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保险和医疗保险合并了吗,生育保险正式并入职工基本医保

张强律师 法律头条 2022-10-19 09:52:04

导读:生育保险和医疗保险是否已经合并,并且生育保险已经正式纳入员工基本医保本报讯(记者李恊)昨日,国务院办公厅公布《关于全面推进实施生育保险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的意见》,明

生育保险和医疗保险是否已经合并,并且生育保险已经正式纳入员工基本医保

本报讯(记者李恊)昨日,国务院办公厅公布《关于全面推进实施生育保险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的意见》,明确生育保险基金正式并入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统一征缴,统筹层次一致。也意味着2016年开始的生育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试点后正式落地。

实施意见提出,要按照保留险种、保障待遇、统一管理、降低成本的总体思路,推进两险合并实施,实现参保同步登记、基金联合运行、征管一致、监督管理统一、经办服务一体化。通过整合两项保险资金和管理资源,增强两项保险资金的共济能力,提高综合管理效率,降低管理运行成本,建立适应我国经济发展水平、优化保险管理资源、实现两项保险资金长期稳定可持续发展的制度体系和运行机制。

根据实施意见,将生育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两项保险合并实施,实现参保同步登记、基金联合运营、征管一致、监督管理统一、经办服务一体化。所谓统一参保登记,就是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在职职工同步参加生育保险。在实施过程中,要完善参保范围,结合全国参保登记计划摸清底数,促进实现参保覆盖。

根据意见,两险合并后,新的用人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率按照用人单位参保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比例之和确定,个人不缴纳生育保险费用。同时,根据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和生育待遇需要,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建立费率确定和调整机制。同时,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严格执行社会保险基金财务制度,不再单独列示生育保险基金收入。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待遇支出中,设置生育待遇支出项目。

两险合并后,将实行统一的定点医疗服务管理。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与定点医疗机构签订相关医疗服务协议时,应当在协议内容中增加生殖医疗服务的相关要求和指标,并充分利用协议管理加强生殖医疗服务的监控。落实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药品目录、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

实施意见提出,促进生殖医疗服务行为规范。将生育医疗费用纳入医保支付方式改革范围,推进住院、分娩等医疗费用按病种付费、产前检查等方式。医疗费用原则上由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与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充分利用医保智能监控系统,加强监控和审核,控制生育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

意见强调,两险合并,确保职工生育期间生育保险待遇不变。生育保险福利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规定的生育医疗费和生育津贴,所需资金从职工基本基金中支付医疗保险。生育津贴发放期限按照《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产假期限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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