不当。王某水申请再审的理由不能成立。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2014)粤高法民申字第122号裁定:原审诉讼中,封某县烟草专卖局向原审法院提交的2010年12月《考勤月报表》,证实袁某兴在2010年12月15日起连续旷工超过两天。封某县烟草专卖局是广东省烟草肇庆市有限责任公司封某县分公司,其举证的《肇庆市烟草行业员工奖惩制度》是经肇庆市烟草专卖局(公司)第五届第六次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的。该奖惩制度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标准为“处以记过处分后仍再犯者;或旷工两天及以上者”。因此,原判决认定封开某烟草专卖局是合法解除其与袁某兴的劳动合同理据充分。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2014)渝高法民申字第00361号裁定:按照人某乐公司《员工手册》的规定,若员工连续旷工2天,人某乐公司即享有劳动合同的单方解除权。龚某在春节假期结束后,应当及时至人某乐公司南川明润店报到上班,但其却一直未再上班,其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的行为,已构成旷工。人某乐公司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成就,其以龚某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为由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并无不当。

公司规定你旷工一天就被辞退怎么办?我觉得这有点得寸进尺,挑战普通人的认知尺度,估计很难得到支持。

5.如果公司没有规定,但是员工确实连续旷工,可以辞退吗?

在这个问题上,可能要看裁判的裁量了。例如,上海市一中院(2009)沪一中院初字第3411号判决书认为,“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应当遵守诚实信用原则。作为劳动者,诚实信用原则表现为忠实履行勤勉义务,不需要用人单位以规章制度的形式具体规定。被上诉人杨无故旷工四天,严重违反了劳动者的勤勉义务。因此,即使公司未能告知其员工守则的内容,也不妨碍公司解除劳动合同行为的合法性。”

当然,如果裁判以企业没有规章制度为由不支持企业,也不能说有问题。如果你的生意遇到这种情况,请自便。

6.事业单位可以以工作人员连续三天不上班为由辞退吗?

如果是事业单位,想辞退员工就得慎重。不要连续旷工三天被辞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第十五条明确规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连续旷工超过15个工作日,或者一年内旷工超过30个工作日的,事业单位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注意我这里的词是“辞退”,通常指的是“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这里要区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我们常说的“劳动者”的区别。一般来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指有编制的工作人员,而不是与事业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

《劳动合同法》第九十六条规定,事业单位与实行聘用制的工作人员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没有规定的,适用本法有关规定。《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属于国务院的“其他条例”,所以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与其解除聘用关系应以《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为依据,不能依据《劳动合同法》操作。

如果是针对已经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事业单位也可以制定规章制度,规定连续旷工三天就可以辞退,因为《劳动合同法》规定事业单位与与之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按照《劳动合同法》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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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结:以上内容是对解除劳动合同还需要旷工付费补偿金以及旷工多少天可以被辞退的详细介绍。文章内容部分转载自网络,希望对你了解旷工可以有多少天解除劳动合同有帮助和参考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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