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国家秘密 范围的知识要根据工作需要限制在最低的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章范围和国家秘密的分类第八条国家秘密及其密级的具体范围(以下简称保密事项范围)应当明确规定具
国家秘密 范围的知识要根据工作需要限制在最低的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
第二章范围和国家秘密的分类
第八条国家秘密及其密级的具体范围(以下简称保密事项范围)应当明确规定具体事项的名称、密级、保密期限、知情范围。
机密事项范围应根据情况变化及时调整。《保密事项范围的制定和修改应当进行充分论证,听取有关机关、单位和相关领域专家的意见。
第九条机关、单位的负责人是本机关、单位的保密工作负责人,根据工作需要,可以聘任其他人员担任保密工作负责人。
负责保密的人员应接受保密培训,熟悉保密职责和保密事项范围,掌握保密程序和方法。
第十条保密责任人负责其职责范围内范围的确定、变更和注销。具体职责是:
(一)审批本机关、本单位产生的国家秘密的密级、保密期限和知识;
(二)审核本机关、本单位产生的仍在保密期限内的国家秘密,并作出是否变更或者撤销的决定;
(三)是否属于国家秘密以及何种密级不明确的,先拟定密级,并按规定程序报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确认。
第十一条中央国家机关、省级机关、设区的市、自治州级机关根据保密工作的需要或者有关机关、单位的申请,可以在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规定的保密权限和授权范围内作出保密授权。
保密授权应以书面形式做出。授权机关应当对受权机关或者单位履行秘密授权的情况进行监督。
中央和省授权的,应当报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备案;市、自治州级机关作出的授权,应当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第十二条国家秘密产生时,机关、单位应当根据有关保密事项,由承办人同时拟定密级、保密期限和知悉范围,报保密工作负责人审批,并采取相应的保密措施。
第十三条对于产生的国家秘密,机关单位应当按照保密事项范围的规定确定具体保密期限;保密事项范围没有具体保密期限的,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在保密法规定的保密期限内确定;不能确定保密期限的,应当确定解密条件。
国家秘密的保密期限自标注的签发日期起计算;不能注明签发日期的,由确定本国家秘密的机关或单位以范围书面通知该机关、单位和人员,保密期限自通知之日起计算。
第十四条机关、单位应当按照保密法的规定,严格限定国家秘密 范围的知悉范围,对知悉密级以上国家秘密的,应当作出书面记录。
第十五条国家秘密属于国家秘密的载体、设备和产品应当标有国家秘密标志。国家秘密标志应标明密级和保密期限。国家秘密的密级和保密期限如有变更,应及时变更原国家秘密标识。
无法标注国家秘密标志的,确定国家秘密的机关、单位应当书面通知范围的机关、单位和人员。
第十六条产生的国家秘密被认为符合保密法关于解密或者延长保密期限的规定的,机关单位应当及时解密或者延长保密期限。
不属于本机关、单位产生的国家秘密的机关、单位,认为自己符合保密法关于解密或者延长保密期限的规定的,可以向原保密机关、单位或者其上级机关、单位提出建议。
依法向各级国家档案馆移交的属于国家秘密的档案,由原保密机关和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解密和审核。
第十七条机关、单位撤销、合并的,由其承担职能的机关、单位负责确定的国家秘密的变更和解散,或者由其上级机关、单位或者保密行政管理部门指定的机关、单位负责。
第十八条机关单位发现本机关单位国家秘密的确定、变更和注销不当的,应当及时予以纠正;上级机关和单位发现下级机关和单位国家秘密的确定、变更或者解散不当的,应当及时通知其纠正,也可以直接纠正。
第十九条对符合保密法规定,但未规定密级范围的不明确事项,机关、单位应当先拟定密级、保密期限和知悉范围,采取相应的保密措施,并自拟定之日起10日内报有关部门确认。拟定中央国家机关的绝密事项和机密、秘密事项,报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确认;其他机关、单位拟定的机密和保密事项,应当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确认。
保密行政管理部门接到报告后,应当在10日内作出决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的决定还应当报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第二十条机关、单位对密级事项是否属于国家秘密或者属于何种密级有不同意见的,可以向原保密机关、单位提出异议,由原保密机关、单位作出决定。
机关、单位未按原保密机关、单位处理或者对作出的处理决定仍有异议的,按照下列规定处理:
(一)绝密事项和中央国家机关的密级、秘密事项,应当报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确认。
(二)其他机关、单位确定的机密、保密事项,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保密行政部门确定;对省、自治区、直辖市保密行政管理部门作出的决定有异议的,可以报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确认。
在原保密机关、单位或者保密行政管理部门作出决定前,有关事项应当按照所主张的密级中的最高密级保密。
总结:以上内容是对国家秘密 范围知识的详细介绍,根据工作需要,应限制在最低范围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章部分内容转载自网络,希望对你的国家秘密范围知识有所帮助和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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