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介绍一下,财政部印发通知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

张强律师 法律头条 2022-10-18 14:00:22

导读:详介绍一下,财政部下发通知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关于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的通知字[2020]第97号中共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

详介绍一下,财政部下发通知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关于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的通知

字[2020]第97号

中共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各民主党派中央,有关人民团体,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有关中央管理企业:

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以下简称固定资产)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为满足自身经营活动或其他活动的需要,使用寿命和单位价值在规定标准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包括房屋及构筑物、专用设备、通用设备、文物及展品、图书、档案、家具、器具、 配件,做好固定资产管理工作,对提高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整体水平,更好地服务和保障单位履职和事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过不去”的要求,有效盘活和高效利用固定资产,有针对性地解决固定资产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现将加强固定资产管理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是落实管理责任,完善管理制度。

(1)明确责任。各级财政部部门要强化和落实综合管理责任,加强固定资产管理顶层设计,明确固定资产管理要求。各部门要切实履行固定资产监督管理职责,建立健全固定资产管理机制,组织落实固定资产管理的各项任务。各单位要对固定资产管理负主要责任,并把责任落到实处。固定资产使用者应切实负起责任,爱护和使用固定资产,确保固定资产的安全、完整和高效利用。

(2)完善制度。各部门应根据工作需要和实际情况,建立健全固定资产管理实施办法或分类制定固定资产管理规定,进一步细化管理要求。各单位要按照管理要求,针对固定资产验收登记、会计核算、收发交接、维护保管、库存盘点、租赁出借、对外投资、回收处置、绩效管理等关键环节,认真查漏补缺。,并明确操作规则,确保流程清晰、管理规范、责任分明。

(3)加强内部控制。各部门、各单位应根据《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的规定,加强对固定资产配置、使用和处置等关键环节的控制。加强固定资产管理部门与政府采购、财务、人事等部门的沟通与合作,形成管理合力。

二、加强基础管理,确保家底清晰。

(4)会计核算。各单位应严格执行政府会计准则和制度的要求,按规定设置固定资产账簿,及时进行固定资产账户变动,定期与固定资产卡片进行核对,确保账卡相符。已投入使用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在建工程,应按规定及时转入固定资产。

(5)注册管理。加强固定资产卡片管理,做到事事必登记,登记到人,一物一卡,不重不漏。对权证手续不全,但长期占有、使用和实际控制的固定资产,应建立固定资产卡片并进行登记;租赁的固定资产应单独登记备查,并做好维护和管理。固定资产卡片应符合规定格式,包含固定资产的基本信息、财务信息和使用信息,随资产全生命周期管理动态更新,并在国有资产行政事业单位年度报告中如实反映。

(6)存货。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至少每年一次,全面掌握和真实反映固定资产的数量、价值和使用情况,确保账实相符、账账相符。对剩余固定资产,应根据政府会计准则等规定合理确定资产价值,并按权限经批准后登记入账。固定资产发生短缺时,要查明原因,及时规范处理。

(7)所有权管理。切实做好固定资产产权管理,及时办理土地、房屋、车辆等固定资产权属证书,办理资产变动权证变更登记,避免权属不清。涉及产权纠纷或产权不清的固定资产,应按产权管理规定明晰产权关系。

第三,规范管理行为,提高管理效率。

(八)严格分配。各部门、各单位要真正落实“过不去”的要求,在摸清固定资产存量的基础上提出合理的配置要求,审计部门要严格把关。固定资产配置可以通过调整、退出、租赁、出借等方式解决的,原则上不得重新购建、租赁。固定资产的购建和租赁应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等法律法规,做好政府采购履约验收与固定资产入账的衔接。固定资产应当严格按照规定的标准进行配置。没有配置标准的,单位应当厉行节约,根据职责履行需要和事业发展需要合理配置。新配置的固定资产原则上不得出租或出借。

(9)规范使用。加强固定资产使用管理,行政单位固定资产主要保障机关正常运转,固定资产事业单位主要支持事业发展。行政单位与事业单位原则上不得相互占用固定资产,以保证固定资产功能与单位功能相匹配。固定资产出租、出借、对外投资应严格履行管理手续。执行固定资产内部领用和归还制度。受赠人应当合理使用,妥善保管。如有损坏,应及时报修,避免闲置浪费或公物私用。岗位变动时,应按规定及时移交资产,待资产移交或归还后,方可办理相关手续。

(10)调整分享。积极推进单位内部固定资产的转移和共享,鼓励跨部门、跨地区、跨层级的资产转移和共享,提高固定资产的使用效率。大学、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要将符合条件的科研设施和仪器纳入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国家网络管理平台,将仪器开放共享作为新增资产配置的重要参考因素,促进开放共享和高效利用。

(十一)规范处置。明确固定资产内部处置程序,严格按照规定权限履行审批程序,及时处置固定资产。对长期积压待处置资产,按照“三重一大”事项履行集体决策程序,在规定权限内处置资产,切实解决“核销难”问题。固定资产的处置应当公开、公正、公平。固定资产的出售、出让和转让,应根据法律法规进行评估。数量较大或者价值较高的,应当通过市场交易、拍卖等公开方式处置固定资产。不具备处置使用价值的资产,鼓励通过网络拍卖公开处置。收入扣除相关税费、评估费、拍卖佣金等费用后,按照政府非税收入征收管理的有关规定及时缴入国库,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四、完善责任追究机制,加强监督检查

(十二)损失责任。各部门、各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固定资产损失责任追究机制,落实损失赔偿责任。因使用和保管不当造成固定资产损失或损坏的,责任人应按规定承担相应责任。

(十三)绩效管理各级财政部部门和部门应当建立固定资产全过程绩效管理机制,对固定资产管理机构人员配备、账实相符、配置效率、使用效果、处置、收益管理、信息系统建设与应用等设定具体绩效指标。,以便跟进问出结果。

(十四)监督检查。各级财政部部门会同主管部门加强对固定资产管理的监督检查。他们将在加强日常监管的基础上,对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是否完善、基础工作是否扎实、使用是否高效等进行监督检查,增强监管实效。通知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不到位;凡隐瞒不报、故意损毁或违规操作,造成国有资产重大损失的,要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和加强固定资产管理。根据本通知精神,落实管理责任,细化管理要求,规范管理行为,加强信息技术支撑,确保固定资产安全、完整、高效运行。

财会部

2020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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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邱

总结:以上内容是对详细介绍一下、财政部印发《关于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的通知》的详细介绍。文章部分内容转载自网络。希望对您了解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有所帮助和参考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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