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起诉离婚撤诉的后果,离婚案撤诉的危害

张强律师 法律咨询 2023-02-24 03:28:16 14

导读:第一次起诉离婚撤诉的后果,离婚案撤诉的危害,一、离婚案撤诉的危害有哪些1、离婚案撤诉的危害有以下几点:(1)原告撤诉后,等于离婚案件的审理属于未诉状态;(2)原告撤诉后,如果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必须要过六个月;(3)原告撤诉后,可能涉及对方过错的证据被毁损或收集离婚的新证据更

第一次起诉离婚撤诉的后果,离婚案撤诉的危害

离婚案撤诉的危害,最近不少朋友在找离婚案撤诉的危害的相关介绍,法律界给大家详细的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1、第一次起诉离婚撤诉的后果:

一、离婚案撤诉的危害有哪些
1、离婚案撤诉的危害有以下几点:
(1)原告撤诉后,等于离婚案件的审理属于未诉状态;
(2)原告撤诉后,如果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必须要过六个月;
(3)原告撤诉后,可能涉及对方过错的证据被毁损或收集离婚的新证据更加困难;
(4)原告撤诉后,双方达成的离婚协议可能显失公平性;
(5)原告撤诉后,本次诉讼程序终结,如再次起诉,诉讼审理期限重新计算,无形增加离婚诉讼的时间成本。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
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
(二)以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的;
(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或者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转移已被冻结的财产的;
(四)对司法工作人员、诉讼参加人、证人、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协助执行的人,进行侮辱、诽谤、诬陷、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阻碍司法工作人员执行职务的;
(六)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
人民法院对有前款规定的行为之一的单位,可以对其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如何起诉离婚
1、到人民法院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申请;
2、经立案大厅审查符合立案条件,准予立案后,由立案庭发出立案通知书,你凭立案通知书缴纳诉讼费。法院正式受理案件;
3、法院的立案庭受理案件后,将案件移送民事庭,由民事庭进行审理;
4、民事庭受案后,向另一方发出传票,要求其在某个时间到庭应诉。同时,法院也通知你到庭参诉;
5、双方到庭后,由法院进行调解;
6、法院通过开庭审理,作出准予离婚或不准予离婚的判决。

2、离婚诉讼撤诉有什么危害:

法律分析:离婚诉讼撤诉后不会产生法律上的危害,但是会对程序产生后果。撤诉本身只能引起本次诉讼的终结,并不能消灭诉权。所以,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撤诉后再起诉的,法院应当受理。当事人撤诉或人民法院按撤诉处理后,当事人以同意诉讼请求再次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1)原告撤诉后,等于离婚案件的审理属于未诉状态。如果第二次起诉离婚,仍然视为第一次起诉离婚。如果法院并没有判离,那么原告还要再进行第三次起诉;(2)原告撤诉后,如果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必须要过六个月。(如有新情况、新理由可不受六个月限制,但实际中新情况、新理由的举证非常困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一条 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二)以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的;(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或者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转移已被冻结的财产的;(四)对司法工作人员、诉讼参加人、证人、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协助执行的人,进行侮辱、诽谤、诬陷、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五)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阻碍司法工作人员执行职务的;(六)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人民法院对有前款规定的行为之一的单位,可以对其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总结:以上内容就是针对第一次起诉离婚撤诉的后果,离婚案撤诉的危害的详细介绍,大家可以参考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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