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虚假提供证明文件罪立案标准

张强律师 法律咨询 2022-04-01 10:38:49

导读:小:重大诈骗犯罪、经济犯罪律师,广强所副所长、诈骗辩护研究中心主任(承办过央视、公安部、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法院或指定管辖的多起案件),刑事辩护环境差不多。就像吴丹红说的,有人说你以前办过那么多成功的案子,经验丰富,普通刑事案件你肯定游刃有余。

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虚假提供证明文件罪立案标准

肖文彬

:诈骗犯罪、经济犯罪大要案律师、广强所副主任暨诈骗犯罪辩护与研究中心主任(承办过不少中央电视台报道、公安部、最高检、最高院督办或指定管辖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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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的环境是大同小异的,如吴丹红所言,有人说,你之前办了那么些成功的案例,富有经验,对一般的刑事案件肯定是游刃有余的。对不起,或许你是在听某些律师自我宣传时这么吹嘘,

在我们看来,每一个案件都是完全不一样的挑战,会遇到不一样的证据和事实,遇到不一样的检察官和法官,遇到不一样的审委会和上级法院,再多的成功案例,都不能作为下一个案件成功的保障,都得从零开始。

刑事案件的结果是如此不确定,无知者无畏,所以那些敢拍着胸脯说自己有把握的,请警惕是不是骗子。

尽责、专业律师所能做的,就是把自己对案件的责任心、专业能力展示给公安司法人员看,据法力争、据理力争,通过合法合理的途径去反映、沟通、辩护,尽力去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仅此而已!律师只有辩护权,没有司法权(对案件处理结果的决定权),而且辩护权也来自于当事人的委托与授权。

笔者见过,类似的案件,某地区法院在2015年以前将保健品“诈骗”案是当非法经营罪处理的;而在2015年严打保健品诈骗以后,该法院对此类情形开始以诈骗罪定罪量刑。世易时移,今是昨非,某律师拿出当年在这里代理的判处非法经营罪的案例作为判例提交也无济于事。

笔者见过,对于保健品“诈骗”案,有些地方对涉案企业是行政处罚了事;有些地方法院对此判处虚假广告罪、非法经营罪;更多的法院是对此判处诈骗罪。

笔者见过,对于购买海关出口数据“诈骗”案(即“买单诈骗”),有地方法院是以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定罪量刑的,也有地方法院判决诈骗罪成立的,还有某地法院一审判决非法经营罪成立,二审被某省高院改判无罪的。

由此可见,

由于具体案情细节不同、各地司法人员认识不同、律师辩护争取不同,其他因素不同,结果就有可能不同。换言之,再多的成功案例,都不能作为下一个案件成功的保障,都得从零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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