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介绍一下,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如何认定

张强律师 法律头条 2022-10-18 18:15:07

导读:详细介绍一下,如何确定包容性私营部门幼儿园近日,省教育厅、省发改委、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市场监管局制定了《广东省普惠性民办企业认定、支持和

详细介绍一下,如何确定包容性私营部门幼儿园

近日,省教育厅、省发改委、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市场监管局制定了《广东省普惠性民办企业认定、支持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引导和支持民办企业幼儿园面向社会开展公益性、普惠性学前教育,建立布局合理、覆盖城乡的学前教育。

《管理办法》明确了包容性民办幼儿园的认定标准、认定程序和退出机制。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认定应符合依法规范办学、收费合理合规、财务管理规范、办学条件达标、教育保障科学、教职工编制和工资福利合理等条件。,并且每年认证一次,认证后三年内有效。在认定后的有效期限内,出现安全事故、教育教学质量严重下降、严重违规等办园行为的,取消其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资格,收回财政补助。

《管理办法》提出,新建、改建、扩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按照与公办幼儿园相同的原则,以划拨方式给予土地优惠。应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减免租金、以奖代补、公派教师等方式支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在分类定级、评价指导、项目申报、教师培训、职称评定等方面与public 幼儿园具有同等地位。各地要制定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教师工资指导标准。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教师应从教学收费收入中提取一定比例建立专项资金,用于教职工职业激励或增加待遇保障。

我们来看看《管理办法》全文↓↓↓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18〕第24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2021〕第741号)、《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 以及《十五时期促进学前教育发展行动计划》(教基[2021] "幼儿园保育教育质量评估指导意见)(吉焦[2022]1号)根据《广东省促进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粤府[2021]55号)和《广东省促进学前教育普惠性健康发展行动计划》(粤府办[2018]28号)的要求

一、包容性民营幼儿园的认定

(一)鉴定标准

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是指经教育部门认定,面向社会公众,收费合理,质量合格,有财政补贴或其他政府支持的非营利性民办幼儿园。包容性私有幼儿园的认定应符合以下条件:

1.依法规范办学。幼儿园办学许可证齐全有效,办学行为规范。除新建园区去年通过年检外,申报日前1年内无行政处罚记录。使用校车幼儿园,按照《广东省实施〈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08号)及其他相关管理规定实施校车管理。

2.收费合理合规。学费符合当地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学费要求,并在一定时间内保持稳定。行为规范,公示按规定收费,不乱收费。

3.财务管理规范。财务独立核算,制度健全,运行良好,无克扣或变相占用儿童伙食费的行为。按照要求,设立专门账户,对财政补助资金进行独立核算、专款专用,不得虚报、冒领、挤占、挪用专项资金。依法进行年度财务审计,定期公开收支情况,费用支出合理,账目清楚。

4.办学条件达标。幼儿园的园林和设施必须符合国家、省、市卫生标准、安全标准等要求。,并达到县(市、区)级以上教育部门规定的办园标准。

5.实施科学教育。根据教育部“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导纲要”、省教育厅“/[k1/]关爱教育质量评价指导纲要”、“广东省一日活动指导纲要(试行)”的要求,根据儿童身心发展特点,创设丰富适宜的教育环境,合理安排儿童,

6.教职工配备合理的工资和福利。按照国家和省的要求配备工作人员,从业人员符合岗位要求。通过依法与教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全园教职工工资总额原则上不低于当年教育费收入的60%,教师工资水平达到县(市、区)以上教育部门规定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教师工资指导标准。依法保障教职工待遇,按时足额发放工资,缴纳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以上条件可由各县(市、区)教育部门进一步细化或补充。

(2)注册程序

包容性私有幼儿园每年认定一次,认定后三年内有效。经认定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有效期届满,经教育部门审核后,可转入下一周期。具体鉴定程序如下:

1.符合认定标准的幼儿园按照自愿原则,向所在县(市、区)教育部门提出申请。申请材料应包括申请表、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幼儿园、相关办学证明复印件、申请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后拟执行收费标准的材料、本学年教育教学工作计划等。具体申报材料细则由各县(市、区)教育部门制定,可根据当地情况适当调整。

2.各县(市、区)教育部门会同发展改革、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根据本办法制定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支持和管理细则(以下简称《细则》),明确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支持和管理细则及每学年受理申请的时间段。教育部门将根据细则对申请幼儿园进行审核。评审工作应在受理申报截止后60日内完成。幼儿园核准名单将通过官网等媒体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3.幼儿园法定代表人签订办学承诺书,分别由幼儿园和各县(市、区)教育部门保存。

4.通过评审和公示签订的幼儿园承诺书由各县(市、区)教育部门确认,名单和收费标准通过当地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并报当地发展改革、民政、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市级教育部门备案,在全国学校(机构)代码管理信息系统中登记。

(3)退出机制

1.根据自愿原则,经认定的普惠性私营幼儿园可以申请退出普惠性私营幼儿园,但新建的城市社区配套设施幼儿园被认定为普惠性私营幼儿园的除外。

2.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在有效期内申请退出的,应当向所在县(市、区)教育部门提出书面申请,退回有效期内获得的财政补助。退费细则由各地制定。

3.如果包容性民办幼儿园被认定对安全事故、教育质量严重下降、严重违规等负有责任。,取消其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资格,收回财政补助,并视情节轻重,由所在县(市、区)教育部门依法依规予以处罚。

二。包容性私有幼儿园支持

(一)落实优惠政策

新建、改建、扩建普惠性私人幼儿园应按照与公共幼儿园相同的原则,以划拨方式给予土地使用特许权。应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减免租金、以奖代补、公派教师等方式支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在分类分级、评价指导、项目申报、教师培训、职称评定等方面与公办幼儿园具有同等地位。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教职员工在业务培训、工龄计算、表彰奖励、社会活动等方面享有与公办幼儿园教职员工同等的权利。各地、各上市县(市、区)要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制定支持普惠性民营企业发展的具体政策幼儿园。

(2)加大资金支持力度。

省级财政统筹中央和省级学前教育相关奖补资金,结合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学位数量、办园质量、支持和管理情况进行分配。各地要加大投入,统筹规划,县(市、区)要落实学前教育主体责任,统筹安排本级资金和上级转移支付资金,确保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质量和可持续发展。按照广东省基本公共服务标准,落实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资助政策,资助3-6岁常住人口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残儿童接受学前教育,改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园办学条件。各地、各上市县(市、区)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支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参照省级公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财政拨款标准给予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财政补助,鼓励有条件的地区适当提高补助标准,对优秀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放综合奖。

(3)确保教师的待遇

县(市、区)教育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结合财政投入、办园成本、经济发展实际和当地公办/[k1/]教师平均工资水平,制定普惠性民办/[k1/]教师工资指导标准。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应从教育收费收入中提取一定比例设立专项资金,用于教职工职业激励或增加待遇保障。鼓励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按照有关规定为教职工设立企业年金等补充养老保险,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地区设立和发放幼儿园教师教学津贴,鼓励长期从事幼儿园保育教育的人员发放教学津贴。

(4)加强教育和援助。

各级政府部门要加强对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教育质量的帮扶,建立公办幼儿园、乡镇中心幼儿园等优质园区的对口帮扶机制。帮党指导普惠性民办学校幼儿园每年至少两次提高办园质量和管理水平,定期开展教研结对活动、教职工跟踪活动,加强普惠性民办学校幼儿园师资培训和教学保障的过程指导。加大对农村和偏远地区教师培训的支持力度,提高幼儿园教师队伍的专业素质和学术水平。鼓励和支持普惠性民办学校幼儿园开展常态化教学科研和园本培训,科学合理安排幼儿日常生活,避免“小学化”倾向。

(5)建立以提高办园质量为导向的激励机制。

县(市、区)教育部门要按照国家和省的要求,结合年度检查、幼儿园行为督导评估和科学的教育质量评估等工作,逐步开展系统性、包容性的民办幼儿园园区质量评价,建立以过程评价为基础、以园区质量提升为导向的激励机制。各地要加强教育督导评估,科学运用办园质量评估结果,加大对评估排名最高、办园质量高、特色明显、社会效益显著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激励支持力度。可以通过向社会公布优秀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名单、发放综合奖补、对学院和师资队伍评价倾斜等方式,鼓励和支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树立品牌意识,提高科学教育质量,提供普惠、安全、优质的学位资源。

三。包容性私有幼儿园的管理

(1)加强质量管理。

各县(市、区)教育部门要建立健全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督导评估制度和年检制度,加强对办学方向、办学行为、办学条件、教育质量和管理水平的有效监管,加强对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教育活动的过程指导和监控,督促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改善办园条件。

(2)加强教师管理。

各县(市、区)、幼儿园教育部门要建立健全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教师管理制度,全面推行幼儿园教师资格证,规范教师教学行为。把师德考评放在首位,把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完善幼儿园教师违反师德的惩戒机制。完善教师培训制度,为教师接受相应的思想政治培训和专业培训提供条件,提高教师的专业素质,培养教师热爱学前教育、热爱幼儿的职业情怀。每个幼儿园都要引导教师遵守“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十大标准幼儿园”。不得有辱骂、歧视、恐吓、猥亵、变相体罚、侮辱儿童人格等损害儿童身心健康的行为,对教师违反职业道德的行为零容忍。各幼儿园要加强对教师待遇的保障,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和稳定性。

(3)加强收费管理。

各县(市、区)要由教育部门牵头,会同财政、发改等部门,统筹考虑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收费,根据成本、质量、政府投入、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群众承受能力,制定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收费标准。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教育收费最高标准原则上按类别设置在2-3个档次,相邻档次之间收费标准较高的可在较低标准基础上上浮15%-20%(具体教育收费最高标准、类别设置和区间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在达到认定标准的基础上,只有幼儿园质量好,群众满意度高,教师离职率低,全园教师平均工资达到当地政府部门举办的公办幼儿园教师平均工资水平,才能将保教费最高标准定为最高档次。

普惠性民办教育幼儿园应当按照不超过同级同类教育收费最高收费标准的要求,在承诺书中明确具体收费标准。建立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收费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各县(市、区)教育部门、市场监管和发展改革部门要加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收费监管,确保各项收费规范、公开、于法有据、合理。

(4)加强财务管理。

在相关主管部门备案的账户应用于普惠性私营部门幼儿园的资金交换,以收取费用和开展活动。普惠性民营幼儿园应当建立健全财务会计、资产管理、预算和决算制度,公开资金收支情况。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时,包容性私人幼儿园应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对年度财务报告进行审计。县(市、区)教育、财政部门要完善资产财务监管机制,加强对奖补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对虚报、冒领、挤占、挪用专项资金的,要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一经查实,存在财务管理混乱、挪用财政补贴或抽逃资金的普惠性民营幼儿园将停止享受政府扶持政策,三年内禁止再次申请普惠性民营幼儿园;对于幼儿园主办方挪用财政补贴或套取资金的,取消其在当地举办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资格,并纳入其个人诚信记录。

(五)加强社会监督。

上市地和县(市、区)各级教育部门要建立健全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监管机制,创新监管方式,利用学前教育管理信息系统做好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数据统计和信息监督管理工作。各县(市、区)教育部门每年通过政府网站或其他公示平台向社会公布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名单、收费标准和财政补贴情况,公开举报电话接受家长和社会的监督,并通过暗访、抽查、调研、举报核实等措施适时对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进行监督检查。

四。工作要求

(一)

各地、教育、发展改革、民政、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市场监管等部门要充分认识支持和发展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和构建广覆盖、有基本保障、高质量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的重要意义,结合各部门职能加强统筹规划、密切配合,落实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政策支持和教育救助。

(二)

各地级以上市教育、发展改革、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要加强对本市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支持和管理的监督指导,落实中央、省、市支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相关资金,依法保障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教职工的工资福利,做好普惠性民办/[/k1]工作。

(3) 3)

各县(市、区)教育部门要会同发展改革、民政、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市场监管等部门,完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工作机制,自本办法发布之日起90日内出台本辖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管理细则。要结合本地实际,研究确定对普惠性私营企业幼儿园的资助和支持模式,采取有效的管理措施和工作方法,落实国家、省、市发展普惠性私营企业幼儿园的工作要求,切实做好普惠性私营企业幼儿园的认定、支持和管理工作,促进本地区普惠性私营企业幼儿园健康有序发展。

动词 (verb的缩写)补充条款

本办法自2022年9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本办法由省教育厅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市场监管局负责解释。

总结:以上内容是对详细介绍一下以及如何识别包容性私有幼儿园的介绍。文章部分内容转载自网络,希望对你了解私信创业需要什么条件幼儿园有帮助和参考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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