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越秀区教育局官网,学位安排有什么办法

张强律师 法律头条 2022-10-28 12:06:09

导读:广州市越秀区教育局官网,学位安排有哪些方法?4月29日,广州市越秀区教育局发布《2022 越秀区公办小学招生简章》(以下简称《招生简章》),明确招生对象为具有本地户籍并在户籍地实

广州市越秀区教育局官网,学位安排有哪些方法?

4月29日,广州市越秀区教育局发布《2022 越秀区公办小学招生简章》(以下简称《招生简章》),明确招生对象为具有本地户籍并在户籍地实际居住的人员。2015年9月1日。适龄儿童可于2022年5月6日至10日进行网上报名。他们可以登录广州市公立小学报名系统的网站。

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减少人群聚集,请家长于2022年5月6日至5月10日将相关纸质材料邮寄或直接提交至网报系统引导的服务范围学校。

值得注意的是越秀因主观原因与家庭分离的户籍适龄儿童,家长应在登记前尽快将户口迁入儿童监护人(父亲或母亲)所在地,做到家庭一致,并在物业所在地的服务学校办理入学登记。

对广州市非越秀户籍,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承租人,唯一住所为越秀内租赁房屋,在广州市内无房产或其他住所的适龄儿童,其登记备案单位的审核时间为2021年4月30日前(含4月30日)。

对于本区特殊户籍儿童,招生规则明确。具有本区常住户籍并在户籍所在地实际居住的具有生活自理能力和学习能力的中重度特殊儿童(含智障、自闭症、脑瘫等类型),需于2022年5月6日至10日在广州市公办小学报名系统报名,2022年5月6日至10日拨打越秀电话。盲人和聋哑儿童应在广州市盲人学校和聋人学校注册。

因疾病或特殊情况,本区户籍适龄儿童需于2022年5月6日至10日在广州市公办小学报名系统进行报名,并于2022年5月7日至11日致电户籍所在地服务区学校预约报名并审核资料。

延期入学,由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向户籍所在地服务区学校提出书面申请,附相关证明材料,报区教育局主管部门审批。如果注册过期,他们应该立即注册。

符合广州市政策照顾条件的非广州市适龄儿童,由监护人准备好相关证明材料,于2022年5月7日至5月10日致电实际居住地服务区学校预约报名并审核材料。需要提交的材料内容以学校通知为准。

此外,对于符合条件的港澳居民子女或有证件的适龄儿童,监护人应准备好相关证明材料,于2022年5月7日至5月10日致电实际居住地服务区内的学校,预约登记并审核材料。需要提交的材料内容以学校通知为准。朝天小学继续开设港澳儿童试点班,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可申请入学。

符合积分制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2022年按《广州市外来务工人员子女义务教育实施细则(试行)》公布的方式安排学位越秀。

家长要注意这些时间点。

1.凡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由区教育局按照相对就近入学的原则分配学位。接收学校将于6月18日至20日通过短信或电话通知家长学位安排。

2.新生注册时间为6月25日,届时按照接到学校通知的要求办理注册手续。

3.因特殊原因,5月24日前未办理报名手续且符合我区招生条件的适龄儿童,请于8月25日、26日(上午9: 00-11: 30,下午2: 30-5: 30)进行补录,由一名家长携带所需证明材料到越秀区少年宫大南校区(the

以下情况的学位安排措施:

完整的房地产家庭

1.常住户口:申请入学的适龄儿童需在户籍所在地实际居住,房产归适龄儿童父母(含父母双方)所有,由对口小学接收。

2.新租户:当年5月新生注册前购买现楼,8月底前具备居住条件的一手房业主子女,由对口小学录取。报名日后购买且8月底前具备居住条件,符合接收条件的,由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学位(即按照就近入学的原则,在本人实际居住地周边学校安排学位)。

3.二手房租户:已购买二手房且户一致的业主子女(需提供房产证)。住宅单位原业主在全市正式登记时,如无子女在对口小学1-5年级就读,由对口小学录取;比如,住宅单位原业主在本市正式注册时有子女在对口小学就读1-5年级的,由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学位。

4.小面积房产租户:2015年4月15日(含)之前,适龄儿童家长通过购买或转让方式拥有建筑面积小于30平方米(不含30平方米)的独立房产,并实际居住在该处,由对口小学接收。2015年4月15日后购买或转让拥有的独立房产,建筑面积小于30㎡(不含30㎡),为其唯一住所,由对口小学接收;适龄儿童父母有其他房产或其他居住地的,由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学位。

不完全住房承租人(指由除适龄儿童父母以外的其他人共同所有的人)

适龄儿童父母所拥有的不完全产权是其在广州市内的唯一住所,即广州市内无其他房产或住所(无单位分房、自购、出租等。),且户一致,被对口小学录取。适龄儿童父母有其他房产或其他居住地的,由实际居住地所属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学位。

与祖先生活在一起的家庭

适龄儿童及其父母唯一居住的地方广州市(儿童父母没有单位分房,自己买房,租房等。)是他们爷爷奶奶的家。适龄儿童及其父母的户口和实际居住地都在这个爷爷奶奶家,由对口小学接收。适龄儿童及其父母户籍在祖父母家,但适龄儿童父母有其他房产或其他实际居住地的,由房产或其他实际居住地所属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学位。

与非直系家庭成员

居住在适龄子女非直系亲属的房产,该居住地是适龄子女及其父母唯一居住的地方广州市(子女父母无单位分房、购房或租房等。).家庭一致的,由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学位。

*租户

1.具有越秀户籍,父母为租户,在越秀区租房的适龄儿童:

(1)适龄子女父母租住房管局或本单位产权房,户一致且能提供相关租房凭据。全市正式报名时,居住单位在越秀对口小学1-5年级无学生,是其在广州市唯一的居住地,由对口小学接收;适龄儿童家长在广州市有其他房产或报名时在同一居住单元内有对口小学1-5年级学生的,由实际居住地所属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学位。

(2)适龄儿童的父母租住私有房屋或者非本单位所有的房屋,是其在广州市的唯一住所。他们持有住建部门认可的房屋租赁合同,并由街道出租屋管理中心登记备案。在租赁合同有效期内,由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其学位。

2.广州市(不含越秀)内其他区户籍的适龄儿童,父母在越秀内为承租人并租住房屋的,为其在广州市内的唯一住所:

手续已完备(持有住建部门认定的有效期内的房屋租赁合同,并经街道出租屋管理中心登记)。登记备案单位审核时间应在2021年4月30日前(含4月30日),租赁期限至少至2024年4月30日(以登记备案截止时间为准)。同时,全市正式注册时,居住单位无子女/【不符合上述条件的,需要回户籍所在地办理学位。

集体户

适龄儿童及其父母属于广州市越秀区集体户,实际居住在本区。集体户口地址与实际居住地址不一致的,应当向实际居住地申请入学。学位安排措施视情况按上述1-5类执行。

拆迁户

根据拆迁协议内容,由拆迁方提供或领取拆迁补助自行解决住所且实际居住在我区的暂住人口子女,可提供拆迁协议和有效租赁合同。经核实现住址为广州市内适龄儿童及其父母唯一居住地的,由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其学位。

符合统筹安排条件的学生,按照相对就近的原则安排到实际居住地3公里以内的学校。

空账户还是销户账户?怎么处理?

分以下四种户:一种是户籍与实际居住地不符;二是户籍空置在永久拆除的街巷、楼房,已经安置的,如地铁、内环路、房地产开发的永久拆迁户;第三,把户口挂在不符合居住条件的场所,如写字楼、商店、宾馆、招待所等;四是属于集体户口,把户口挂在亲戚朋友同事家里。对于家庭人户分离或家庭空虚的适龄儿童,家长应在报名前尽快将户口迁入儿童法定监护人(父母)所在地,做到家庭一致,并在法定监护人(父母)实际居住地对口学校办理报名手续。因客观因素造成人户分离的,需提供不能迁户口的证明材料,在真实居住地对口学校办理报名手续。

[记者]陈力

【作者】陈力

广州教育头条

总结:以上内容是官网广州市越秀区教育局如何安排学位的详细介绍。文章部分内容转载自网络,希望对你了解广州市越秀区教育局有帮助和参考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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