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的实施机关,行政处罚的实施机关有哪些?

张强律师 法律知识 2022-08-21 12:15:04

导读: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时,应当责令当事人改正或者限期改正违法行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二十三条 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时,应当责令当事人改正或者

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时,应当责令当事人改正或者限期改正违法行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二十三条 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时,应当责令当事人改正或者限期改正违法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二十二条 违法行为构成犯罪的,行政机关必须将案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条 行政处罚遵循公正、公开的原则。

设定和实施行政处罚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

对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的规定必须公布;未经公布的,不得作为行政处罚的依据。

行政处罚的实施机关有哪些?

获取专业解读?行政处罚的实施机关有行政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以及受委托的组织。但是,能够接受行政委托,依法实施行政处罚的组织必须要符合相关的条件,比如说具有熟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业务的工作人员,依法成立的管理公共事务的事业组织等。

行政处罚的实施机关有哪些?

行政处罚的实施机关分为三类:

1、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由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没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或其他组织一般不能实施行政处罚。国务院或者经国务院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决定一个行政机关行使有关的行政处罚权,但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权只能由公安机关行使。

享有行政处罚权、能够实施行政处罚的机关应具备以下条件:

(1)必须是行政机关。

(2)必须具有外部管理职能。

(3)必须取得特定的行政处罚权。

(4)必须在法定的职权范围内实施。

2、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

可以在法定授权范围内实施行政处罚。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若不具有管理公共事务的职能,则不能实施行政处罚。

3、受委托的组织

(1)根据《行政处罚法》规定,受委托的组织必须在授权范围内,以委托行政机关名义实施行政处罚,不能再委托其他任何组织或个人实施行政处罚。

(2)委托行政机关对受委托的组织实施行政处罚的行为负责监督,并对该组织实施行政处罚行为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3)根据《行政处罚法》第十九条的规定,能够接受行政委托、依法行使行政处罚的组织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①依法成立的管理公共事务的事业组织;

②具有熟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业务的工作人员;

③对违法行为需要进行技术检查或技术鉴定的,应当由有条件的组织进行相应技术检查或者技术鉴定。

可能有些人到现在都不清楚国家行政单位是有权利实施行政处罚的,比如,不交税的情况下,税务机关可以实施行政处罚,而关于工商营业执照等方面的违法违纪行为,基本上都由当地的工商局实施行政处罚。其他可以实施行政处罚的这些机关,也基本上都属于行政机关下属的相关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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