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辐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措施的依据是什么?五邑一诊所因未按规定进行放射治疗的在岗职业健康检查而被罚款。众所周知,放射诊疗具有高风险职业,因此在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后
辐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措施的依据是什么?五邑一诊所因未按规定进行放射治疗的在岗职业健康检查而被罚款。
基本事实
近日,武义县卫生卫生局执法人员对武义某中西医诊所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发现:1。诊所正常经营期间,经营者朱某某上班;2.大门外有“骨科”的牌子,现场出示营业执照、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诊所放疗许可证;3.未能出示放射作业人员朱某某2年内的检查报告职业健康。
卫生执法人员对情况进行了调查,通过调查取证发现,该诊所未按规定开展职业健康朱在职期间的放射诊疗/[k0/]检查,已违反《放射诊疗条例》第二十三条的规定。
根据《放射诊疗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第(四)项的规定,并参照浙江省卫生行政处罚裁量标准,“1名放射医师工作人员未按照规定进行剂量监测、健康检查并建立个人剂量和健康档案的,违反程度较轻,裁量幅度为警告、警告。2.罚款人民币八百元整的行政处罚。
[法律链接]
放射治疗管理条例(2016年修订)
第二十三条医疗机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和标准,对放射治疗人员进行工作人员上岗前、上岗中、上岗后的健康检查,定期进行专业和防护知识培训,分别建立个人剂量、职业健康管理和教育培训档案。
第四十一条医疗机构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并可处一万元以下罚款:
(一)购买和使用不合格的或者国家有关部门淘汰的放射治疗设备的;
(二)未按照规定使用安全防护装置和个人防护用品的;
(三)未按照规定对放射治疗设备、工作场所和防护设施进行检测和检查的;
(四)未按照规定开展个人剂量监测、工作人员检查、建立放射治疗个人剂量和健康档案的;
(5)发生放射性事件并对人造成严重伤害健康;
(六)发生辐射事故时,未立即采取应急救援和控制措施或者未按照规定及时报告的;
(七)违反规定的其他情形。
[法律发展]
辐射管理办法工作人员职业健康
第十八条从事放射工作人员工作前,应进行岗前职业健康检查。只有符合辐射工作人员健康标准的人员才能参加相应的辐射工作。
放射单位不得安排未经职业健康检查或不符合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标准的人员从事放射工作。
第十九条放射工作单位应当组织上岗后定期工作人员辐射职业健康检查,两次检查间隔时间不得超过2年,必要时可以增加临时检查。
第二十条放射工作人员离开放射工作岗位时,放射工作单位应当进行职业健康离岗前检查。
医疗机构(放射工作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和标准,开展上岗前、上岗中、上岗后的健康放射诊疗工作人员检查,履行法定义务。辐射工作人员也要增强职业健康检查意识,及时提醒辐射工作单位履行健康检查义务,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维护自身生命健康权益。
(来源:武义县人民政府网站)【投稿及区域合作请私信或发送3469887933 # QQ . com 24 24小时内回复。】
总结:以上内容详细介绍了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的管理措施依据是什么,五邑一诊所因未按规定进行放射治疗工作人员的在岗考核而被罚款。文章内容部分转载自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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