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中所称的计算机软件是指,无法证实网购源代码与网站一致

张强律师 法律头条 2022-11-18 10:31:27

导读:计算机软件 所称在保护规定中,不能确认网购源码与网站一致。淘宝购买源代码可以免除赔偿责任吗?(2022)最高法知人终字第431号给出了否定的答案。案例简介:托米公司向一审法院

计算机软件 所称在保护规定中,不能确认网购源码与网站一致。

淘宝购买源代码可以免除赔偿责任吗?(2022)最高法知人终字第431号给出了否定的答案。

案例简介:

托米公司向一审法院提起诉讼,称潘虹公司经营的网站使用MetInfo企业网站管理系统,未保留《最终用户许可协议》要求的托米公司版权标识和链接,构成侵权,要求赔偿经济损失并赔礼道歉。

潘公司辩称,涉案软件来自第三方,来源合法,并向法院提交了其在淘宝网上以10元的成交价购买的产品“企业网站成品源代码全站SEO静态中英文双语PHP+WAP网站模板待后台98”的证据。

一审法院认为:

潘虹公司主张其网站使用的软件来自于在淘宝网上购买的源代码,但其并未证明所购买的代码与本案被控侵权软件的代码一致,且从其销售渠道和交易价格来看,淘宝网购买的软件代码与正常的软件许可交易不一致。潘虹公司主观上有过错,应承担赔偿责任。

二审法院认为:

本案中,潘虹公司主张其使用的软件来自网上购买的源代码,但潘虹公司未证明其购买的软件代码与涉案软件代码一致,潘虹公司所称的交易渠道和交易价格与正常的软件许可交易不一致。因此,一审法院认定潘虹公司存在主观过错,其合法来源抗辩不能成立,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综上,一审、二审法院均认定潘虹公司的合法来源抗辩不能成立,依法承担停止侵权、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的法律责任。

编辑观点:

这个案件的审判结果已经清楚了。当被告利用“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三十条主张不承担赔偿责任时,客观上需要证明其购买的源代码与被控侵权软件是同一软件,除了通过正规渠道支付合理的价款外。也就是说,他必须通过聊天记录或发货记录证明自己购买的源代码是在被控侵权网站中使用的,并且证据是与原告固定的。

总结:以上内容是对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中计算机软件是指的详细介绍,不能证明网购源码与网站一致。文章内容部分转载自网络,希望对你了解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有帮助和参考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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