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区划是什么意思怎么填写,1986年全国县级以上行政区划变更情况

张强律师 法律头条 2022-11-01 13:43:50

导读:行政区划是什么意思,怎么填?1986年全国县级以上行政区划变情况1986年中国省级行政区列表北京天津河北(石家庄)山西(太原)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辽宁(沈阳)吉林(长春)黑龙江(

行政区划是什么意思,怎么填?1986年全国县级以上行政区划变情况

1986年中国省级行政区列表

北京天津河北(石家庄)山西(太原)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

辽宁(沈阳)吉林(长春)黑龙江(哈尔滨)

上海江苏(南京)浙江(杭州)安徽(合肥)福建(福州)江西(南昌)山东(济南)

河南(郑州)湖北(武汉)湖南(长沙)广东(广州)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

四川(成都)贵州(贵阳)云南(昆明)西藏自治区(拉萨)

陕西(xi安)甘肃(兰州)青海(西宁)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

台湾省

中华人民共和国于1986年修改了县级以上行政区划情况

北京:

撤销房山县、燕山区,设立房山区。原房山县、燕山区行政区域为房山区行政区域。(1986年11月11日国务院国函[1986]164号批准)

河北省:

1.(以下为1986年3月5日国务院批复[1986]31号)

(1)撤销定县,设立定州市(县级)。原县行政区域为定州市行政区域。

(2)撤销束鹿县,设立辛集市(县级)。束鹿县原行政区域为辛集市行政区域。

(3)撤销南宫县,设立南宫市(县级)。原南宫县行政区域为南宫市行政区域。

(4)撤销任丘县,设立任丘市(县级)。原任丘县行政区域为任丘市行政区域。

2.(以下为1986年4月5日国务院批复函[1986]48号)

(一)石家庄地区的正定、栾城两县划归石家庄市领导。

(2)将邯郸地区的武安县划归邯郸市领导。

(3)将保定市清苑县划归保定市领导。

(4)将沧州青县划归沧州市领导。

(5)将邢台地区的邢台县划归邢台市领导。

(6)撤销邯郸市郊区,将所辖乡镇分别划归丛台区、复兴区、邯山区领导。

3.撤销涿县,设立涿州市(县级)。原涿县行政区域为涿州市行政区域。(1986年9月24日国务院国函[1986]126号批准)

4.(以下为1986年12月2日国务院批复函[1986]177号)

(1)撤销青龙县,设立青龙满族自治县。青龙县原行政区域为青龙满族自治县行政区域。

(2)撤销丰宁县,设立丰宁满族自治县。丰宁县原行政区域为丰宁满族自治县行政区域。

内蒙古自治区:

撤销通辽县,将其行政区域并入通辽市。(批准函编号1986年7月21日国务院[1986]90号)

辽宁省:

1.撤销铁岭市铁法区,设立铁法市(县级)。原铁岭市铁法区行政区域为铁法市行政区域。(1986年9月12日国务院国函[1986]118号批准)

2.(以下1986年11月5日国务院国发[1986]157号文批准)

(1)撤销盘锦市郊区,恢复盘山县。盘山县行政区域为盘锦市原郊区行政区域。

(2)盘锦市盘山区更名为双台子区。(1986年11月5日国务院批准)

3.撤销兴城县,设立兴城市(县级)。以兴城县行政区域为兴城市行政区域。(批准函编号(1986年12月13日国务院国发[1986]187号)

吉林省:

1.设立通化市东昌区、二道江区。(1986年9月8日国务院批准)

2.在浑江市设立八道江区、临江区、三岔河区。(1986年9月8日国务院批准)

黑龙江省:

1.设立镜泊湖市(县级),市政府设在渤海镇,以原宁安县的镜泊湖、兴山乡、沙兰镇山区(小北湖林场、二站林场)、渤海镇8个村、1个街道办事处为镜泊湖市行政区域。(批准函编号国务院[1986]85号1986年7月1日)

2.撤销肇东县,设立肇东市(县级)。肇东县原行政区域为肇东市行政区域。(1986年9月8日国务院国函[1986]111号批准)

江苏省:

1.连云港市新海区分为新海区和海州区。(批准函编号1986年4月7日国务院[1986]51号)

2.撤销仪征县,设立仪征市(县级)。仪征县原行政区域为仪征市行政区域。(批准函编号1986年4月21日国务院[1986]55号)

3.撤销常州市光华区,光华区行政区域分别划入钟楼区和天宁区。(1986年9月8日国务院国函[1986]113号批准)

4.撤销沙洲县,设立张家港市(县级)。原沙洲县行政区域为张家港市行政区域。(1986年9月16日国务院国函[1986]122号批准)

浙江省:

1.(以下1986年3月1日国务院国发[1986]27号文批准)

(1)撤销丽水县,设立丽水市(县级)。原丽水县行政区域为丽水市行政区域。

(2)撤销临海县,设立临海市(县级)。原临海县行政区域为临海市行政区域。

2.撤销海宁县,设立海宁市(县级)。原海宁县行政区域为海宁市行政区域。(批准函编号(1986年11月22日国务院国发[1986]175号)

安徽省:

撤销县,设亳州市(县级)。原弥勒县的行政区域为弥勒市的行政区域。(批准函编号1986年3月11日国务院[1986]39号)

山东省:

1.撤销宜都县,设立青州市(县级)。以宜都县行政区域为青州市行政区域。(1986年3月1日国务院国函[1986]28号批准)

2.撤销曲阜县,设立曲阜市(县级)。曲阜县原行政区域为曲阜市行政区域。(批准函编号1986年6月2日国务院国发[1986]74号)

3.撤销黄县,设立龙口市(县级)。黄县的行政区域是龙口市的行政区域,市人民政府设在龙口。(1986年9月23日国务院国函[1986]127号批准)

河南省:

1.(以下1986年1月18日国务院国发[1986]14号文批准)

(一)撤销新乡地区,将辉县、获嘉、原阳、演金、封丘县划归新乡市管辖;五社、温县、泌阳、孟县、济源五县划归焦作市管辖。

(2)撤销许昌地区,许昌、漯河升为地级市。将蔚县、长葛、许昌、鄢陵四县划归许昌管辖;将舞阳、临颍、偃师三县划归漯河市管辖;将佳县、襄城县划归平顶山市管辖。

(3)撤销洛阳地区,三门峡市升格为地级市。渑池、单县、灵宝、卢氏县划归三门峡市管辖,义马市(县级)划归三门峡市管理,栾川、嵩县、汝阳、益阳、伊川、洛宁县划归洛阳市管辖,临汝县划归平顶山市管辖。

(4)将安阳市浚县、淇县划归鹤壁市管辖。

(五)将濮阳市滑县、内黄县划归安阳市,常欢县划归新乡市。

2.(以下为1986年5月9日国务院批复函[1986]60号)

(1)许昌市设立魏都区。

(2)漯河市设立源汇区。

(3)三门峡市设立湖滨区。

湖北省:

1.撤销黎川县,设立黎川市。(1986年5月27日国务院批准)

2.撤销麻城县,设立麻城市。(1986年5月27日国务院批准)

3.撤销绵阳县,设立仙桃市。(1986年5月27日国务院批准)

4.撤销普阴县,设普阴市。(1986年5月27日国务院批准)

5.撤销石首县,设立石首市。(1986年5月27日国务院批准)

6.撤销应城县,设应城。(1986年5月27日国务院批准)

7.设立宜昌市西陵区、伍家岗区、点军区。(1986年12月13日国务院国函[1986]188号批准)

湖南省:

1.(以下1986年1月27日国务院国发[1986]18号文批准)

(1)撤销岳阳地区,将临湘、华容、汨罗、平江四县划归岳阳市。

(二)撤销邵阳地区,将邵阳、隆回、洞口、武冈、遂宁、新宁6个县和马步苗族自治县7个县划归邵阳市管辖。

2.撤销湘乡县,设立湘乡市(县级)。湘乡县的行政区域是湘乡市的行政区域。(1986年9月12日国务院国函[1986]119号批准)

3.撤销芷江县,设立芷江侗族自治县(县级)。原芷江县行政区域为芷江侗族自治县行政区域。(批准函编号(1986年9月22日国务院国发[1986]124号)

4.撤销耒阳县,设立耒阳市(县级)。原耒阳县行政区域为耒阳市行政区域。(批准函编号(1986年11月11日国务院国发[1986]170号)

广东省:

1.高要县驻地由肇庆迁至南安镇。(批准函编号国务院1986年1月8日[1986]6号)

2.设立通什市(县级),以保亭县通什镇、昌浩、洪山、毛岛、南盛区,琼中县五指山、茂阳区,乐东县范阳区为通什市行政区域。通什由海南黎族苗族自治州领导。(1986年1月18日国务院国函[1986]14号批准)

3.海口升级为地级市。(1986年5月31日国务院批准)

广西壮族自治区:

撤销环江县,设立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原环江县行政区域为环江毛南族自治县行政区域。(批准函编号国务院[1986]152号1986年11月1日)

四川省:

撤销西昌县,将其行政区域并入西昌市。(批准函编号1986年6月6日国务院国发[1986]76号)

贵州省:

1.撤销武川县,设立武川仫佬族苗族自治县。原武川县行政区域为武川仫佬族苗族自治县行政区域。(批准函编号(1986年8月21日国务院国发[1986]101号)

2.撤销道真县,设立道真仫佬族苗族自治县。道真县原行政区域为道真仫佬族苗族自治县行政区域。(1986年9月9日国务院国函[1986]115号批准)

3.撤销沿河县,设立沿河土家族自治县。沿河县原行政区域为沿河土家族自治县行政区域。(批准函编号(1986年10月7日国务院国发[1986]138号)

4.撤销印江县,设立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以印江县行政区域为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行政区域。(批准函编号(1986年12月13日国务院国发[1986]189号)

云南省:

撤销璧山县,璧山县邓谷、罗本区划归泸水县,甲克地、孜力卡、毗河区划归福贡县。(批准函编号(1986年9月24日国务院国发[1986]125号)

西藏自治区:

1.将琼结县更名为琼结县。(批准函编号1986年4月7日国务院[1986]50号)

2.撤销江孜地区,将江孜地区所辖的亚东、康马、岗巴、江孜、仁布、白朗六县划归日喀则地区;浪卡子县位于山南地区。(1986年9月12日国务院国函[1986]117号批准)

3.撤销日喀则县,设立日喀则市(县级)。原行政区域为行政区域。(批准函编号(1986年12月12日国务院国发[1986]184号)

4.仲巴县驻地由扎东迁至扎东以西20公里马圈河与柴河交汇处,以刮古塘。(1986年国务院批准)

陕西省:

设立咸阳市渭城区。(1986年12月2日国务院批准国函[1986]175号)【注:秦都区部分为渭城区行政区域】

青海省:

(以下1986年3月5日国务院国发[1986]30号文批准)

(1)将西宁城西区设置为西区和北区。

(2)撤销西宁市郊区,将原郊区管辖的七个乡镇划归东、中、西、北四个区管辖。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撤销阿图什县,设立阿图什(县级)。阿图什县原行政区为阿图什行政区。(批准函编号1986年6月7日国务院国发[1986]77号)

相关:

广东省惠阳县的“三门岛”改名为“大三门岛”,海军曾经使用的托宁岛名称保留为二级名称。(批准函编号1986年5月25日国务院国发[1986]68号)

将“毛南族”名称改为“毛南族”(1986年6月5日国务院国函[1986]75号批准)

总结:以上内容详细介绍了行政区划是什么意思,怎么填,以及1986年全国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变化。文章内容部分转载自网络,希望对你理解行政区的含义有所帮助和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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