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来源:烟台日报-大小新闻客户端1月5日讯(记者姜春康通讯员冯新平)自2019年12月10日凌晨起,招远市出现大雾天气。6时46分,事故处理中队值班民警接到报警,辖区206国道212公里处发生一起车祸,人员重伤。 事故现场散落一地的物件后,警察立即赶到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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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烟台日报-大小新闻
大小新闻客户端1月5日讯(记者 姜春康 通讯员 冯新平)2019年12月10日凌晨起,招远市普降大雾,6时46分,值班的肇事处理中队民警接到报警,在辖区206国道212公里处发生一起轿车撞人案件,受伤严重。
事故现场散落物纷杂
接警后,民警立即赶往现场。到达现场后,发现路边已聚集多辆车,道路上中央有一辆白色轿车,车底下蜷着一个人,经现场医生确认,该人已经死亡。经勘查,现场为变动现场,摩托车碎片、头盔、衣物、手机和车辆塑料碎片等散落一地,民警发现这是一起多车相撞导致的死亡事故现场。现场询问报警人得知,现场停放的多辆车都是事故车辆。民警进一步对围观群众和驾驶人询问,印证了报警人的讲述。
民警将现场的相关车辆驾驶人共5人召集在一起,逐个询问事发经过。经初步梳理,6时30分左右,大雾尚未散去,道路上能见度不高,5辆车先后依次经过现场。现场5辆车的驾驶人都承认自己的车当时因为有雾看不清,只知道是压了路面的东西,明显感觉出车辆颠簸,但自己不是案发第一人。经对车辆初步检验发现,5五辆车上都有明显的附着血迹或不同程度的存在车辆保险杠破碎等情况。但5名驾驶人的陈述让案件陷入困境,倒地摩托车是谁驾驶的?如果摩托车是死者驾驶的,那么当时是和什么车相撞?谁又是第一个和摩托车相撞的?诸多问题摆在民警面前。鉴于案情重大复杂,民警立即向大队值班领导汇报,大队立即启动重大案件侦查程序。
白色货车和拖拉机“现身”
勘察现场结束后,民警将5五名驾驶人带回中队进行进一步调查。调查过程中,多个驾驶人讲述到现场曾经停放过一辆拉大葱的白色轻货车,这辆轻货车与事故是否有关系?轻货车到哪去了?带着这些疑问,民警立即对周边的所有监控资料进行搜集查看。事发现场北侧某处民用监控录像显示,摩托车当时是在追尾一辆拖拉机后尾倒地不起后,又被由东向西行驶的多辆车碰撞碾压。现场的确有一辆白色的轻货车碾压肇事,随后不知去向。难道这辆车也肇事了?肇事拖拉机又跑到哪里去了?时间已经转眼到了当天下午,外围调查组调取了事发现场北侧某处的监控录像,反复查看录像,确认摩托车沿G206国道由东向西经过事发现场时,车辆前头与顺向的轮式拖拉机后尾相撞,后被由东向西途经现场的六辆车先后碾压。根据多个驾驶人的描述和监控录像的识别比对确认,视频中第二辆碾压的货车就是现场多名驾驶人看到的那辆拉大葱的白色轻货车。
两名逃逸司机先后到案
经调查联系,拖拉机驾驶人于当日14时许到案。据司机温某讲述,早晨6时30分许,其车拉着钢材的确经过事发现场了,但对于摩托车追尾事件他并不知情,也没有听到什么声音,所以没有停车,一直载货向西行驶送货去了。其卸货后,老板打来电话询问他肇事的事情,他才得知发生事故,随后来到现场。
民警随后调取轻货车的资料信息,经查货车驾驶人刘某于当日18时许到案。,据刘某供述,其车早晨经过事故现场,因有雾,发现倒地的人时想躲已经来不及了,货车碾压倒地男子后,其下车查看情况时,又有车和地下的人相撞,其随后驾车离开现场逃逸。随着刘某的到案,案情逐渐清晰。
经过反复播放现场的监控录像、结合驾驶人的询问和家属辨认确认:摩托车驾驶人李某驾驶自己的两轮摩托车,沿G206国道由东向西经过事发现场时,车辆前头与顺向的温某驾驶的轮式拖拉机后尾相撞,事发后李某倒地不起,后被由东向西途经现场的六辆车辆碾压,致车损,李某死亡。
目前,案情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等待刘某和其他车辆驾驶人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在此,民警也提醒广大驾驶人,雾天出车前,应当将挡风玻璃、车头灯和车尾灯擦拭干净,认真检查车辆灯光、制动等安全设施是否齐全有效。雾天行驶,开启车窗除雾模式,打开前后雾灯、尾灯、示宽灯和近光灯,利用灯光来提高能见度,看清前方车辆及行人与路况,也让别人容易看到自己。需要特别注意的是,雾中行车时,不要使用远光灯,一定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限速行驶,千万不可开快车,确保出行安全。
责任编辑:王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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