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区域是什么意思是县还是镇,甘肃省边境管理条例

张强律师 法律头条 2022-12-11 13:22:17

导读:行政区域是什么意思,县还是镇?甘肃省边境规定甘肃省边境行政法规(2016年7月29日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甘肃省2022年11月25日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

行政区域是什么意思,县还是镇?甘肃省边境规定

甘肃省边境行政法规

(2016年7月29日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甘肃省2022年11月25日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修订)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144号)

《甘肃省边境行政法规》已于2022年11月25日由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修订通过。现予公布,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甘肃省人大常委会

2022年11月25日

第一条为了加强边境管理,维护国家主权和边境地区安全稳定,促进边境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陆地边界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居住、通行、生产或者从事其他活动的组织和个人,应当遵守本条例。

法律、行政法规对陆地边界管理已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本条例所称边境行政区域是指肃北蒙古族自治县马鬃山镇行政区域长流水、银坳峡、红柳泉连线以北的区域。

第四条全社会应当加强陆地边界宣传教育,培育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弘扬中华民族捍卫祖国统一和领土完整的精神,增强公民的国家意识和国土安全意识,建设中华民族共同的精神家园。

第五条省人民政府和边境所在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将陆地边界及边境相关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完善边境管理体制机制,提高公共服务水平,促进边境经济社会发展和对外开放。

边境所在地市、县人民政府应当统筹安排各类经费,保证边境管理所需经费。省级财政通过边境转移支付资金支持边境。

第六条公安边境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对进出边境行政区域的人员和交通工具的检查和管理,对边境治安、人口和户籍的管理,对边境人员和交通工具的检查和管理等。和陆地边界附近的生产经营活动,并在边境采取防范措施

外事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的职责,依法行使职权,开展相关工作。

第七条省人民政府和边境所在市、县人民政府以及有关部门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鼓励和支持边民在边境的生产生活,加强边防部队的建设和管理,充分发挥边民和边防部队守卫边境的作用。

第八条省人民政府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建设或者批准设立边境贸易区(点)、经济合作区等区域。

第九条边境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保护边境生态环境,防止生态破坏,防治大气、水、土壤和其他污染。

第十条边境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预防传染病、动植物疫情、外来物种入侵、洪水、火灾等。防止从陆地边界传入或在边境传播。

第十一条公民和组织有义务维护陆地边界的安全和稳定,保护标志性建筑和边境基础设施,支持边防执勤和管制活动,并提供便利或者其他协助。

省人民政府和边境所在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对配合、协助边境管理相关工作的公民和组织给予鼓励和支持,并按照有关规定对做出突出贡献的公民和组织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二条地标和边防基础设施受法律保护。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擅自移动、损坏界标和边境基础设施,不得擅自堆放、搭建有明确国界的设施。

第十三条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从事下列活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有关主管部门批准;主管部门应征求外事、公安边境行政部门和有关部门的意见:

(一)在陆地边界中方一侧500米范围内采矿和勘探;

(二)陆地边界中方一侧一公里以内的爆破作业;

(三)陆地边界中方一侧两公里以内的测绘;

(4)控制无人飞行器、模型飞机、三角翼、无人自由气球等的飞行。靠近陆地边界;

(5)在陆地边界附近建造永久性建筑物。

第十四条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在边境行政区域内从事下列活动:

(一)人为阻止野生动物跨境迁徙;

(二)在境外拍摄、追逐动物的;

(三)在陆地边界中方一侧一公里范围内开枪狩猎、鸣枪或者烧荒地的;

(四)在陆地边界以内10公里的地面、地层和大气中贮存、扩散放射性物质、化学药品和其他有害物质的;

(五)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活动。

第十五条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在陆地边界附近以声音、照明、展示标志、投掷或者投送物体、放置漂浮物或者空飘物等方式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或者影响我国与周边国家友好关系的活动。

个人在陆地边界或者陆地边界附近打捞或者拾取的漂浮物、空飘物等可疑物品,应当及时移交当地人民政府或者有关军事机关,不得擅自处理。

第十六条进出边境管理区的人员应当持合法有效证件,接受公安边境管理部门的检查。

进入本省行政区域边境的邻国边境居民,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和范围内进行活动。

无边境行政区域户籍的外国人、无国籍人、中国公民在边境行政区域内住宿的,住宿单位或者个人应当记录其姓名、住址、经营原因等。,并按有关规定到当地公安边境行政部门登记。

第十七条禁止任何个人非法越境。

非法越境人员被控制后,由有关主管部门依法依规处理。

非法越境人员实施犯罪、抗拒抓捕或者有其他暴力行为,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执勤执法人员可以依法使用警械和武器。

第十八条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从事下列行为:

(一)组织、运送无合法有效证件人员往返边境行政区域的;

(二)为无有效合法证件人员进出边境行政区域提供便利条件的;

(三)在边境行政区域内接纳、雇用和安置无有效合法证件的人员。

第十九条公安边境管理部门进行边境检查时,对发现携带或者携带违禁物品的,应当依法扣留处理。

第二十条公安边境行政管理部门可以根据边境管理需要,在边境行政区域内或者进出边境行政区域的交通要道设置临时边境检查站,依法实施检查。

第二十一条边境地区的居民应当加强对畜禽的看护和管理,防止畜禽越界进入邻国。发现畜禽越界进入邻国境内的,应当及时向当地公安边境行政管理部门报告,不得越界驱赶或者自行索要。

边境地区居民发现邻国畜禽越界进入我国境内的,应当及时向当地公安边境行政管理部门报告,不得出售、藏匿、服务、屠宰或者以其他非法方式处置。

第二十二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公安边境管理部门给予行政处罚:

(一)违反第十六条第一款规定,未持本人合法有效证件进入或者离开边境行政区域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

(二)违反第十八条规定的,处以五百元至一千元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三)违反第二十一条第二款规定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处以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三条边境有关行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不履行法定职责,泄露国家秘密或者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四条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法律、行政法规已有处罚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二十五条本条例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总结:以上内容是对行政区域即县或镇的行政法规甘肃省边境的详细介绍。文章内容部分转载自网络,希望对你了解行政区域是什么意思有帮助和参考价值。

版权声明

本站搜集来源于网络,如侵犯到任何版权问题,请立即告知本站,本站将及时予与删除并致以最深的歉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