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2022年宿迁市属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

张强律师 法律头条 2022-10-15 20:12:47

导读:宿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2022 宿迁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为及时补充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优化人员结构,提高人员素质,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面向社

宿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2022 宿迁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

为及时补充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优化人员结构,提高人员素质,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市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事业编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职位和人数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共57名。招聘单位、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及相关要求详见附件。

二、招聘对象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含2023年高校应届毕业生),08、11、12、18、38、39、40、41岗位面向宿迁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

三、申请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和条件(详见《岗位说明书表》);

(5)报考机关事业单位正式招聘的职位,应符合向前流动的原则。

(六)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申请:

1.军人;

2.正在就读的全日制高校,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

3.2022年9月30日前新录用的服务期在5年以下的公务员,或要求(含明确约定)不得被工作单位(岗位)辞退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被事业单位录用的人员;

4.2020年3月13日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新办法实施后,根据其规定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告,截至2022年9月30日,在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工作未满3年的在编人员;

5.以其他方式进入事业单位并订立聘用合同的在编人员,2020年3月13日前通过公开招聘进入事业单位并订立聘用合同,2022年9月30日前未达到聘用合同约定的最低服务年限的在编人员;

6.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或者因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或者因触犯刑律被免予刑事处罚,或者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

7.被开除公职、党籍、团员或高等教育者。

8.被机关事业单位辞退未满5年的;

9.受到记过、降级、撤职、留用(留党察看或留校察看)、降低岗位等级等处分不满3年的。,或者受处分未满3年的;

10.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021年被评为不称职(不合格),或2020年、2021年被评为基本称职(基本合格);

1.被认定“严重失信”不满3年,或“严重失信”不满5年,列入拒服兵役人员名单并在全市实施社会失信联合惩戒的考生(详见苏政办〔2013〕100号、苏政办〔2014〕114号、苏公通〔2015〕号)。

12.与事业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报考事业单位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等岗位;与现有在职人员有上述关系的,到任后不得报考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中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公开招聘按照发布招聘公告、网上报名及资格初审、笔试、专业技能测试、报名资格复审及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录用备案等步骤进行。

(一)发布招聘公告

按照“事先告知、公开透明”的原则,招聘公告将在报名前向社会公开发布。

公告网址:宿迁市http://sqhrss.suqian.gov.cn/,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

本次公开招聘的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缴费确认均通过网络进行。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以下简称招聘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报名和资格审查。

1.网上报名。注册和照片上传时间:

2022年10月12日9:00-10月18日16:00

。报名网址:宿迁市http://sqhrss.suqian.gov.cn/rlzyj/ksjdzx/index_1.shtml,考试鉴定中心。报考人员(以下简称考生)在网上报名遇到技术问题时,可咨询市考试鉴定中心(0527—84353885)。

2.资格预审和答辩。资格初审时间:2022年10月12日9:00-2022年10月18日17:30。考生在资格初审中遇到问题,可与招聘主管部门联系。联系电话请参考职位简介表。

陈述时间:2022年10月12日9时-2022年10月19日11时。如对考生资格初审结果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向招聘主管部门陈述。联系电话请参考职位简介表。

3.付款确认。考生通过资格初审和照片审查后交费,笔试费用100元/人。缴费确认完成后,通过本岗位视为网上报名。

缴费时间:2022年10月12日9:00-2022年10月19日12:00。

4.注意事项。考生在报名和资格初审中应注意以下事项:

(1)注册所需资料(包括注册流程、技术要求、电子照片处理要求、网银支付方式等。)发布在宿迁市考试鉴定中心网站,供考生查询。

(2)考生根据职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填写相关信息,上传本人电子照片。照片要求:近期二寸(35× 45mm)免冠正面照片,jpg格式,大小20Kb以下。考生在填报信息、上传照片时弄虚作假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处理规定》处理。

(3)招聘主管部门根据考生提供的信息进行资格初审。考生可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24小时查询报名网站(最后一天报名的考生应及时查询)是否通过招聘主管部门的资格初审。

(4)考生只能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报名必须与考试使用的有效居民身份证一致,否则取消其考试资格。报名期间,资格审查不合格者,可转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5)报名结束后,报名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职位,相应核减,直至取消招聘计划。已报考被取消职位的人员,可重新报考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重新报名时间为2022年10月19日14:00-16:00。

(6)未缴费的考生视为报名失败。

(7)网上报名后,考生应保持报名表中填写的联系电话正常使用和畅通。如因考生个人原因(如错号、改号、停机等)影响招聘工作。),责任和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5.网上打印笔试准考证。缴费确认通过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到原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准考证打印时间:2022年10月20日-10月21日。

印刷技术问题请咨询宿迁市审查鉴定中心(0527—84353885)。

(三)笔试

笔试由宿迁市委组织部和宿迁市人社局组织实施。

1.笔试时间。2022年10月22日(具体安排见准考证)。

2.笔试的内容。笔试内容为“综合知识与能力”(岗位另有规定除外)。

3.笔试地点。看准考证。

4.笔试合格线。笔试成绩不低于笔试试卷总成绩50%的考生为合格;否则将被取消进入下一阶段的资格。

5.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可通过身份证号和准考证号查询原报名网站。

6.流行病预防和控制。根据现行的疫情防控要求,考生必须在考试前至少14天申请“苏康代码”,并每天进行一次健康申报。考试当天,“苏康码”为绿色码,可提供考前48小时内(以采样时间为准,省内外具有相关资质的检测机构均可),现场测量后的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检测机构纸质报告、电子报告、苏康码、APP显示,须包含采样时间信息)。

(4)专业技能测试

专业技能测试由宿迁市委组织部宿迁市人社局会同招聘部门组织实施,专业技能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1.专业技能测试考生的确定。对于需要进行专业技能测试的岗位,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岗位招聘计划1: 6的比例进入专业技能测试。比例不足1: 6的,按实际进入人数组织专业技能测试。

2.职业技能测试合格线。专业技能测试采用100分制计算分数,考生成绩必须达到50分才算合格,否则取消进入下一阶段计划的资格。但对于竞争不激烈的职位(指参加专业技能测试人数等于或少于计划招聘人数的职位),必须达到60分为合格。

3.专业技能测试内容。详情见职位简介表。

(五)报名资格的复试和面试

1.排名结果综合。笔试和专业技能测试结束后,按照以下规则计算排名结果:

(1)笔试岗位:排名成绩=笔试成绩。

(2)笔试+技能测试岗:排名成绩=笔试成绩×40%+技能测试成绩× 60%。

2.确定资格审查人选。根据考生排名结果,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招聘计划数3倍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选。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低于3:1的,按实际进入人数参加评审。

3.资格审查。招聘部门负责组织实施考生报名资格复审工作。

资格复审时,考生须提供符合本公告及岗位说明书所列报考条件要求的全部有效证件和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1)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需提供身份证、学生证、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就业推荐表或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以及符合《岗位概况表》“其他要求”栏所列条件的证明材料。其中,已委托、定向、联合办学的毕业生,还应提供委托、定向、联合办学单位出具的同意证明,并征得所在院校同意。

(2)社会人员(含在职人员)需提供身份证、学历证书、符合岗位说明书“其他要求”栏所列条件的证明材料。其中:留学回国人员还需提供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证的学历证明。

(3)公办学校在职教师(含非在职教师)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证明、学校及其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以及符合《职位表》“其他要求”栏所列条件的证明材料。

(4)政府公务员(含公共管理单位工作人员)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证明、公务员报名表或公务员录用审批表、单位同意报考意见,以及符合职位说明书“其他要求”一栏所列条件的证明材料。

(五)事业单位人员需提供身份证、学历证明、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事业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以及符合岗位说明书“其他要求”一栏所列条件的证明材料。

考生提供的各类证书和证明材料必须证明其能够符合本公告和《职位简介表》的要求,不得弄虚作假。所有材料需提供原件和一套复印件,供招考机关审核。

4.补货规则。经招聘主管部门现场审核,认为考生提交的材料不符合本公告和《职位简介表》要求的,招聘主管部门应当当场告知资格复审结果。如考生无异议,招聘主管部门可按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结果,填报报考同一职位的考生。对考生资格复审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当场进行陈述和申辩。如果他们没有这样做,他们将被视为没有异议。

5.交面试费。考生资格复审通过后,面试费用现场支付100元/人。

6.确定面试人选。资格复审完成后,招聘主管部门将拟面试人选名单报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面试名单公布在发布公告的网站上。

7.面试。面试由宿迁市委组织部和宿迁市人社局组织实施,面试时间和地点以面试通知为准。

(1)面试形式。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除非岗位另有规定)。

(2)面试合格线。采用100分面试制,考生面试成绩必须达到50分才算合格;否则将取消其进入下一阶段的资格。但对于竞争不激烈的职位(指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计划招聘人数的职位),考生面试成绩必须达到60分,合格。当场通知考生面试结果。

(3)总分合成。规则如下:

①笔试+面试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 50%+面试成绩×50%。

②笔试+技能测试+面试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 30%+技能测试成绩×40%+面试成绩×30%。

(6)体检

体检由宿迁市委组织部和宿迁市人社局组织,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体检人选确定。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如总成绩相同,则根据笔试成绩确定非技能测试岗位,根据技能测试成绩确定技能测试岗位;如总分仍相同,另行确定考试),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 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

合格的体检者是调查的对象。

(7)调查。

考察由招聘部门组织实施。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进行考察,考察对象的个人信用和犯罪记录纳入考察范围。

报名时在职但考察前已离职的,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解除聘用(劳动)合同证明。未按时提供上述证明材料的,视为不合格。

考察结束前,除资格审查中已提供同意考察证明的考生外,其余考生须提供原单位出具的同意考察证明。

合格的检验人员将被雇佣。

(八)公示和聘用备案

考察结束后,招聘主管部门将拟录用人员名单报送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发布公告的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部门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反映的问题经招聘主管部门核实后影响聘用的,由招聘主管部门取消聘用资格。

被聘用人员已与原工作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或各种协议的,由本人负责办理。

在体检、考察、公示阶段,因各种原因出现空缺的,由招聘主管部门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该岗位空缺。录用备案后,因各种原因造成的空缺不予递补。

动词 (verb的缩写)纪律和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严格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规定的程序、条件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营私舞弊。招聘工作接受纪检机关和社会的监督,对违反考试、录用纪律或工作失职、失误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考生请注意:自2018年1月1日起,考生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各环节存在的各类违规违纪行为(含失信行为)记入全国统一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诚信档案,记录期限为五年或长期记录,并将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不及物动词其他事项

(1)公告。本公告由宿迁市委组织部宿迁市人社局和招考机关联合发布。

(2)职责分工。招聘主管部门负责对报考条件、考试内容、证明材料等各项政策的解释。,按照本公告的规定组织实施公开招聘的各相关环节,并承担相应责任。宿迁市委组织部和宿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是公开招聘的综合管理部门。他们按规定搭建统一集中的公开招聘平台,依法依规履行指导、监督、查处、纠正职能,建立公开招聘事前、事中、事后监督纠正机制,受理投诉,按规定程序组织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3)政策口径。专业、年龄、工作经历等相关政策如下:

1.专业设置。招录条件中“专业”的设置目录为“2022年江苏省公务员参考目录”。专业条件还包括一些未列入专业参考目录,但由高校开设,事业单位需要的专业。

2.年龄计算。18岁以上是指2004年10月18日或之前出生;35周岁以下,指1986年10月12日及以后出生。

3.工作经验。“工作经历”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2年9月30日。“工作经历”起始时间以合法有效的录用审批表、劳动(聘用)合同等证明材料中填写的时间为准。

4.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可在名单公示后一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本单位或本部门的资格。

5.大专学历。高等学校技术技师班(预备技师班)毕业生可根据其本科学历参加事业单位招聘。

6.最短服务期。除职位表中另有规定外,所有招聘职位的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

7.其他事项。2023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必须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等。2023年8月31日前,其他人员必须在报名开始日期前取得。港、澳、台相关人员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办理。其他相关政策,除本公告另有规定外,参照《江苏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简章》相关内容执行。

政策咨询电话:

027-84368578 (宿迁市 CPPCC办事处)

027-84389808 (宿迁每日)

027-88101505 (宿迁市妇联)

027-84368519 (宿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027-84363013 (宿迁市财政局)

027-84360015 (宿迁市 SASAC)

027-84390018 (宿迁市审计局)

027-84387295 (宿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027-84399100 (宿迁市水利局)

027-84368038 (宿迁市地方金融监管局)

027-84359097 (宿迁市人社局)

027-84359860 (宿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027-84387583 (宿迁市城市管理局)

027-84363690 (宿迁市退伍军人事务局)

0527- 84389651(宿迁市 [/K0/]教育局)

027-84837502 (宿迁市湖滨新区管委会)

报名系统技术咨询:0527—84353885(宿迁市考试鉴定中心)

监督电话:

027-84368839 (宿迁市组织部公务员处)

027-84359053 (宿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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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简介表单

2022年10月10日

总结:以上内容是对2022年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宿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的详细介绍。文章内容部分转载自网络,希望对你了解宿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有所帮助和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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