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青岛市网约车新规公布,网约车新规,网约车新规:1、在车辆处于载客状态时,不得向驾驶员发布其他预约业务信息;2、不得对举报、投诉其服务质量或者对其服务做出不满意评价的乘客实施报复行为;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4、接入已取得经营许可的网约车服务平台提供网约车服务;5、守道路交
网约车新规公布,最近不少朋友在找网约车新规的相关介绍,法律界给大家详细的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1、青岛市网约车新规公布:
网约车新规:
1、在车辆处于载客状态时,不得向驾驶员发布其他预约业务信息;
2、不得对举报、投诉其服务质量或者对其服务做出不满意评价的乘客实施报复行为;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4、接入已取得经营许可的网约车服务平台提供网约车服务;
5、守道路交通安全规定,文明驾驶,礼貌服务;
6、保持车辆容貌和车内整洁卫生;
7、将车辆卫星定位装置相关数据直接接入本市政府监管平台和网络服务平台;
8、按照规定使用相关营运设备开展服务,发现设备功能故障、损坏的,应在故障排除后运营;
9、运营时随车携带驾驶员从业资格、车辆运输等证件;
10、按照合理路线或者乘客的要求行驶,不得途中甩客或者故意绕道行驶;
11、不得将车辆交由未取得合法从业资格的人员运营,不得将个人所有的网约车交由他人运营;
12、不得以网络预约以外的其他方式载客运营,不得巡游揽客,不得进入巡游出租汽车专用候客通道候客、揽客;
13、在载客状态时不得承接其他预约业务;
14、发现乘客遗失物品的,主动提醒和归还,无法归还的,及时自行送交或者通过网约车经营者送交公安等部门;
15、不得对举报、投诉其服务质量或者对其服务做出不满意评价的乘客实施报复行为;
16、按照约定收取费用,不得违规收费;
17、未经乘客同意不得搭载其他乘客;
18、公布确定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计程计价方式,明确服务项目和质量承诺,合理确定网约车运价,实行明码标价,向乘客提供本市出租汽车发票,建立服务评价体系和乘客投诉处理制度,如实采集与记录驾驶员服务信息;
19、在提供网约车服务时,提供驾驶员姓名、照片、从业资格证件号码、服务单位、手机号码、服务评价结果、车牌号码等信息;
20、不得妨碍市场公平竞争,不得有为排挤竞争对手或者独占市场,以低于成本的价格运营扰乱正常市场秩序,损害国家利益或者其他经营者合法权益等不正当价格行为。
参考资料:
1、2018年6月5日,交通运输部、中央网信办、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中国人民银行、税务总局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等七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强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行业事中事后联合监管有关工作的通知》,明确了网约车行业事中事后联合监管工作流程。
2、网约车车辆应符合载客运输服务基本条件。须是本市车辆号牌5座三厢小客车或7座乘用车,车身张贴网约车专用标识。车辆经营权期限自车辆注册登记之日起最长不超过8年(或行驶里程达到60万千米时),车辆经营权不得擅自转让。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网约车
2、网约车2021新规定:
法律分析:网约车是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的简称。在构建多样化服务体系方面,出租车将分为巡游出租汽车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为更好地满足社会公众多样化出行需求,促进出租汽车行业和互联网融合发展,规范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行为,保障运营安全和乘客合法权益,交通运输部联合公安部等七部门公布《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这两个文件的出台,确立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即本文所指的“网约车”)的合法地位,两文件被称为“网约车新规”。自此,满足规定条件的私家车可按一定程序转化为网约车,从事专车运营;传统的巡游出租车也可以转化为网约车。具体来说,新规既加强了对网约车平台的监管,也加强了对网约车驾驶员的管理,以期解决网约车管理混乱局面。此外,新规技励拼车、解决兼职司机后顾之忧、保障驾驶员权益、鼓励巡游车与网约车融合,并坚持各城市自行设计本地管理模式。
法律依据:《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
第二条 从事网络预约出租汽车(以下简称网约车)经营服务,应当遵守本办法。本办法所称网约车经营服务,是指以互联网技术为依托构建服务平台,整合供需信息,使用符合条件的车辆和驾驶员,提供非巡游的预约出租汽车服务的经营活动。本办法所称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者(以下称网约车平台公司),是指构建网络服务平台,从事网约车经营服务的企业法人。
第四条 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指导全国网约车管理工作。各省、自治区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在本级人民政府领导下,负责指导本行政区域内网约车管理工作。直辖市、设区的市级或者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人民政府指定的其他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称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在本级人民政府领导下,负责具体实施网约车管理。其他有关部门依据法定职责,对网约车实施相关监督管理。
第十条 网约车平台公司应当在取得相应《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并向企业注册地省级通信主管部门申请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后,方可开展相关业务。备案内容包括经营者真实身份信息、接入信息、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等。涉及经营电信业务的,还应当符合电信管理的相关规定。网约车平台公司应当自网络正式联通之日起30日内,到网约车平台公司管理运营机构所在地的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指定的受理机关办理备案手续。
第二十一条 网约车平台公司不得妨碍市场公平竞争,不得侵害乘客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网约车平台公司不得有为排挤竞争对手或者独占市场,以低于成本的价格运营扰乱正常市场秩序,损害国家利益或者其他经营者合法权益等不正当价格行为,不得有价格违法行为。
总结:以上内容就是针对青岛市网约车新规公布,网约车新规的详细介绍,大家可以参考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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