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番禺区政府门户教育局,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根据公务员法及有关规定,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政府办公室面向全省公开选调两名公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第一,转移阵地选调
番禺区政府门户教育局,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根据公务员法及有关规定,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政府办公室面向全省公开选调两名公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第一,转移阵地
选调综合写作岗位工作人员2名,主要负责综合写作材料和领导讲话材料的起草、审核区政府、开展调查研究等工作。
第二,调谐的范围
广东省各级党政机关(含人民团体、群众团体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为职员级别公务员。
三。申请条件和资格
(一)报考人员应当符合公务员法第十一条规定的基本条件,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强烈的事业心和政治责任感,良好的职业道德。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4月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
3.历年来,年度考核都是称职以上级别。
4.本科及以上学历、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普通高等教育。
5.岗位具体要求:具有扎实的文字功底,较强的文字、调查研究、组织协调能力,能够独立承担综合性文字材料或重要文稿的起草工作,具有2年以上综合性文字工作经历。
6.非广州市户籍人员应符合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条件。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条件按照“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穗府〔2014〕10号)和《户籍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穗发改人口〔2014〕16号)执行。参加选调生报名时符合条件,但在办理转学手续前因个人身份变更不符合广州市人口准入条件的,后果自负。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参与出让: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构审查,尚未得出结论。
2.在受处罚期间或受影响期间。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定向单位工作未达到服务年限的。
4.违反任职回避有关规定的。
5.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上述“以上”、“以下”均含本数,年限计算时间截至2016年3月31日。
四。选择和转移工作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广州日报、番禺日报、广州市番禺区政府网站(http://www.panyu.gov.cn)等媒体公布选曲。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方式。组织推荐和个人推荐相结合,申请材料以邮寄或电子邮件方式提交。不安排现场申请。邮寄地址:区清河东路319号西主楼522室广州市番禺(邮编:511400);电子邮件地址:pyzfbrsk@panyu.gd.cn。在信封和邮件主题上注明“申请材料”字样。
2.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6年3月31日(邮寄方式以寄出地邮戳日期为准)。
3.申请材料。报名时请附上以下材料(所有材料和纸张请使用A4尺寸):
(1)《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政府机关选调公务员报名表》(可在广州市番禺区政府网站(http://www.panyu.gov.cn)下载,并贴近期免冠彩色照片一张)。
(2)工作证明材料复印件。
(3)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和学位证、身份证明复印件。
(4)提交本人独立起草的具有代表性的文字材料或公开发表的文稿3份。
(3)资格审查。
1.我局收到申请材料后,将及时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初审通过后,通知本人前来参加笔试和面试(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不再另行通知)。
2.报考人员应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试和选聘资格。
3.资格审查后符合报名条件的人数达不到选调岗位计划1: 3比例的,不进行本次选调。
(四)组织考试。
1.笔试。报考人员凭本人身份证和工作证(或单位出具的在职证明)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拟开笔试比例不低于1:3。笔试科目为3道文字题,重点是办公业务的命题。测试报考人员对中央、省、市、区改革发展稳定重大战略、重大决策部署和重点工作的认识;运用相关理论、知识和方法分析问题、解决实际问题和综合文字的能力。2016年4月中旬进行笔试,2016年4月公布考试成绩(可通过广州市番禺区政府网站查询)。
2.资格审查。根据笔试成绩,按照1:4的选调名额比例进行资格复审。参加资格复审的,按要求提交相关材料(本人身份证、本科以上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学历学位鉴定复印件、公务员报名表复印件)。复试合格者不符合规定比例,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我会给复试通过的人发面试通知。
3.面试。面试于2015年5月初举行,由我局统一组织,采用结构化面试、互动交流的方式进行,主要对应聘人员的能力素质、性格特征、岗位匹配性进行测评。
(五)组织检查。
1.确定考察对象。按照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 1的比例确定组织考察人选。考察不合格者,按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2.通知体检。考试合格者由我办安排到番禺区中心医院体检(考试不合格者取消资格,根据综合成绩排名重新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情况另行通知)。
3.征求原单位意见。给原用人单位发协查函,征得单位同意后,组织协查(所在单位不同意调离的人选,取消协查资格,按综合成绩依次递补),同时审核原干部档案(单位人事部门工作人员提供)。
4.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是否需要免职等。同时,审查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资格条件。
(6)讨论决定。
我厅根据综合测试结果和组织考察情况,按照1: 1集体研究确定拟选调人选。同时,对拟调入人选在现工作单位和调入单位公示7天。在公示过程中,发现有不适宜转学的,不予办理转学手续;经我们研究室同意,可以补选对象。公示后未发现问题的,按照公务员管理权限办理调动手续。
联系人:谢,电话:020-84636826
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3月15日
总结:以上内容是对番禺区政府门户教育局和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的详细介绍。文章部分内容转载自网络。希望对你了解番禺区政府门户有所帮助和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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