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开发区法院康树梅枉法裁判事实证据

张强律师 法律咨询 2023-07-05 20:19:26

导读:案件事实:2010年6月5日至12月10日,山东华网智能公司按照东营机场扩建工程安检设备政府采购文件要求(设备制造商或授权代理商),获取了安检设备制造商北京中盾安民公司(公安部一所)授

案件事实:

2010年6月5日至12月10日,山东华网智能公司按照东营机场扩建工程安检设备政府采购文件要求(设备制造商或授权代理商),获取了安检设备制造商北京中盾安民公司(公安部一所)授权代理证明文件,经过两次投标获取中标,签订了《政府采购合同》。授权代理文件明确了华网智能公司全权代理中盾安民公司(公安部一所)全部相应政府采购文件内容要求进行投标、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供货、安装调试、验收付款及售后服务。《政府采购合同》主要约定条款:1、供货安装调试完成时间是2011年1月27日前共计30天时间;2、项目验收之前的全部费用和风险责任全部由供货方承担;3、延期供货超过10天,除了承担10%违约金外还要承担每日5%的罚金;4、验收方式为甲方组织验收小组出具验收报告;5、依据验收小组验收报告和供货发票分阶段付款,除了限期7日内支付预付款外,其它阶段付款不限定时间。按照代理授权约定和《民法典》规定,上述合同条款被代理人中盾安民公司(公安部一所)必须全部承担责任。正常情况下,代理人与被代理人在签订背靠背《设备供货合同》中,除了约定代理薪酬、预付款和相关费用承担方式外,其它应全部相应《政府采购合同》约定。但是,中盾安民公司却违背《政府采购合同》,在签订背靠背《设备供货合同》中将完成供货验收时间延长到了5月16日,这给代理商华网智能公司造成了极大的责任风险和各方面巨大压力,额外费用开支也无限加大。遵守和更改《政府采购合同》不是儿戏,华网智能公司左右为难,在中盾安民公司承诺承担全部违约责任和费用,并且不限定验收付款时间的条件下,华网智能公司不得不承受着巨大压力被迫签署了所谓背靠背的《设备供货合同》。后来的供货验收结算付款实施过程中,华网智能公司花费了大量额外时间精力和费用处理延期供货和结算付款问题,中盾安民公司当时表示理解支持,期间配合协调提供一台安检设备应对机场复航,但是最终完成供货调试验收时间推迟了半年,验收小组的验收报告时间是2011年7月22日。比《政府采购合同》约定2011年1月27日延期半年,比背靠背《设备供货合同》约定2011年5月16日延期76天。而延期供货造成的后果:一是机场建设方相关人员被追责、主要负责人庄某某被判刑、机场建设集团董事长辞职办理提前退休等等,华网智能公司的直接经济损失过百万,间接损失和信誉损失惨重,特别是结算付款难度无限加大,时间无限延长。对此,中盾安民公司当时对于费用承担、分阶段付款和延长付款时间等问题都给予了多方面口头承诺,华网智能公司继续承接相关业务工作也持续进行,没有任何争议。

转眼到了2019年,新任领导上任后对于项目尾款支付问题态度强硬,以公安部一所效益不好、资金困难为由,先要求华网智能公司给出尾款付款计划,然后用付款计划做证据将华网智能公司告上法庭,无理无据要求华网智能限期支付尾款,同时支付高出两倍尾款的所谓违约金。华网智能公司被迫提交充分的事实证据反诉中盾安民公司,要求法院驳回对方无理无据的诉求,支付华网智能公司因对方延期供货应承担的违约金和相关费用。

不曾预料的是,

一审东营开发区法官康树梅,违背案件事实,违背法律,对华网智能公司充分的证据不予采纳,对中盾安民公司自制的证据进行违法认定,利用自由裁量权颠倒黑白偏向对方,实施了赤裸裸的枉法裁判。

康树梅故意隐瞒代理证明文件关键条款,将有效的授权期限隐藏,将无效的授权期限替换认定,将三份盖有公安部一所公章的授权代理文件内容胡乱搭配、断章取义,直至全部否定;否定盖有三个验收单位公章的合同约定的验收小组验收报告;否定《民典法》关于代理人特定权力义务规定;否定《政府采购合同》和和背靠背《设备供货合同》无限期付款约定;全部采信对方自制证据文件、支持对方空无凭据的诉讼请求,肆意判定华网智能公司限期支付尾款和支付两倍尾款的违约金。二审法院法官李宁复制一审法院全部错误裁判文件,在质证问题“没有答复”、查证问题不明确的情况下,在无任何有效证据证明的情况下改判华网智能公司“酌付200万元”,同时限期支付尾款。再审法院受理再审后,不开庭、不听证,将错就错,维持二审裁定,驳回再审请求。

如此赤裸裸枉法裁判透露了案件背后的权力和人情关系作祟。

华网智能公司忍无可忍被举报投诉和抖音曝光后,一审法院领导袒护法官的解释为没有法官贪污受贿证据,就是法官的认知问题,不能认定枉法裁判,只能等待抗诉结果。难道法官故意隐藏证据文件关键内容、否定全部板上钉钉的证据文件,颠倒黑白胡乱裁定没有违约者“违约”,这不是枉法裁判吗?

敬请全社会呼吁纪检监察部门查证事实,恢复“人民”法院的公正清白,对查实的“权力、人情关系案”问题,给相关人员应有的惩戒,还法律公平和百姓清白,解救受害企业,抚平无辜受害人创伤,有效减少更多的冤假错案再次发生,推进国家司法公正健康发展。

(证据文件附后)

 

 

 

案件当事人:山东华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杨国栋, 东营市政协提案委委员。

2023年7月5日

版权声明

本站搜集来源于网络,如侵犯到任何版权问题,请立即告知本站,本站将及时予与删除并致以最深的歉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