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介绍一下,探讨:找不到投诉(举报)人

张强律师 法律头条 2022-10-14 17:48:21

导读:详细介绍一下,讨论:找不到投诉人(举报人)接到投诉通过电话联系投诉人。但是投诉人没有接电话?电话一直占线吗?你有没有被这个“不靠谱”的投诉人“坑”过?边肖就遇到了这样的情

详细介绍一下,讨论:找不到投诉人(举报人)

接到投诉

通过电话联系投诉人。

但是投诉人没有接电话?

电话一直占线吗?

你有没有被这个“不靠谱”的投诉人“坑”过?

边肖就遇到了这样的情况。

日前,浙江金华市场监管局开发区分局邱斌市场监管所执法人员接到投诉人电话,称其在邱斌街某超市购买的火腿排骨已经过期,孩子吃到肚子里了,但商家拒绝赔偿。在这家购物超市,当事人要求市场监管执法人员到场调解。

市民在超市购买过期零食。

群众利益高于一切。接到投诉后,邱斌市场监管所领导安排一名副所长和相关执法人员赶赴一家超市进行现场调查。然而到了超市后,并没有找到投诉人。我问了业务负责人,负责人支支吾吾。检查超市货架,也没有发现投诉人提到的火腿排骨。

投诉处理一波三折曲折处理投诉。

电话联系投诉人,但投诉人不接电话...

一连串的问题引起了执法人员的思考:

这是假投诉还是别的?

细心的执法人员决定再次检查一探究竟...

再次查明,涉案火腿排骨是在超市退货区发现的,与投诉人提供的信息完全一致。

经调查,商家承认涉事火腿排骨过期后未及时下架,投诉人投诉信息属实,因为当天,投诉人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后,商家与投诉人达成协议,及时下架相关产品,投诉人已离开。

所以执法人员一到超市就找不到投诉找不到涉案产品。

秋滨市场监管所认为:本案中,投诉人虽与商家达成一致,然而商家销售过期食品的违法行为事实存在,依法应予处罚,当日,经分局领导批准对商家的违法行为立案调查。邱市场监管所认为:本案中,虽然投诉人与商家达成了协议,但商家销售过期食品的违法行为实际存在,应依法予以处罚。当天,经分公司领导批准,对该商户的违法行为进行了调查。

金华市市场监管局开发区分局特别提醒:

当消费者在超市购物时

看商品外观是否异常。

货物的包装标签是否完整?

检查生产日期、保质期等。

看是否过期。

特别是,你应该保留你的购物收据。

用于维权。

来源:金华开发区市场监管

出版社:中国工商出版社新媒体部(数字出版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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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结:以上内容为详细介绍一下介绍及讨论:找不到投诉人(举报人)。文章内容部分转载自网络,希望对你了解微信上的举报人是否会被自己发现有所帮助和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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