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环境监测管理和技术是核心期刊吗?“11月26-28日”环境监测技术人员(场地布置、取样、制样、质保技术)培训通知。组织者介绍:中国环境科学学会于1978年经中国科学技术协会批准
环境监测管理和技术是核心期刊吗?“11月26-28日”环境监测技术人员(场地布置、取样、制样、质保技术)培训通知。
中国环境科学学会于1978年经中国科学技术协会批准成立。是中国成立最早、规模最大的全国性、学术性科学技术协会,专门从事环境保护工作。CFIU作为国家一级学会和我国环境领域最高学术团体,是党和政府与广大环境科技工作者之间的桥梁,是国家环境保护事业和创新体系中的重要社会力量。我会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登记管理,主管部门为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其业务受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指导。
课程安排
为贯彻落实《关于推进环境监测服务社会化的指导意见》,推进社会环境监测机构规范化、制度化、标准化建设,有效配合各级生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管理要求,协助第三方机构提升现场监测水平,中国环境科学学会定于2022年11月26-28日举办第22届“/[/k0”,欢迎相关单位技术经理积极参与。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报名:姚龙飞18600533593(同微信)
培训内容
污水监测
1.污水监测规范技术(h 91.1-2019);
2.《固定污染源监测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标准技术(试行)(HJ/T373-2007);
3.《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
4.《水质采样指南技术(HJ 494-2009);
5.《排污口规范化整治要求技术(试行)(环监发[1996]470号);
6.《水质采样方案设计规定技术(HJ 495-2009);
7.《水质样品保存和管理规定技术(HJ 493-2009);
8."环境监测质量管理指南技术(HJ 630-2011);
9.其他相关废水排放标准。
㈡土壤环境监测
1.《土壤环境质量和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控制标准》(GB 15618-2018););
2.《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控制标准》( GB36600-2018)
3.土壤环境监测技术代码(HJT 166-2004);
4.《建设用地土壤污染调查指南技术 (HJ25.1-2019)
5.《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控制与修复监测技术(HJ 25.2-2019););
6.《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控制与修复术语》(HJ682-2019)
7.《农用地土壤污染详查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规定技术(环办土〔2017〕1332号);
8.《重点行业企业土地利用调查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规定技术(环办土〔2017〕1896号)。
(3)环境空气和废气的监测
1.《固定源废气监测规范技术》(HJ/T397-2007);
2.《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的测定和气态污染物的采样方法》(GB/T 16157-1996);
3.《固定污染源监测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规范技术》(HJ/T373-2007);
4.重量法测定固定污染源排气中低浓度颗粒物(HJ 836-2017);
5.《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
6.《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223-2011););
7.《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
8.《烟尘采样器的条件技术(HJ/T48-1999);
9.《环境空气质量人工监测规范技术(HJ 194-2017);
10.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监测导则技术(HJ/T55-2000);
11.气相色谱法测定固定污染源废气中甲烷、总烃和非甲烷总烃(HJ38-2018)
12.固定污染源废气中二氧化硫的测定恒电位电解法(HJ57-2017)
13.固定源废气中二氧化硫的测定便携式紫外吸收法(HJ1131-2020)
14.固定源废气中氮氧化物的测定便携式紫外吸收法(HJ1132-2020)
15."环境监测质量管理指南技术" (HJ 630-2011)。
(4)噪声监测
1.《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
2.《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
3.《社区噪声排放标准》(GB 22337-2008););
4.环境噪声监测技术规范城市声环境常规监测(HJ 640-2012);
5.《建筑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11););
6.《铁路边界噪声限值和测量方法》(GB 12525-1990););
7.《机场周围飞机噪声环境标准》(GB 9660-1988););
8.《机场周围飞机噪声测量方法》(GB 9661-1988););
9.《声环境噪声的描述、测量和评价第1部分:基本参数和评价方法》(GB/T 3222.1-2006);
10.《声环境噪声的描述、测量和评价第2部分:环境噪声级的测定》(GB/T 3222.2-2009);
11.《环境噪声监测技术规范》噪声测量值的修订(HJ 706-2014);
12.《环境噪声监测技术固定设备室内噪声传播标准结构》(HJ 707-2014);
13.《环境噪声监测点编码规则》(HJ661-2013)。
收费标准和证书发放
培训费用:2000元/人,包含培训费、网络课程费、资料费、证书费等。
培训结束后,学员考核合格,由中国环境科学学会颁发环境保护专业人才培训证书技术 (环境监测技术)。合格人员可在中国环境科学学会网站查询。
点击下图查看培训通知的全文。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恶臭污染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905-2017),提高恶臭物质监测和独立报告编制能力,促进恶臭气味测试人员队伍建设,中国环境科学学会将于2022年11月26-27日举办第42期《恶臭污染物(恶臭污染物)技术欢迎相关单位和人员积极参与。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报名:姚龙飞18600533593(同微信)
培训内容
1.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中与恶臭物质相关的政策;
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解读:
3.《恶臭污染规范环境监测技术 (HJ 905-2017)解读;
4.解读《恶臭气味实验室建设技术规范》(HJ 865-2017);
5.解读《空气质量气味的测定》(GB/T 14675-1993);
6.解读《环境空气和废气气味的测定》(HJ 1262-2022);
7.解读与环境恶臭相关的其他标准和技术规范。
收费标准和证书发放
培训费:1200元/人,包含培训费、网络课程费、资料费、证书费等。
培训结束后,学员通过考核(学员通过恶臭污染监测相关理论知识考试,并提交恶臭判别实践视频),中国环境科学学会颁发环境保护技术[恶臭污染监测(恶臭判别/判断)专业技术]人才培训证书。合格人员可在中国环境科学学会网站查询。
点击下图查看培训通知的全文。
为落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方案,提高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专业人才水平,推进生态环境损害修复与赔偿制度建设,中国环境科学学会将于2022年12月17-18日举办第十六期环境污染损害鉴定与环境污染诉讼专家助理培训班。欢迎相关单位和技术管理人员积极参与。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报名:姚龙飞18600533593(同微信)
培训内容
(A)解释与环境污染有关的国家政策
1.最新《环境保护法》关键条款解读及其实施效果:
2.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相关政策和关键条款解读;
3.《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试点方案》的政策解读:
4.与确定环境污染损害和解释法律和政策有关的机会;
5.环境污染损害赔偿的最新司法解释;
6.最新环境污染损害鉴定机构注册及行业管理相关政策解读;
7.《关于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的意见》相关政策解读:
8.解读与环境诉讼相关的法律和政策的关键条款;
9.《土壤污染防治法》解读:
10.解读水污染防治法;
1.环境损害评估推荐方法解读(第二版)。
(二)确定和评估环境污染损害技术
1.环境法医学;
2.环境实地调查和环境监测技术法;
3.环境损害鉴定和评估的内容;
4.环境污染损害赔偿的法律机制:
5.环境污染损害赔偿的取证方法及因果关系的判断:
6.污染场地的环境风险调查;
7.环境责任保险技术法现场调查评估;
8.环境污染诉讼专家助理的相关职责和要求;
9.环境诉讼的证据。证据质证和环境司法鉴定;
10.环境损害鉴定与评估委托合同的制定;
1.环境损害评估报告的编制;
12.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理阶段污染损害评估工作程序。
(3)相关案例分析
1.环境污染损害识别与评估案例分析:
2.环境污染损害赔偿经济评估案例分析:
3.海洋环境污染损害评估技术方法及典型案例;
4.工业污染环境损害鉴定与评估的应用研究和典型案例;
5.流域生态环境资源损害评估及典型案例:
6.危险固体废物污染损害评估及典型案例;
7.农业环境损害赔偿技术方法及典型案例;
8.环境民事诉讼案件-鉴定。
收费标准和证书发放
培训费用:3000元/人,包含培训费、网络课程费、资料费、证书费等。
培训结束后,学员通过考试(学员通过恶臭污染监测相关理论知识考试,提交嗅辨视频),中国环境科学学会颁发环境保护技术[环境污染损害鉴定与环境污染诉讼专家助理]人才培训证书。合格人员可在中国环境科学学会网站查询。
点击下图查看培训通知的全文。
为促进排污单位自动监控系统的稳定运行,提高自动监控运维人员的专业水平,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中国环境科学学会将于2022年12月17-18日举办第六期“污染源自动监控污水废水运维工技术”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报名:姚龙飞18600533593(同微信)
培训内容
污染源自动监控运行维护(污水和废水操作人员)技术。
1.《排污单位自行监测通则技术导则》(HJ 819-2017);
2.水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安装技术规范(CODCr、NH3-N等。)(HJ 353-2019代替HJ/T353-2007);
3.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验收技术规范(CODCr、NH3-N等。)(HJ 354-2019代替HJ/T354-2007);
4.水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运行技术规范(CODCr、NH3-N等。)(HJ 355-2019代替HJ/T355-2007);
5.《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数据有效性判别技术规范》( CODCr、NH3-N等。)(HJ 356-2019代替HJ/T356-2007);
6.《自动水采样器技术 (HJ/T372-2007)的要求和测试方法;
7.《铅水质自动在线监测仪技术 (HJ 762-2015)的要求和检测方法;
8.《镉水质自动在线监测仪技术 (HJ 763-2015)的要求和检测方法;
9.《砷水质自动在线监测仪技术 (HJ 764-2015)的要求和检测方法;
10.污染物在线监测系统数据传输标准(HJ 212-2017代替HJ/T 212-2005);
1.《固定污染源监测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规范技术(试行)(HJ/T 373-2007)。
收费标准和证书发放
培训费用:2000元/人,包含培训费、网络课程费、资料费、证书费等。
培训结束后,学员考核合格,由中国环境科学学会颁发环境保护设施运行专业技术[污染源自动监控运行维护(污水废水运维工)技术]培训证书。合格人员可在中国环境科学学会网站查询。
总结:以上内容是11月26-28日环境监测管理及技术人员(场地布置、取样、制样、质保技术)培训通知的详细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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