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购房离婚后房产怎么分割,一方婚前购买的房产离婚时如何分割

张强律师 法律头条 2022-10-18 21:31:11

导读:婚前购房款离婚后房产如何分割,离婚时一方购买的房产如何分割?有的人婚前以个人名义购买房产,婚后继续还贷。但是,如果婚后双方离婚,这套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可以分吗?应该怎么

婚前购房款离婚后房产如何分割,离婚时一方购买的房产如何分割?

有的人婚前以个人名义购买房产,婚后继续还贷。但是,如果婚后双方离婚,这套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可以分吗?应该怎么分?

关于这个问题的法律规定如下: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部分适用的解释(一)第七十八条: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向银行借款,婚后以夫妻共同财产偿还贷款,不动产登记在首付款人名下的,离婚时由双方协议处理该不动产。依照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房地产归登记方所有,未偿还的贷款为登记方的个人债务。婚后双方共同偿还贷款及相应的房产增值部分。离婚时,不动产登记一方应当按照《民法典》第1087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87条第1款:结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没有达成协议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本着照顾子女、妻子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根据上述法律规定,现将我所办的离婚案件分析如下:

首先房产的权属由双方协商解决。如不能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将判决房产归登记方所有。

其次,对于未还贷款部分,收单方房产个人债务由收单方房产自行偿还。

再次,婚姻存续期间共同还贷的部分,应当按照照顾子女、妻子和无过错方的原则进行分割。具体分割比例一般由法官酌情等额或分割。

参考案例1:

位于天津开发区某街205号的房屋登记在原告栾某名下,原告于2009年5月25日签订《天津市商品房买卖合同》,该合同载明房价款694420元,首付544420元,公积金贷款15万元。原告于2009年6月10日签订了《抵押合同》和《天津市个人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合同》,原告办理了150000元的公积金贷款,均为资本金偿还,贷款期限自2009年6月5日至2029年6月5日。婚后(2010年1月-2016年1月),原告还贷本金共计146875元,还贷本息共计179979.27元,其中102000元由原告母亲用个人钱款支付。2016年2月,当她起诉离婚时,贷款已经还清。原告于2011年3月18日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庭审中,原告和被告均认可该房屋目前价值为105万元。

协商不成后,法院判决房产归原告所有,原告应赔偿被告婚姻存续期间共同还贷及房产增值部分,赔偿金额为56271.82元(计算方法为:房屋现值105万/(购房时房价694420+已偿还贷款本息179979.27-)。

参考案例2

2014年X月,被告人马以个人名义购买路31婚前号房产,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以个人名义办理银行贷款,每月还款2100元。2014年6月,原被告与原被告双方登记结婚。婚后原被告与原被告双方共同还款。从2014年6月到审判,期间约90个月。按每月贷款额2100元计算,婚后双方共同还贷的部分为2100元* 9月= 18.9万元。法院判决房产归被告马某所有,马某偿还后续借款,并赔偿原告王某共同借款还款的一半,即18.9万元/2 = 9.45万元。

总结:以上内容是对婚前 离婚后房产购买的房屋如何分割以及一方婚前购买房产离婚时如何分割的详细介绍。文章部分内容转载自网络。希望了解婚前/买的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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