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从业人员安全生产和义务的权利是什么,第三章安全生产法—第四节从业人员权利和义务一.掌握从业人员的权利1.获得安全、工伤保险和民事赔偿的权利。经营单位不得与从业人员订
从业人员安全生产和义务的权利是什么,第三章安全生产法—第四节从业人员权利和义务
一.掌握从业人员的权利
1.获得安全、工伤保险和民事赔偿的权利。
经营单位不得与从业人员订立任何形式的协议,免除或减轻其对从业人员因生产安全事故造成人员伤亡的法律责任;(对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个人投资者处以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除依法享有工伤保险待遇外,依据相关民事法律规定享有赔偿权利的人,有权要求赔偿,实施主体为生产经营单位。
2.对危险因素、预防措施和事故应急措施的知情权。
业务单位应通过教育培训或规章制度告知从业人员本岗位的危险因素、预防措施和事故应急措施。
3.批评、检举和控告本单位的权利安全生产
可以对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建议和批评,并有权通过法律途径进行检举和控告。
4.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的权利。
你可以拒绝执行工作中的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所以降低他们的工资、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与他们订立的劳动合同,都是违法的。从业人员你可以据此主张自己的权利。
5.紧急情况下停止作业和紧急撤离的权利。
这项权利不适用于一些特殊的操作人员,如飞机驾驶员和机组人员。
二。了解从业人员的义务
1.义务
2.义务正确穿戴和使用劳动保护用品
3.义务接受过安全培训并掌握安全生产技能的人员
4.及时报告事故隐患或其他不安全因素义务
应立即向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单位负责人报告。
三。劳务派遣人员
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生产经营单位劳动者同等的权利和从业人员。
总结:以上内容是对从业人员安全生产的权利以及义务是什么的详细介绍。第三章安全生产法律-第四节从业人员权利和义务。文章部分内容转载自网络,希望对你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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