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高空意外坠落物体法律责任,一文阅读:高空抛物行为法律责任近年来高空抛物致路人受伤的报道屡见不鲜。每次有这样的报道,下面的评论都义愤填膺,骂业主没素质。那么抛物伤害发生
高空意外坠落物体法律责任,一文阅读:高空抛物行为法律责任
近年来高空抛物致路人受伤的报道屡见不鲜。每次有这样的报道,下面的评论都义愤填膺,骂业主没素质。
那么抛物伤害发生时你要承受高空什么?
第一,刑事责任。首先,高空抛物行为本身就构成高空抛物罪。他面临的刑罚是《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第一款规定的:从建筑物或者其他物体上投掷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其次,高空抛物行为也侵犯了社会公共安全和公民的人身财产安全。因此,高空抛物犯罪与人身或财产犯罪存在竞合关系。因此,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可能以危害公共安全罪、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故意毁坏财物罪、过失致人死亡罪或者过失致人重伤罪定罪。届时面临的处罚将按照更重的规定进行处罚。
第二,民事责任。高空抛物造成损害的,侵权人应当赔偿被侵权人的损失。在无法确定侵权人的情况下,可能损害建筑物的建筑物使用人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外,将进行赔偿。在这里,“可能危害的建筑物使用人”通常被认定为二层及以上的所有人。如果最终确认侵权人,给予赔偿的车主可以向侵权人追偿。
有些读者可能会疑惑,为什么法律会这样规定,这对二楼及以上的业主不公平。他们明明没有高空抛物,为什么还要自己承担责任?这不是“莫须有”吗?这不是“坐”吗?
关于这一点,笔者简单说明一下。共同赔偿的立法目的是保障人权,预防和引导高空的抛物行为。
首先,由于高空抛物行为往往难以确定具体的侵权人,而高空抛物行为往往会造成严重的人身伤害,此时被侵权人可能要承担人身伤害和实际财产损失(医疗费等后续费用)的双重重量。并对可能造成伤害的建筑使用者给予“补偿”。这一规则可以弥补被侵权人所遭受的损失。损失会由很多业主平摊,压力不会大到难以承受。并且法律规定在确定具体侵权人后,车主可以向侵权人追偿,这也保护了车主的合法权益;
其次,在目前高层建筑比比皆是,高空抛物行为普遍的情况下,这一规则可以预防和引导高空的抛物行为,促进建筑使用者的日常生活行为更加审慎,从而减少高空抛物行为的发生,最终起到维护社会公共安全,保护公民人身和财产权利的作用。
相关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从建筑物或者其他建筑物高空投掷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254条:禁止从建筑物上抛掷物体。从建筑物上抛掷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体造成他人损害的,侵权人应当依法承担侵权责任;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由可能造成危害的建筑物使用人进行赔偿,但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除外。可能造成损害的建筑物使用人在赔偿后,有权向侵权人追偿。
物业服务企业和其他建筑管理人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防止前款规定情形的发生;未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的,应当依法承担未尽安全保障义务的侵权责任。
有本条第一款规定情形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调查,依法查明责任人。
总结:以上内容是对高空意外坠物抛物行为的法律责任,一文的详细介绍。文章部分内容转载自网络。希望你能了解高空坠物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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