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个人公积金怎么操作逾期了?公司不会支付公积金文章转自:紫说劳动法本文版权归作者所有,转载仅供交流学习。如有异议,请私信联系我们删除。用人单位不支付或少支付公积金既不属
个人公积金怎么操作逾期了?公司不会支付公积金
文章转自:紫说劳动法
本文版权归作者所有,转载仅供交流学习。如有异议,请私信联系我们删除。
用人单位不支付或少支付公积金既不属于劳动争议,也不属于民事纠纷,应及时向当地公积金管理部门投诉。
案例分享:
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
行政决定
(2021)浙0102 7号7
申请人为杭州市房屋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所地为杭州市上城区延安路126号。
法定代表人:刘强,主任。
委托代理人叶劲松、胡杰,浙江侧田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申请人杭州伟东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位于杭州市西湖区文三路90号70号楼1层102室。
法定代表人:林博。
2020年5月13日,申请人杭州市房屋公积金管理中心作出[2020]第010018号《责令限期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确认
申请人杭州伟东教育科技有限公司聘用石某某后,未在规定期限内为其办理住房公积金户口设立手续,未按月足额缴纳住房公积金款,造成拖欠石某某住房公积金款5100元,违反了《房屋管理条例》公积金第十五条、第十五条的规定
该决定于2020年5月20日送达。目前,被申请人在法定期限内既未为石某某办理住房公积金户口设立手续,也未缴纳相应款项,也未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申请人于2020年12月14日邮寄送达催告书后,于2021年1月19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责令限期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合公积金 S [2020]第010018号)第二项:被申请人杭州伟东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为石某某公积金返还房屋款共计5100元。
本院经审查认为,申请人杭州市房屋公积金管理中心于2020年5月13日作出的责令限期改正违法行为决定(杭公积金字[2020]第010018号),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法规正确,符合执行条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七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准予执行杭州市房屋公积金管理中心2020年5月13日作出的《责令限期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杭公积金 S [2020]第010018号)第二项。
本裁定书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主审法官李晓丹
朱燕青法官
米·许晴法官
2021年1月25日
书记员童李嫣
法律链接:
房屋公积金管理规定
第二
本条例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管理和监督。
本条例所称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和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以下统称单位)及其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蓄。
第十五条
职工被录用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登记,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户口的建立或者转移手续。
与本单位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户口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第十七条
新员工从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开始缴纳住房公积金,每月缴纳金额为员工当月工资乘以员工住房公积金缴纳比例。
新调入的员工,自调入单位发放工资之日起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员工本人月工资乘以员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第二十条
单位应当按时足额缴纳房款公积金,不得逾期缴纳或者少缴。
根据案例: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规定》,单位应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如单位违反《房屋公积金管理规定》,请积极与单位协商,督促其尽快缴纳。协商不成,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劳动关系证明原件、工资收入证明原件到对应公积金中心支行进行投诉。公积金中心将按照执法流程处理,维护员工合法权益。总结:以上内容是对个人公积金如何补交操作的详细介绍,公司不补交公积金。文章部分内容转载自网络,希望对你了解补缴操作有所帮助和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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