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最高国家的哪个机关行政机关是指,最高法:行政机关责任人不能出庭。新行政诉讼法实施两年多来,在“民告官”制度上再次出台了最高法的具体规定:明确了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边界,增
最高国家的哪个机关行政机关是指,最高法:行政机关责任人不能出庭。
新行政诉讼法实施两年多来,在“民告官”制度上再次出台了最高法的具体规定:明确了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边界,增加了五种不可诉的行政行为。同时根据行政机关负责人未出庭的行为,明确了法律上的不良后果。
2月7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6年审理案件108万件,增加了5种不可诉行为,防止滥用诉讼。
2014年11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了新修订的《行政诉讼法》,该法将于2015年5月1日起施行。
数据显示,2012年以来,全国法院共审理行政案件1081390件,办理非诉行政执行案件1187517件。
“新法有很多新的规定,司法实践中还有不同的理解和认识,需要通过司法解释进一步统一、明确和细化。”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江必新表示,行政诉讼解释是对行政诉讼法相关内容的具体规定,有利于人民法院准确统一适用行政诉讼法。
江必新在解读法律时指出,《行政诉讼解释》明确界定了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边界,既要解决“立案难”的顽疾,又要防止滥诉现象。
根据《行政诉讼法》第二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该规定明确了可诉行政行为的标准,但比较原则在司法实践中难以准确把握。”江必新说,一些地方存在对可诉行政行为把握不准、对立案登记存在误解、滥用诉权等现象。
基于此,在《行政诉讼解释》中增加了以下五种不可诉行为:
第一,不产生外部法律效力的行为。行政机关在行政程序内完成的行为,如行政机关的内部沟通、会签意见、内部报批等。,不具有对外法律效力,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没有影响,因此不属于可诉行为。
第二,性行为的过程。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行为之前,一般需要对行政行为进行准备、论证、研究、报告和咨询。这些行为不具有最终的法律效力,一般称为“程序性行为”,不属于可诉行为。
第三,协助执行行为。可诉的行政行为必须是行政机关基于自己意志的行为。行政机关依据法院生效判决作出的行为,本质上是履行生效判决的行为,不是行政机关本身依职权主动作出的行为,也不是可诉行为。
第四,内部层级监督的行为。层级内部监督属于行政机关上下级管理的内部事务。司法实践中,有的法律规定上级行政机关监督下级行政机关。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上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下级人民政府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监督。有当事人起诉,要求法院判决上级人民政府履行监督下级人民政府的职责。法律法规规定的内部层级监督并不直接设定当事人新的权利义务,因此这种行为属于不可诉行为。
第五,处理信访的行为。处理信访不是行政机关行使“先判权”的行为。根据《信访条例》规定,信访办依据《信访条例》作出的登记、受理、交办、转办、承办、协调办理、监督检查、指导信访事项的行为,对信访人不具有强制力,对其实体权利义务不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具有可诉性。
明确行政机关负责人不出庭的不良后果。
诉讼既是“民告官”的制度设计,也是监督和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保障行政权力规范运行的“制度笼子”。其中,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成为实质性解决行政纠纷的手段。
Most 高法介绍,新行政诉讼法规定的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制度在司法实践中初见成效。如山东法院2015年审理的行政案件中,应诉的行政机关责任人达到1637人(次),比2014年增加了4倍多。
“规范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既体现了行政诉讼的严肃性,又保证了行政纠纷的实质性解决。”江必新表示,为进一步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诉讼解释主要规定了以下几个方面:
可以,适度扩大行政机关责任人范围。即行政机关的负责人不能出庭的,应当委托行政机关的相应工作人员出庭,而不仅仅是律师。
第二,明确应当当庭答辩的情形。即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社会关注度高或者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案件,以及人民法院书面建议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的案件,被告人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出庭。
第三,明确行政机关负责人不出庭的说明义务。即行政机关负责人因正当理由不能出庭的,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情况说明,并加盖行政机关印章或者由本机关主要负责人签名。行政机关拒绝说明理由不会产生阻止案件审理的效果。人民法院可以向监察机关和上级提出司法建议行政机关。
第四,明确“行政机关职员”的含义,保证“官见官前”。即“行政机关对应工作人员”包括具有国家行政编制身份的工作人员和其他依法履行公职的工作人员。被诉行政行为是由地方人民政府作出的,地方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的工作人员,以及被诉行政行为的具体承办人员,可以视为被诉人民政府的相应工作人员。
第五,明确不出庭的不良后果。即行政机关负责人及行政机关相应工作人员不出庭,仅委托律师出庭,或者人民法院书面建议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的,人民法院应当立案并在裁判文书中载明,并可以建议有关机关依法处理。
总结:以上内容是对最高国家行政机关是指哪个机关,最高法: 行政机关负责人不能出庭的详细介绍。文章部分内容转载自网络,希望对你了解最高境界行政机关有帮助和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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