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东城区人才服务中心电话,外地人申请在京律师实习备案不再难!北京市律师协会发布实施细则2017年12月7日,北京市司法局发布《北京市律师执业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并于2018年1月1日正
东城区人才服务中心电话,外地人申请在京律师实习备案不再难!北京市律师协会发布实施细则
2017年12月7日,北京市司法局发布《北京市律师执业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并于2018年1月1日正式实施。结合北京实际,北京市律师协会理事会第十届第十四次会议于2017年12月27日修订了《北京市律师协会律师执业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并于2018年1月1日正式实施。
这是律师行业的一大福音。
此前,北京只有各区的人才交流中心、街道办事处和就业服务中心有管理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的权限。由于政策限制,这些机构只能接收具有北京户籍的人才档案,对首都律师行业的人才引进造成了一定的限制。随着“实施细则”的有效实施,这个问题将会得到改善。
“实施细则”将北京市行政区域内具有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权限的档案服务机构扩大到一百多个,新增45个具有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权限的机构。据了解,这45家档案服务机构对北京户籍的档案要求没有限制。
随着存档条件的放宽,外国人的存档问题可以更容易解决。这一政策的调整为首都律师行业人才引进创造了便利条件。
附北京市律协关于律师执业管理申请的政策解读实施细则。
一、北京市律师协会《律师执业管理申请》修订背景实施细则。
2017年12月7日,北京市司法局发布《北京市律师执业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并于2018年1月1日正式实施。结合北京实际,北京市律师协会理事会第十届第十四次会议于2017年12月27日修订了《北京市律师协会律师执业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并于2018年1月1日正式实施。
二、申请实习的条件
(1)根据“实施细则”,实习申请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法治;
2.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或者律师资格证书;
3.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4.品行良好,无不适合律师职业的不良行为;
5.没有受过刑事处罚(过失犯罪除外);
6.没有被开除公职或者吊销律师执业证书的记录。
(2)根据“实施细则”规定,下列律师事务所不得接受实习生实习:
1、不能维持法定设立条件,经营状况不佳;
2.没有符合规定条件的实习指导律师的;
3、不能为实习生提供固定的办公场所和必要的办公条件;
4.受到停业整顿行政处罚或者行业处罚未满一年的;
5.受到停业整顿行政处罚,处罚期限届满未逾三年的;
6.受到禁止实习生实习的行业惩戒,惩戒期未满的;
7.目前正在处理投诉,有充分理由认为可能受到行政处罚或者行业纪律处分的;
8、存在违反《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第五十条规定的情形,且整改尚未完成的;
9.未按规定接受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和评估,或者当年检查和评估结果为“不合格”的。
(3)根据“实施细则”,实习指导律师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五年以上执业经历的专职律师;
2.具有较高的业务素质和执业水平;
3.具有较高的职业道德;
4.在执业过程中未受到通报批评以上的行政处罚或纪律处分;
5.五年内未受到行业惩戒。
三。申请实习时需要提交的材料
实习生应当填写《律师执业备案申请表》,并提交以下材料:
(1)身份证复印件(非北京户籍需提供北京市居住证复印件);
(二)律师资格证书或者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3)具有北京市行政区域内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权限的档案服务机构出具的人事档案关系寄存证明原件;
(4)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无刑事处罚证明原件;
(5)实习协议复印件;
(6)实习生与申请实习的律师事务所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
(七)实习生的基本情况;
(八)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9)党组织关系转移接收证明复印件;
(10)申请实习所在律师事务所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原件(国家规定用人单位必须为职工缴纳养老、失业、工伤、生育、医疗保险);
(十一)实习生、指导律师和律师事务所对符合申请条件的承诺及律师事务所对申请实习的意见;
(12)除上述材料外,申请非全日制实习的,还应当提交其所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出具的实习人员从事法学教育、研究工作的证明(教师资格证或工作证复印件)、同意实习的证明原件;本市户籍退休人员申请实习的,应当按照前款规定提交材料(社保证明除外),同时还应当提交退休证明或者单位出具的退休证明原件;
(十三)申请人为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的,应当提交经内地认可的香港、澳门公证机关公证的身份证明和未受过刑事处罚的证明;申请人为台湾省居民的,应当提交经台湾省公证机关公证的本人身份证明和未受过刑事处罚的证明;
(十四)协会要求的其他材料。
四。人事档案归档服务机构的范围
实施细则第十条第(三)项规定的“具有管理北京市行政区域内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权限的档案服务机构”具体档案服务机构为:北京市各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如东城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西城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海淀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等16个区)和街道办事处。除上述人才中介机构外,还包括以下人事档案归档服务机构:
人事档案归档服务机构名称序号
1.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人才交流中心
2.化工人才交流劳动就业服务中心
3.中国科学院人才交流开发中心
4.中国气象局人才交流中心
5.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人力资源开发中心
6.工业和信息化部人力资源开发中心
7.文化部文化艺术人才中心
8.有色金属工业人才中心
9.机械工业人才开发服务中心
10.国家卫生计生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11.中国科协培训与人才服务中心
12.纺织人才交流培训中心
13.冶金人才资源开发中心
14.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人才服务中心
15.航天人才开发交流中心
16.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广播电视人才交流中心
17.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人才交流中心
18.新华社人才流动服务中心
19.国家体育总局人力资源开发中心
20.农业部人力资源开发中心
21.水利部人力资源开发中心
22.国家林业局人才开发交流中心
23.轻工人才交流培训中心
24.司法部人才交流中心
25.科技部科技人才交流开发服务中心
26.国土资源部队人力资源开发中心
27.中国兵器工业集团人才研究中心
28 .中国民航人力资源开发中心
29.中国社会科学院服务中心
30全国工商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31.人民日报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32.石油人才交流中心
30.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中国)
34.邮电人才交流中心
30.中国兵器装备集团人力资源开发中心
36.中国国际人才开发中心
37.中国汽车人才交流中心
38.中国建筑人才有限公司
39.中国国际技术情报合作公司
40.北京贾云外交机构人才服务中心
41.世界联合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42.中铁人才交流咨询有限公司。
43.CIIC国际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44.诚通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45.北京纺织人才交流中心有限公司。
动词 (verb的缩写)申请律师执业证书的程序
申请律师执业证书,请通过北京市律师协会(www.beijinglawyers.org.cn)网站“会员服务”选项“服务指南”参考北京市律师协会律师执业相关程序说明,完成申请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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