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展开全部 备受关注的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以下简称“营改增”)细则终于落地。3月24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自2016年5月1日起,在
展开全部 备受关注的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以下简称“营改增”)细则终于落地。3月24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自2016年5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等全部营业税纳税人,纳入试点范围,由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融资租赁行业早在2013年就纳入了营改增试点。此次公布的《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涉及到融资租赁行业的政策有哪些变化?将给融资租赁行业带来哪些影响?后续还有什么问题需要关注?
针对上述问题,融资租赁专家沙泉对记者表示,《办法》中差额纳税、即征即退、纳税人必须具备融资租赁经营资质、租赁公司实收资本必须大于1.7亿的原则没变。变化的地方有,增值税税率分为四种税率征收;“直租”与“回租”分类征税;不动产租赁与有形动产租赁分不同税率征税;差额纳税扣除项有所变化;经营租赁包括无形资产等。
“对于租赁行业来说,《办法》的最大亮点是‘直租’与‘回租’分不同类别征税。”沙泉表示。
按照《办法》规定,“直租”的分类分为“租赁服务”,其下还分为“融资租赁服务”和“经营租赁服务”。其中,融资租赁服务是指具有融资性质和所有权转移特点的租赁活动。经营租赁服务是指在约定时间内将有形动产或者不动产转让他人使用且租赁物所有权不变更的业务活动。
沙泉表示,融资租赁的定义没有改变,但“按照租赁标的物的不同,融资租赁服务可分为有形动产融资租赁和不动产融资租赁。”改变了“有形动产融资租赁”这一单一标的物的纳税标准。
同时,《办法》对“经营租赁服务”也扩大了标的物的征税范围,分为“有形动产经营租赁”和“不动产经营租赁”的税收政策,并把“建筑物、构筑物等不动产或者飞机、车辆等有型动产的广告位出租给其他单位或个人用于发布广告”、“车辆停放服务、道路通行服务”、“水路运输的光租业务、航空运输的干租业务”都按照经营租赁服务缴纳增值税。这些都扩大了租赁公司可使用标的物的业务范围。
值得关注的是,《办法》强调,“融资性售后回租”不按照本税目缴纳增值税。“融资性售后回租”在《办法》中被划分在“贷款服务”范畴。沙泉表示,这意味着“回租”按贷款的税率征税,但不是认定“回租”属于金融资产,租赁资产不能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会计准则”对“回租”进行会计处理,只能按“租赁会计准则”进行会计处理。
此外,按照《办法》规定,增值税税率一共有四种:6%、11%、17%和零税率。其中,融资性售后回租税率为6%,不动产租赁税率为11%,有形动产租赁税率为17%。
沙泉表示,原来税收只针对“有形动产”的融资租赁,而且“直租”、“回租”混在一起,因此只有一种17%的税率。《办法》颁布后,所有的“回租”业务均使用6%的增值税发票;不动产租赁“直租”使用11%的增值税发票,有形动产的“直租”使用17%的增值税发票,不再使用单一税率的发票。
实际上,此前对于租赁行业营改增后,业内人士普遍认为,租赁行业仍承受较重的税负,不利于行业发展。“‘回租’税率由17%改为6%后,比原营业税税负高出两倍之多的税负降为仅高出原营业税的30%。”沙泉表示。
总的来说,对于租赁行业而言,征税的行业划分没有变;按租赁会计准则进行会计处理和纳税原则没有变。但因税率调整,缩短了与原营业税之间的差距。
值得关注的是,《办法》中融资租赁依然采用差额纳税原则。其中,“有形动产融资性售后回租”服务可以差额纳税,但不动产的“回租”是享受不到差额纳税待遇的。
沙泉认为,融资租赁是以融物方式达到融资目的的租赁,不是融资、融物分别进行,而是统一经营。因此,应税劳务和应税货物混在一起不可分离是融资租赁专有的特性。要合理纳税只能采用差额纳税的方式扣除不合理因素。
对于“实收资本必须大于1.7亿”的适用规定,沙泉强调,融资租赁属于资金密集型产业,需要租赁公司有足够多的资本金来运作,不是说拿一个经营资质就可以享受差额纳税政策待遇的。“这个规定的主要目的是防止因准入机制不健全,出现只拿牌照不做业务的企业占据租赁税收政策资源的现象出现。”沙泉说。
营改增实施细则全文
国家在3月份公布了营改增实施细则,那这次政策有哪些内容值得我们关注呢?接下来由法律界网的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些关于营改增实施细则全文解读方面的知识,欢迎大家阅读!
2017年3月24日公布了《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营改增试点的细则正式亮相。其中备受关注的房地产业营改增政策也随之明确,房企的旧项目可以选择两种计税方法。而对于个人二手住房交易,将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纳税,税负有所降低。
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最新公布的《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对个人住房转让实施差别政策,北上广深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
算算账
卖300万元房营改增后少缴7100元
增值税与营业税的不同在于,增值税的计算需要把含税部分剔除,而简易征收方式不需要计算进项税和销项税,其计算公式为增值税=含税销售额÷(1+征收率)×征收率。
举例来说,房子的交易价格为300万元,如果征营业税,那么营业税=300万元×5%=15万元。改征增值税后,采用简易征收,征收率为5%,300万元为含税价,需要剔除税收部分后再乘以征收率,即增值税=300万元÷(1+5%)×5%=14.29万元,即可以减少纳税7100元。
新政
房企土地成本能抵扣
自2017年5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等全部营业税纳税人,纳入试点范围,由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
从税率上看,房地产和建筑业将分别由5%和3%的营业税改为11%的增值税,但增值税与营业税在原理上有着本质的不同。此外,对于4月30日(《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注明的合同开工日期在2017年4月30日前的房地产项目)之前的旧项目,两个行业的企业可以选择简易计税等过渡期政策。
安永大中华区间接税主管合伙人梁*乐昨日表示,细则明确了向政府部门支付的土地价款可以作为房地产企业销售额扣除部分,力度很大。“在一线城市,土地成本占了整个房地产项目成本的三分之一到四分之一。”
对于房地产的老项目来说,可以选择采用简易计税方法或一般计税方法。若采用简易计税方法,则增值税征收率为5%。若采用一般计税方法,应缴纳增值税额为销项税额减进项税额,增值税税率为11%,但土地成本、建筑成本、装修成本可以抵扣。
梁*乐指出,选择何种计税方式,房企需要根据下游买家作出选择。若下游买家是个人,则可能采用简易计税方法相对好一点,一定程度上避免了向个人转嫁增值税。若下游买家是企业,则可以考虑采用一般计税方式,因为采用一般计税方式的话,房企可以开出的11%税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企业买家可用来抵扣,这对企业买家来说吸引力较大。
二手房交易税负降0.24%
细则还明确,个人销售购买所得的住房,按5%的征收率简易计增值税,税负为4.76%,这比现行5%的营业税税负还要低0.24%。
原营业税的优惠政策也继续沿用,即:对北京、上海、广州和深圳之外的非一线城市,规定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5%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对北上广深四城市,规定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5%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以销售收入减去购买住房价款后的差额按照5%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
而个人销售写字楼等其他不动产,则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减去该项不动产购置原价或者取得不动产时的作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税。
此外,个人出租住房的,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应纳税额,与现行营业税相比,税负也有所降低。
卖房租房委托代征:无须多跑一个部门
以往二手房交易涉及到个税、契税、营业税等税种都属于地税征管的税种,只需到地税窗口缴纳即可,那营改增之后,是不是又要多跑一个国税局呢?答案是否定的。昨日的细则明确,纳税人销售取得的不动产和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的增值税,国家税务局暂委托地方税务局代为征收。
广州市国税部门表示,针对二手房交易、房屋租赁业务营改增后的税收征管、发票开具等问题,正在探索国地税部门委托代征新机制。广东国地税部门已成功完成营改增数据迁移工作,与地税部门协商扩大了征管数据共享权限,顺利完成了84.41万户营改增试点纳税人的接收。
分析
一手楼市或延续目前走势:部分二手买家或延后递件
“广州楼市一二手成交近期回升,南沙过去十多天一手房成交量几乎涨了一倍,楼价上升了一成左右,不过和2013年的最高峰时期相比,仍然有距离。”中原地产项目部总经理黄-韬昨日表示,广州楼市过去一段时间成交回升,营改增是一个因素。买家担心政策变化后税负成本转嫁到自己身上,所以加快了入市的步伐。
黄-韬认为,昨日出台的政策和之前业界的预期没有太大差别,虽然有助交易,但一手楼市应该将会以延续目前的走势为主,维持量价齐涨的局面,而二手成交也会受到刺激。黄-韬预期,“金九银十”前的六七月间,是楼市的传统淡季,而届时强劲的购买力也可能面临能否存续的问题,所以市场成交有可能出现回落。
“营改增政策落地之前,各种传闻对市场产生了一定的影响。政策越晚公布,二手市场选择在心理价位上下调的业主会更多。”满堂红法律界网市场部高级经理周-峰透露,广州春节过后启动的二手楼市行情之中,部分业主担忧营改增落地后税率可能会增加,所以在叫价上都不算太强硬。特别是部分大面积物业,让价幅度会较中小面积物业大,不过,随着昨日政策出台,相信业主的态度会重新走强。
周-峰分析,以广州为例,目前营业税的税率是5%(不含费),也是按144平方米作为分界线。而5月1日之后,增值税的征收率是5%,但税负为4.76%,也是按144平方米作为分界线。即同一套物业,在营改增之后,同样情况的房产税负有所减少,200万元的房源,若不够2年转售,客户缴纳增值税的费用,至少比缴纳营业税的费用节省几千元。
周-峰预计,部分不足2年的物业在转售过程中,买卖双方会延迟到5月1日之后才办理递件及缴税的行为。可以肯定,对二手市场的成交会有促进作用。由于3月的火爆行情消化了太多客户,4月上半月不排除有调整,只要有效客户能得到补充,之后成交量还是会继续放大。
上海将出台新政:加强房地产调控力度
新华社上海3月24日电(记者姜-微、叶-锋)记者从24日举行的中共上海市委常委会获悉,上海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对全国房地产市场“因城施策”的管理要求,按照房地产市场发展的客观规律和特大型城市发展的客观规律,从实际出发,加强调控力度。
当日举行的会议听取了关于进一步完善上海住房市场体系和保障体系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汇报。记者了解到,上海近日将出台《关于进一步完善本市住房市场体系和保障体系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下文简称《意见》)。
上海房地产市场起步早、发展快,经过20多年的发展,逐步形成了适合我国国情、符合特大型城市市情的调控原则和政策。会议指出,要保持定力,坚持并完善市场和保障“两个体系”,市场体系要坚定不移坚持“三个为主”,即以居住为主、以市民为主、以普通商品住房为主;保障体系要坚持和完善“四位一体”,多策并举、尽最大努力解决好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
上海市委还提出,房地产发展周期长,上海房地产市场的调控工作,要坚定目标方向,始终对标“三个为主”的原则,不断在实践中总结和完善相关政策。要善于从大局大势中把握房地产市场的新变化,各部门要立足大局、各司其职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会议要求,上海市、区两级政府要齐心协力,严格执行即将出台的《意见》,依法依规整顿房地产市场秩序,严格依法处置违法违规行为。
总结:以上内容就是对于营改增实施细则,营改增实施细则全文的详细介绍,文章内容部分转载自互联网,希望对您了解营改增实施细则有帮助和参考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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