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管理规定,顺延3个月缴纳!来看杨浦新建住宅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细则→

张强律师 法律头条 2022-12-08 18:38:43

导读:城市基础设施收取配套费管理规定,延期支付3个月!新建房屋配套费详见杨浦城市基础设施→为贯彻落实党中央、上海市加快经济复苏和振兴行动目标的重要指示,尽快恢复房地产市场平

城市基础设施收取配套费管理规定,延期支付3个月!新建房屋配套费详见杨浦城市基础设施→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上海市加快经济复苏和振兴行动目标的重要指示,尽快恢复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切实保障我区新建住宅项目顺利实施,区房管局特制定新建住宅配套费城市基础设施细则如下:

一、政策内容

根据《上海市加快经济恢复振兴行动计划》第二十九条,新开工住宅项目配套费城市基础设施可延期3个月。

第二,实施时期

根据《上海市房屋管理局关于2022年住宅项目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缴纳有关事项的通知》(沪房管发〔2022〕44号),2022年3月1日(含)以后的住宅项目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原缴费年限可按原缴费年限延长3个月,最迟应至2022年12月。

三。特定文件

(1)《上海市加快经济复苏和振兴行动计划》,上海市政府[2022]5号。

(2)《上海市房屋管理局关于2022年住宅项目缴纳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有关事项的通知》(沪房管发〔2022〕44号)。

四。申请材料和方法

企业准备材料:(复印件并盖章)

(1)项目批准或核准、备案文件;

(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三)与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相对应的总平面图;

(4)建设项目清单

动词 (verb的缩写)处理路径

受理单位:杨浦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房产登记和市场管理科

处理时间:1-3个工作日

流程:房屋产权登记和市场管理科对企业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核,计算出配套费的金额,开具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缴费通知单(核验单),企业自行到银行缴费(5个工作日内缴费完毕)。

区住房保障房管局将积极宣传企业,主动做好对接和服务工作。

不及物动词联系人和电话号码

联系人:周江进

电话:65136306

部门:物业登记及市场管理组

七。支持问题和答案

问:如何规定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的支付截止日期?

答:根据沪[2021]8号《关于本市配套费征收标准和使用范围的通知》第五条规定,建设单位应当在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后60日内,按照许可居住面积一次性缴纳配套费。逾期未交费的,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按规定应缴纳配套费的保障性住房项目,可分两次缴纳配套费:第一次缴纳50%(征收环节同上),其余50%在建设单位办理工程交付许可证前缴纳。

问:2022年3月1日前(不含)的住宅项目原交款期限可以顺延吗?

答:不可以,对于原缴费年限在2022年3月1日(含)之前(即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日期在2021年12月30日之前)的住宅项目,配套费按上海市住建部规[2021]8号文件按期缴纳。

问:2022年1月4日取得住宅项目建设规划许可证的,项目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可以顺延吗?

答:是的。根据文件规定,本住宅项目配套费城市基础设施缴纳期限为2022年3月5日,可顺延3个月至2022年6月5日。

问:2022年8月1日取得住宅项目规划许可证的,项目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可以顺延吗?

答:是的。根据文件规定,本住宅项目配套费城市基础设施缴纳期限为2022年9月30日,可以延期,但需要在2022年12月31日前缴纳。2022年8月1日至2022年11月1日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住宅项目,必须在2022年12月31日前交款。

问:2022年11月2日取得住宅项目建设规划许可证的,项目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可以顺延吗?

答:不能,根据文件规定,该住宅项目配套费城市基础设施的缴纳期限为2023年1月1日,需要在此日期之前缴纳,不能顺延。2022年11月2日后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住宅项目,一律要求按时交款,不得延期。

问:住宅项目投入使用前结清缴纳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可以延期吗?

答:不能,根据相关规定,配套费缴纳收据是建设单位办理工程交付使用许可证的要件之一,需要及时缴纳,不得延期。

编辑:张天一

总结:以上内容是征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延期3个月缴纳!详见杨浦新建住宅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详细介绍→。文章内容部分转载自网络,希望对你了解城市基础设施抚养费有帮助和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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