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2015,应急管理部公布一批“一案双罚”典型执法案例推动企业主要负责人扛好安全生产“第一责任”

张强律师 法律头条 2022-10-17 20:07:35

导读: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措施2015年,应急管理部公布了一批“一案两罚”典型执法案例,推动企业主要负责人担负起安全生产“第一责任”应急管理部公布了一批“一案两罚”典型执

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措施2015年,应急管理部公布了一批“一案两罚”典型执法案例,推动企业主要负责人担负起安全生产“第一责任”

应急管理部公布了一批“一案两罚”典型执法案例

推动企业主要负责人担负安全生产“第一责任”

今年6月是第21个全国“安全生产月”,主题是“遵守安全生产法,做第一责任人”。新安全生产法明确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单位安全生产的工作。为进一步推动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发挥“关键少数”作用,应急管理部近日公布了一批典型执法案例。在执法活动中,不仅对违法行为的企业,而且对不履行法定职责违法行为的企业主要负责人严格依法执行,督促企业主要负责人带头尊法守法、学法守法。

案例一: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诉山西寿阳端旺煤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负责人孙谋行政处罚。

2022年3月8日至10日,国家矿务局山西局行政执法人员在山西省晋中市对山西寿阳端旺煤业集团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存在4项违法行为:15号五采区西翼150506和150508采煤工作面在2022年2月26日至3月9日同时作业,属于超能力、超部分工作面甲烷浓度超过设定值,但安全监控系统未进行断电动作,导致系统无法正常运行的问题;提供《150506综采工作面回采达标评价报告》为虚假报告;矿井人员位置监控系统不具备检测识别卡是否正常唯一的功能,导致系统无法正常运行,无法准确监控矿井人员位置。以上违法行为分别违反了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第四十五条、《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第八条第二款第一项、第十五项、《煤矿重大事故认定标准》第四条第四项、第十八条第六项的规定。处罚:3月22日,国家矿务局山西分局依据安全生产法第99条第(2)款、《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第45条、《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第十条第(一)款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对公司主要负责人孙谋罚款30万元行政处罚。

案例二:江苏省无锡市江阴市应急管理局诉江阴市龙腾管件有限公司及其负责人龙行政处罚纠纷案。

2022年4月6日,江苏省无锡市江阴市应急管理局行政执法人员对江阴市龙腾管件有限公司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存在四项违法行为问题:切割车间、贴膜修理车间天然气阀门两个使用点、丙烷气瓶存放点未按规定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切割车间配电箱未按要求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3月1日,公司聘请的第三方保安服务公司提出9项一般隐患,检查当天仍有1项未采取措施及时整改;该公司自2021年以来没有组织过有限空间作业的应急演练。上述违法行为分别违反了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五条、第四十一条第二款、第八十一条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条第一款的规定。公司主要负责人龙存在两个问题违法行为:未组织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未组织制定和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违反了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第五项、第六项的规定。处罚:4月19日,江苏省无锡市江阴市应急管理局依据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六)项、第九十九条第(一)项、第一百零二条、《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八十条第(一)项、第(二)项及安全生产违法行为/[/K2/////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对公司主要负责人龙处以罚款人民币41000元

案例三:山东省应急管理厅、淄博市应急管理局诉胜利炼油厂、中国石化齐鲁分公司11家外包单位,公司主要负责人张某光、公司负责人刘某和案。

2022年4月25日至5月2日,山东省应急管理厅行政执法人员对中国石化齐鲁分公司胜利炼油厂进行专项执法检查,发现该炼油厂存在硫磺二车间P107B泵保护接地设置不规范等13项违反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第二款和《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的行为。公司主要负责人张某光存在两个问题违法行为:未组织落实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未组织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分别违反了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第二项、第五项的规定;负责人刘有两个违法行为:未协助校长组织实施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未及时协助主要负责人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违反了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同时,执法人员还发现,该公司委托的山东商祺建筑有限公司等11家外包单位存在违法行为特种作业人员未按规定接受培训,违规上岗作业的情况,违反了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第一款的规定。处罚:5月31日,山东省应急管理厅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依据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第一款、第九十六条之规定,对公司主要负责人张某光、公司负责人刘某和分别处以3万元、2万元罚款。6月14日,山东省应急管理厅指定管辖,淄博市应急管理局依据“安全生产法第99条第2项、第3项、《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第32条第3项、第4项、第34条第5项“安全生产 违法行为/[/依据安全生产法第97条第7项的规定,对山东商祺建设有限公司等11家外包单位

案例四:山东省济宁市梁山县应急管理局诉山东镇江美家家居有限公司及其负责人能行政处罚案。

2022年4月25日,山东省济宁市梁山县应急管理局行政执法人员对山东镇江美佳家居有限公司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存在4项违法行为(其中“粉六条”1项违法行为):砂光机作业场所未按规定及时清理粉尘,现场积尘严重;喷漆室未按要求配备可燃气体报警装置和防爆电气设备设施;干式除尘器气锁及卸灰装置故障;特种作业人员王某田未审查低压电工特种作业操作证,违规上岗20余次。上述违法行为分别违反了安全生产法第30条第1款和第41条第2款的规定。公司主要负责人吴某未能组织制定和实施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违反了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第二项的规定。处罚:5月23日,山东省济宁市梁山县应急管理局依据《安全生产》第九十七条第七项、第一百零二条及《/[K1/] 行政处罚办法》第五十三条之规定,对上述四项/[依据《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对公司主要负责人吴某能处以25000元行政处罚罚款

案例五:四川省绵阳市安州区应急管理局诉绵阳盛泰机械有限公司及其负责人叶某生行政处罚案

2022年3月21日,四川省绵阳市安州区应急管理局行政执法人员对绵阳盛泰机械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存在三项违法行为:起重机吊钩防坠装置处于失效状态;罗某松、肖某、王某兴等。未持有焊接、动火操作证,仍违章作业的;公司未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未建立安全教育培训档案。上述违法行为分别违反了安全生产法第28条第1款和第4款、第30条第1款和第36条第2款的规定。公司主要负责人叶某生存在两个问题违法行为:未组织实施安全生产台钻等设备操作规程,未组织实施本单位2022年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分别违反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第二项、第三项规定。处罚:3月25日,四川省绵阳市安州区应急管理局依据《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三项、第四项、第七项及《/[K0/] 违法行为 行政处罚办法》第五十三条的规定,依据《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对绵阳盛泰机械有限公司作出上述三项处罚,公司主要负责人叶某生

案例六:贵州省六盘水市钟山区应急管理局诉首钢水城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及其负责人龙某行政处罚案

2022年5月7日至9日,国务院安委会贵州工贸行业专项督查帮扶组在首钢水城钢铁(集团)有限公司进行抽查时,发现该公司存在多个违法行为,督查帮扶组立即将案件线索移交当地监管部门。贵州省六盘水市钟山区应急管理局接到移交线索后,立即按程序立案侦查,确认该公司有23项违法行为。其中,与“八钢条”相关的有四项违法行为:炼钢转炉操作室违规位于铁水吊运影响区域;炼钢跨西侧钢包热修站未设置高度不低于2m、宽度超过热修作业区1m的实心耐火挡墙;4号高炉风口上方平台、3号、4号高炉重力除尘器卸灰平台、煤气柜进出口管道地下室未按要求设置固定式一氧化碳监测报警仪,风口平台固定式一氧化碳监测报警仪数量不足;铸铁车间吊运铁水的起重机不符合冶金起重机的相关要求;炼钢渣跨中不使用带固定龙门吊钩的冶金铸造起重机。检查发现的23项违法行为分别违反了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第四十一条第二款、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第六条第二款、第七条第二款、第十二条第八款、第十八条第二款、第十九条第二款。公司主要负责人龙某违法行为未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违反了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第五项的规定。处罚:6月13日贵州省六盘水市钟山区应急管理局根据《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二款、第一百零二条、《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监督暂行规定》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第一款、第三十条及《安全生产 违法行为/[/]法》第九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对主要负责人龙某

案例七:云南省曲靖市富源县应急管理局诉富源金鸿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及其负责人简行政处罚案。

2022年4月27日,应急管理部暗访组在对云南省曲靖市富源县富源金鸿金属制品有限公司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存在多项违法行为的情况。暗访组立即将案件线索移交给当地监管部门。云南省曲靖市富源县应急管理局接到移交线索后,立即按程序立案调查,确认该公司有8项违法行为。其中三项违法行为与“铝七条”相关:固定熔炼炉铝液浇铸过程中设置的应急储存设施容量不足;固定式熔炼炉的液位传感器不设置在流槽与模板的界面处;固定式熔炼炉高温铝液出口处的液位传感器未与流槽上的快速切断阀和紧急排放阀联锁。公司主要负责人建未组织建设项目安全评价程序违法行为。以上八项违法行为分别违反了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一条和第四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处罚:5月11日,云南省曲靖市富源县应急管理局根据“安全生产”第九十八条第一项、第一百零二条和“/[K1/] 行政处罚办法”第五十三条的规定,将上述八项/[/给予富源金鸿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总结:以上内容是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法2015的详细介绍,应急管理部公布了一批“一案两罚”典型执法案例,以促进企业主要负责人负起“第一责任”安全生产。文章内容部分转载自网络,希望了解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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