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介绍一下,微信聊天记录可作为定案证据

张强律师 法律头条 2022-10-14 17:47:31

导读:详情介绍一下,微信聊天记录可作为最终案例证据现代快报讯(通讯员高慧记者顾源森)近日,江苏南通市启东法院审结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最终以被告证据提交的微信和短信聊天记录进行

详情介绍一下,微信聊天记录可作为最终案例证据

现代快报讯(通讯员高慧记者顾源森)近日,江苏南通市启东法院审结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最终以被告证据提交的微信和短信聊天记录进行了判决。现实生活中,什么样的聊天记录能成为最终的决定证据?

据了解,2017年11月至2018年7月,被告人王某、李某通过某公司业务员陆某的微信订购油泵。双方就油泵的规格、数量、价格、收发、退货事宜进行了沟通。后因王某、李某欠部分货款,被某公司起诉,要求支付货款16万余元及利息。王某、李某辩称与a公司无业务关系,他们从陆某处购买油泵,货款已支付。

启东法院经审理认为,陆某通过微信将自己的名片和工作证拍照后发送给被告人王某,表明其为某公司职员。因此,陆销售油泵并收取货款的行为属于职务行为,买卖合同的相对人是原、被告双方。根据原、被告的交易习惯,王某、李某通过微信向陆某下单。每次发货后,陆都会在微信上告知货物已送达,或将货运合同的照片发给王或李。王也会反馈货物是否收到。双方当事人之间的聊天记录完整真实,可以明确认定双方当事人的身份,可以作为定案的证据。可以认定原告与被告支付油泵货款共计22万余元,王某、李某已支付14万余元,故法院判决王某、李某向某公司支付7万余元。王、李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南通中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2019年12月,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新修订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的若干规定证据,细化了电子数据的类型,包括五大类、多种形式:网页、博客、微博等网络平台发布的信息;短信、电子邮件、即时通讯、通讯组等网络应用服务的通信信息;用户注册信息、身份认证信息、电子交易记录、通信记录、登录日志等信息;文件、图片、音频、视频、数字证书、计算机程序等电子文件;以数字形式存储、处理和传输的能够证明案件事实的其他信息。

据了解,微信平台上的信息以电子数据形式存在,当事人通常利用微信达成交易协议。当出现纠纷时,微信证据对案件事实的认定起着关键作用。微信聊天记录作为最终决定证据应符合以下条件:微信聊天记录的来源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微信已经实名注册,可以确定微信聊天双方;确保微信聊天时间在涉案事实的时间段内;微信内容完整,未被删除、篡改,能够反映当事人想要证明的事实。

业内人士提醒,在经济交往中,当事人应注意保留微信聊天记录证据,尽量提供完整的微信聊天记录和聊天记录的个人信息接口,尤其是双方手机号码等直接识别信息,并注意保留原载体,即保留微信/[/]。提供证据时,可使用终端设备登录微信账号,再现聊天记录或全程演示,以证明自己与微信的关联性及微信记录的真实性、合法性。

(编辑张爱红)

总结:以上内容是对详细介绍一下的详细介绍,微信聊天记录可以作为最终决定证据。文章内容部分转载自网络,希望对你了解微信聊天记录能否作为法律证据有所帮助和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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