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10月13日9时35分,永康市公安局江南派出所接到群众胡先生报警,称在小区一出租屋内,有人一直在拉仓库的门,怀疑是小偷。 接警后,民警立即赶往现场。 胡先生告诉民警,当时他正在屋里休息,然后就听到门口有踢门窗的声音。当他追出去时,他看到一个人影闪过。 据胡仙说
盗窃未遂,盗窃未遂怎么处理
10月13日9时35分许,永康市公安局江南派出所接到群众胡先生报警,称在丽丰社区某出租屋内,有人一直在拉仓库的门,疑似小偷。
接警后,民警立即赶往现场。胡先生告诉民警,当时自己正在屋内休息,然后就听到门口有踢打门窗的声音,等自己追出去的时候,看见有个人影一闪而过。
根据胡先生提供的线索,民警立即联系所内监控员对其家中及附近进行分析。监控画面显示,当天9时19分许,一名身着红黑外套、黑色裤子和黑色鞋子的中年男子来到胡先生家附近。在门窗观望了一阵后,便进入到胡先生所处的楼栋里。两分钟后,该男子匆忙走出,紧跟着胡先生也追了出来。
犯罪嫌疑人试图拉门
民警猜测,该男子可能还没有离开这个村庄,便让监控员继续通过监控查找男子踪迹,同时自己带领队员在村里寻找。十几分钟后,民警巡逻至该村某饭店后门时,发现了该男子的身影,遂立即上前将其控制住并带回派出所。
审讯中,该男子对自己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该男子姓赵(32岁),今年3月从贵州老家来到武义务工,10月4日才来到永康准备寻找工作。不曾想合适的工作没找到,身上的钱却花得所剩无几,这才起了“歪”心思。当天他步行至胡先生家附近时,观察到房间内堆放着很多东西,且似乎家中无人。遂通过爬行门口上方小窗的方式试图进入屋内,可没想到胡先生在家。在胡先生发出声音后,赵某连忙仓皇而逃。
被发现后逃离现场
在办案中,民警发现赵某有多次前科,2007年其因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8年6个月;2015年因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2017年因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2018年因涉嫌盗窃被行政拘留9日。加上这次,赵某已经算是“五进宫”了。
目前,赵某因涉嫌盗窃被公安机关依法予以行政拘留7日的处罚。
来源:永康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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