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培训机构 条件需要注册什么,普法专栏图片来源:pixabay培训机构选哪个?继上一篇专栏之后,小伙伴们纷纷炫耀自己的笔记本——教室要够大,老师要有教学资质,信用状况要好...但是,这些
培训机构 条件需要注册什么,普法专栏
图片来源:pixabay培训机构选哪个?继上一篇专栏之后,小伙伴们纷纷炫耀自己的笔记本——教室要够大,老师要有教学资质,信用状况要好...但是,这些就够了吗?要知道,教育部门是不会对这片孕育着祖国花朵的土地放宽门槛的。除了地点,老师等。,各地也对培训机构的管理和教材进行了规范。
在上一篇专栏文章中,我们了解了创办校外条件、组织者条件、场所条件、教师条件需要具备的条件。这一次,我们将开始一个校外/[/K0]
说明:本文重点讨论中小学生营利性校外教育培训培训机构。“地方要求”主要是举例说明,并不涵盖所有省市的要求。至于笔者总结的比较一致的条件和要求,其实各个省市的用词、描述,甚至条款内容都是不一样的。
一.管理条件
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8〕80号)(以下简称《意见》)的要求。
(1)校外培训机构,必须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做到党的建设有规划,党的组织有设置,党的工作同步开展,确保办学方向正确。
(2)必须有规范的章程和相应的管理制度,明确培训目的、业务范围、讨论决策机制、经费管理、担保条件和服务承诺等。
2.当地要求
(1)管理体系
根据北京、上海、广东等省设置标准中规定的管理制度内容。,校外培训机构应具备的管理制度一般包括:
①行政管理体制。
②教学管理制度。
③安全管理体系。
④员工管理制度。
⑤学生管理制度。
⑥档案管理系统。
⑦资产管理、财务管理和学杂费专用账户管理系统。
收费和退款管理系统。
⑨设施设备管理系统。
⑩教师培训与考核制度。
不同省市对管理制度的要求不同。比如广东省也要求有“信息公开制度”,而广西省强调管理制度主要包括“教育教学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安全管理制度、学生管理制度、收费与退款管理制度、后勤管理制度等。”。
(二)公司章程
各省市要求的章程不一样。
以河北省为例,河北省要求章程应明确以下事项:
A.培训机构姓名和地址;
B.学校的宗旨、内容、形式和性质(营利性或非营利性);
C.办学资产的来源、数额、性质和管理使用原则;
D.决策机构的产生办法、组成、任期、议事规则、权利和义务;
E.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的权利和责任、产生和罢免程序;
F.委托人的权利和义务;
G.资产和财务管理系统;
H.培训机构自行终止的原因、变更和终止相关的处理程序、终止后资产的处理方式;
一、章程修改程序;
J.联合举办的校外培训机构,章程应明确出资额及方式、各方权利义务、退出的条件及程序等。
二。基金条件
校外培训机构应有与办学项目和规模相适应的稳定办学经费来源。正因如此,一些省市根据自身情况对注册资本设置了不同的限制,如北京要求不低于50万元,河北要求不低于30万元,广西要求不低于20万元。
三。机构和人员条件
各省市的设置标准规定了不同的机构设置和人员条件。接下来以上海为例进行说明。
1.组织名称
(1)校外培训机构只能使用一个名称,其外文名称应与中文名称语义一致。同时,名称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不得冠以“中国”、“中国”、“国际”、“全球”等字样。
(二)设立营利性校外培训机构的,其名称应当符合《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企业名称登记管理条例》、《上海市企业名称登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营利性民办学校名称登记管理有关规定》。
(3)本标准实施前设立的民办培训机构名称,可按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继续使用。
2.组织
(1)中国共产党的基层组织。
(2)决策机构。
校外培训机构应设立理事会、董事会或其他形式的决策机构。决策机构成员由组织者或其代表、校长(行政负责人)、党组织负责人和教职工代表组成。决策机构的负责人应当具有良好的品行、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执行机构。
在校外培训机构设立以校长(行政负责人)为主要负责人的执行机构,由校长(行政负责人)依法行使教育教学和行政管理权。
(4)监督机构。
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行政负责人)和主要管理人员。
(1)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依法应当是决策机构的负责人或者主要负责人(行政负责人),并具备下列条件条件:
①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PRC)国籍并在中国定居。
②信用状况良好,无犯罪记录,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负责人(行政主管)
应任命专职负责人(行政负责人)。校长(行政负责人)除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和教育教学规则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条件:
①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PRC)国籍并在中国定居。
②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信用状况良好,身体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70周岁。
③大专以上学历,5年以上相关教育管理经验,业绩良好。
(3)教学管理人员
校外培训机构应配备专职教学管理人员,应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和3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
(4)财务管理人员
应当配备具有会计工作所需专业能力的会计人员,会计人员和出纳人员不得兼任。
(5)安全管理人员
指派安全管理人员履行安全监督职责,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4.办学投资
①发起人应在出资人承诺的期限内分期缴纳注册资本。涉及联合办学的,举办者应当对办学投入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②举办者投资办学应履行法定的出资验证程序。其中,发起人以货币资产出资的,应当提供有资质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举办者以自有土地使用权、房屋产权、教育教学设施设备、图书资料以及知识产权、商标商誉等无形资产作为办学出资的,应当经有资质的资产评估机构评估并出具评估报告,评估报告应当符合登记部门规定的出资比例要求。
举办者应当及时将货币、土地使用权、房屋、知识产权等所有办学投入转移到民办培训机构名下,依法落实法人财产权。
四。培训计划、课程和教材
民办培训机构项目培训应当符合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有明确的办学宗旨和培养目标,不得违背教育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规律。
民办培训机构机构应制定与其培训项目相对应的培训计划,合理安排教学内容。对义务教育阶段向学生开设的科目及其延伸训练内容,应依据相应的课程标准制定科学的教学(训练)评价办法。
民办培训机构要选择与其培养项目和培养计划相匹配的教材。所有教材均应报审批部门备案,举办者应对所用教材的合法性、合规性作出书面承诺,并自愿接受主管部门的检查。涉及教材引进的,应当严格遵守国家出版物进口管理的有关规定,不得违反宪法法律,不得危害国家安全,不得破坏民族团结,不得宣传邪教迷信。
至此,就是笔者对目前开放校外条件的access 培训机构的梳理总结。不过编辑还是很用心的再次强调,虽然这篇文章综合了部分省市的具体要求,但笔者还是建议准备开校外培训机构的读者,先咨询一下开地的适用标准,或者咨询一下当地的教育部门、审批部门等部门,保证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及时性。
总结:以上内容是关于注册培训机构 条件和普法专栏需要什么的详细介绍。文章内容部分转载自互联网,希望对你了解培训机构建立的条件有帮助和参考价值。
版权声明
本站搜集来源于网络,如侵犯到任何版权问题,请立即告知本站,本站将及时予与删除并致以最深的歉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