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证机构,发证机构怎么填写

张强律师 法律咨询 2022-03-28 16:23:32

导读: “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认可的所有认证机构注意,请于2022年3月31日前将年金交付会计表提交至CNAS,并支付认可的年金。 各项认证机构:根据《认证/[K0/]认可收费管理规则》(CNAS-RC04:2020)的要求,获得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 机构认可的认证。[/k0/]应提交给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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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认可的各认证机构注意啦,请于2022年3月31日前向CNAS提交年金交付核算表,并缴纳认可年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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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认证机构:

根据《认证机构认可收费管理规则》(CNAS-RC04:2020)要求,获得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认可的认证机构应向CNAS缴纳认可年度管理费(即认可年金)。现将2021年认证机构认可年金缴纳要求通知如下:

一、缴费标准

1.管理体系认证机构按证书类型核收:初评认证证书350元/张,对证书的监督审核80元/次,复评认证证书200元/张。(详见附件1)

2.产品认证机构按获证组织颁发的证书数量核收:每一组织首张证书150元/张,该组织后续证书50元/张计取。(详见附件2)

3.阶梯计取年金方法:管理体系和产品认可年金分别在低于50万元(含50万元)的部分,按实际发生额缴纳;在50万元 (不含50万元)-200万元(含200万元)之间的部分,按65%缴纳;高于200万元的部分,按60%缴纳。(详见附件1和附件2)

4.人员认证机构按全年人员注册收入的1%计取,全年注册收入为认可范围内的级别审核员(如:质量管理体系的实习审核员、审核员和高级审核员)注册费、年度确认费、再注册费及境外人员注册转换等费用。(详见附件3)

二、注意事项

1.请各认证机构于2022年3月31日前向CNAS提交年金交付核算表,并缴纳认可年金。

2.分支机构的认可年金由认证机构总部负责统一缴纳,如分支机构单独向CNAS缴纳,认证机构总部应将要求各分支缴纳年金的通知和应缴纳的年金清单一起报CNAS。

3.CNAS对逾期无故不缴纳认可年金的认证机构,将按照《认证机构认可资格处理规则》(CNAS-RC02)的规定处理。

三、缴纳方式

1.认证机构应如实填写相关附表,并加盖单位公章,邮寄至CNAS体系认证机构认可部。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南花市大街8号

邮 编:100062

联系人:郑 军

电 话:010-67105232

2.认可年金可采用现金、转帐支票或银行汇款方式缴纳。如直接缴纳现金或支票,以及询问有关汇款或开据增值税专用发票事宜,请与财务管理部(706室)谢春涛联系,电话010-67105338;如通过银行汇款,请在汇款用途中注明“认证机构2021年年金”及发票回寄地址,认可年金唯一汇款账户信息如下:

单位名称: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中心

银行账号:01090375700120111004509

开户银行:北京银行学知支行

附件:1.2021年度管理体系认证认可年度管理费缴纳核算表

2. 2021年度产品认证机构认可年度管理费交付核算表

3.2021年度人员认证机构注册费收入情况表

https://www.cnas.org.cn/zxtz/images/2022/03/08/1646725364804087961.docx

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秘书处

2022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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