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呼格吉勒图案 人员的办案结果很搞笑。“呼格案”人员被问责是为了什么?[/K2/]作者李雪7月30日,赵志红在检察官的监督下被执行死刑。至此,这个强奸12名女性,杀害6人的凶手,时隔十
呼格吉勒图案 人员的办案结果很搞笑。“呼格案”人员被问责是为了什么?[/K2/]
作者李雪
7月30日,赵志红在检察官的监督下被执行死刑。至此,这个强奸12名女性,杀害6人的凶手,时隔十余年终于归案。据称,凶手在行刑前拒绝会见其近亲属。
除了手段残忍,性质恶劣,凶手备受关注还有一个原因。他曾承认自己是“呼格案”的真凶,被处决的内蒙古少年呼格吉勒图在2014年被判无罪。
这个跨越十几年的焦点案件,经历了错杀、改判、再杀,似乎也随着所谓真凶的处决而告一段落。其实还是有很多值得讨论、检讨、挖掘的地方。
杀人犯和强奸犯被绳之以法。
对于呼格吉勒图,司法部门早在5年前就已经为他洗脱了罪名,尽管距离呼格2014年被执行死刑已经过去了18年。但对于“巨大的案件”本身来说,赵志红的死亡仍然不是结束。据最高消息,赵志红尚未被判定为呼格案的真凶,呼格案至今仍是一个没有定论的悬案。
最高人民法院不认定赵志红为“呼格案”真凶的原因将在后面叙述,但即使不考虑“呼格案”,他仍然该死。
据今日新闻报道,1996年9月至2005年7月,赵志红在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乌兰察布市实施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盗窃犯罪17起,杀害6人,强行强奸幼女2人、妇女10人,多次抢劫、盗窃。
评论指出,其犯罪性质特别恶劣,手段残忍,社会危害极大,后果和罪行极其严重。赵志红是累犯,依法应从重处罚。赵志红虽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但根据其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不足以依法从轻处罚。
根据该报告,赵志红在被处决前拒绝会见他的近亲。
7人被追究责任并受到处罚。
资料显示,1996年4月9日,内蒙古呼和浩特市第一毛纺织厂宿舍旁的女厕所发生一起强奸杀人案。到公安机关报案的呼和浩特卷烟厂工人呼格吉勒图被认定为凶手。61天后,呼格被判死刑,立即执行。
尽管赵志红并未被官方认定为呼格案的真凶,但2014年12月,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从“无嫌疑”的角度对呼格吉勒图案作出了再审判决。
原审判决再审无疑意味着原审案件审理和判决的疏漏。那么,二十多年前的那些案件人员该由谁负责,他们有着怎样的结局?
据此前报道,2014年底,就在“呼格案”改判后,内蒙古自治区高院新闻发言人对媒体表示,相关部门已组成调查组,对错案责任进行调查。当时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纪检委也表示,已经组成调查组,对呼格案所有涉案民警进行调查。
一年多后的2016年2月,问责结果公布,公安系统共有27人受到处分。在官方公布的27名被问责人员名单中,有12人涉及公安系统。除时任呼和浩特市公安局新城公安分局副局长的冯志明涉嫌职务犯罪,依法另案处理外,其他11人的处理结果多为党内严重警告、党内警告和行政记过处分,其中包括时任呼和浩特市公安局局长的知望。检察院系统共有7人受到处分,包括时任呼和浩特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闻达、副检察长郭莉萍,法院系统有8人受到处分。
专案组组长被判18年。
“呼格案”第一责任人、“呼格专案组”组长冯志明已经入狱。
简历显示,冯志明时任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公安分局副局长,是“呼格专案组组长”,负责该案的侦查和审理。自赵志红被捕以来,他因“呼格案”而受到全社会的关注。随着问责启动调查,冯志明违法犯罪的事实被揭露。2016年8月1日,呼格案发起人冯志明受审。
经审理查明,2008年至2014年,被告人冯志明在担任呼和浩特市公安局赛罕区分局局长、呼和浩特市公安局副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为13个单位或个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给予的财物,以明显低于市场价格与其妻买卖房产,受贿折合人民币3891091元;冯志明财产34428288.28元不能说明来源;私自持有、藏匿枪支4支、子弹549发;擅自处置国有资产,将15万元汽车销售款据为己有。数罪并罚,最终判处冯志明有期徒刑18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10万元。
让呼格母亲尚爱云伤心的是,冯志明的判决书没有提到呼格吉勒图。然而,笔者注意到,尽管冯志明因职务犯罪被判刑,但《中国新闻周刊》曾发表文章评价说,如果冤案没有得到平反,冯志明仍可能是“勇敢”的公安局长。在很多人看来,如果不是“呼格案”带来的媒体关注,冯志明的问题可能不会“暴露得这么快”。
时间显示,呼格无罪释放后的第三天,冯志明被检察院带走调查。
赵志红的供词不同于现场检查。
自2005年被捕以来,赵志红一直承认强奸并杀害了呼格案中的被害人杨某某。但为什么最高法院认为无法确认?
赵志红被执行死刑当天,最高法院向媒体解释说,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对案件量刑应当注重证据,不能轻信口供。如果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就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并处罚。虽然赵志红归案后主动并一直供认强奸、杀害被害人,但其具体作案时间、案发前是否到过现场、被害人的衣物、是否从被害人处抢夺过财物等细节却前后矛盾,不稳定。赵志红对部分重要情况的供述与证人证言、尸体鉴定意见、现场勘验笔录等证据不符。比如,对于作案时间,1996年3月至7月之间,20时至22时之间有各种供述;被害人穿得不多也没系腰带的供述,与杨穿得多系了腰带的实际情况明显不符。
不过,最高法院相关负责人也强调,“呼格案”再审将判决改判为无罪,是因为呼格吉勒图故意杀人的证据不足,而不是因为赵志红认为他是真凶。“呼格案”的再审具有重要的法律意义。其意义不在于是否挖出了真凶,而在于保障疑罪从无人权的法律原则和相关司法程序得到了高度重视和普遍执行,有利于坚决防止类似悲剧的发生。
资料来源:北京青年报、中国经济网、杨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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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结:以上内容详细介绍了图案呼格吉勒人员处理的是什么,以及人员呼格吉勒结局曾经是什么,文章内容部分转载自互联网。希望你能了解呼格吉勒图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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