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衍生工具和非衍生工具 区别和连接,专家表示介绍最近,越来越多的美国股票市场上市公司开始寻求在香港二次或双重上市的机会。一般来说,美国市场适用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制
衍生工具和非衍生工具 区别和连接,专家表示
介绍
最近,越来越多的美国股票市场上市公司开始寻求在香港二次或双重上市的机会。一般来说,美国市场适用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制定的美国通用会计准则,而香港市场一般适用香港会计师公会(HKICPA)制定的香港财务报告准则(HKFRS)。尽管两套准则对一些常见交易采用了相同或相似的一般原则和会计方法,但由于公司性质、交易细节、一般原则的解释、行业惯例和会计政策选择等方面的差异,两套准则之间仍存在一定的差异。
因此,安永专业业务部“专家说”系列文章将根据会计领域概述美国通用会计准则和HKFRS会计准则的相似之处以及当前实务中最常见的差异,旨在帮助用户深入理解、识别和调整相关差异。本期讨论的会计领域是ASU 2017-12(衍生工具工具套期保值会计准则)和ASU 2020-06(权益相关可转换工具会计准则)通过后财务工具的会计处理。类似美国通用会计准则对财务工具的指导包含在以下会计准则中,包括会计准则汇编310:应收账款(ASC 310)、会计准则汇编320:投资-债券(ASC 320)和会计准则汇编321:投资-股票(ASC 321)。证券化金融资产中的受益权(ASC 815-40)、会计准则汇编326:金融工具-信用损失(ASC 326)、会计准则汇编470:债务(ASC 470)、会计准则汇编480:区分负债和权益(ASC 488)会计准则汇编825:金融工具 (ASC 825)、会计准则汇编860:转让和服务(ASC 860)、会计准则汇编848:参考利率改革
HKFRS对finance 工具的指导仅限于HKAS 32-Finance工具:Presentation,HKFRS 9-Finance 工具 (HKFRS 9)和HKFRS 7-。美国公认会计原则和HKFRS之间的相似之处包括:要求将finance 工具归入特定类别,以确定相关finance 工具的计量方法;明确财务工具在财务报表中的确认或终止确认时间;
通常情况下,所有衍生产品工具在资产负债表中以公允价值确认;
要求在财务报表附注中详细披露资产负债表中报告的财务工具。
两套准则都允许使用套期会计和公允价值期权。
显著性差异1.负债和权益
分类美国公认会计原则美国通用会计准则明确规定,某些同时具有负债和权益特征的特定工具必须归类为负债。一些与企业自有权益工具挂钩,以企业自有权益工具结算的合同,如果这些合同(1)要求实物结算或股份净额结算,或(2)赋予发行人选择现金净额结算或股份净额结算的权利,则可归类为权益工具。HKFRS对同时具有负债和权益特征的特定金融工具的分类,主要依据是否存在交付现金、资产或企业自身权益非固定金额的合同义务工具。与企业自有权益工具挂钩,以企业自有权益工具结算的合同,结算时以固定金额的自有权益工具换取固定金额现金的,归类为权益。复合(混合)金融工具美国公认会计原则除非满足某些特定要求,复合(混合)金融工具(如可转换债券)通常不需要拆分为债务部分和权益部分;也可能拆分为债务和衍生工具部分,衍生工具部分按公允价值计量。HKFRS复合(混合)金融工具应分为债务部分和权益部分(或衍生工具工具部分(如适用))。衍生工具部分按公允价值计量。2.确认和测量计量-债券、贷款和应收款项美国公认会计原则金融工具的分类和计量很大程度上是基于其法律形式(即该金融资产在法律上是一种证券或贷款)和管理层对该金融工具的意图。购买时,符合证券定义的债务工具归入以下三类之一,并按照以下方法进行后续计量:持有至到期(HTM)-以摊余成本计量交易融资工具-以公允价值计量,其价值变动计入净收入(FV-NI)
可供出售金融工具-以公允价值计量,其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公允价值-OCI)
除非选择公允价值选项,否则贷款和应收款项将被分类为(1)持有投资,以摊余成本计量,或(2)持有待售,以成本或公允价值中的较低者计量(在ASC 326之后,以摊余成本或公允价值计量)。
HKFRS无论融资工具的法律形式如何,其分类和计量取决于合同现金流特征和管理此类融资工具的企业的业务模式。合同现金流量特征测试是确定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是否产生在指定日期只支付本金和未偿还本金金额利息的现金流量(SPPI)。对于具有SPPI现金流量特征的金融资产,除非选择了公允价值计量,否则应当按照管理该资产的企业的商业模式进行后续计量。后续计量分类为摊余成本、以公允价值计量OCI或以公允价值计量,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以公允价值计量)。未通过现金流特征测试的金融资产随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计入当期损益。计量-股权投资(按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和被合并的被投资单位或特定的其他投资除外)美国公认会计原则权益以公允价值计量,其变动计入净收益。对于不直接确定公允价值且不符合会计准则汇编820:公允价值计量(ASC 820)中使用净资产值的实际修改的股权投资,可使用以下替代计量方法。根据这一替代计量方法,此类投资可以按成本减去减值计量。如果公司认识到同一发行人的可观察价格在相同或类似投资的有序交易中发生变化,则必须根据ASC 820以截至可观察交易发生时的公允价值计量其股权投资。HKFRS权益以公允价值计量,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对于非交易性股权投资,可以选择采用公允价值计量,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该选择以后不能改变)。当该等投资被终止确认时,其他综合收益中累计的利得或损失不应重新分类至损益。测量-有效利率法美国公认会计原则通常,实际利率法是根据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应用的。在某些情况下,实际利率法将根据金融资产的估计现金流量应用。US GAAP提供了三种不同的方法(即追溯法、追溯法或未来适用法)来说明估计现金流的变化。方法的选择取决于财务工具的类型和现金流变化的原因。HKFRS通常情况下,实际利率是根据金融资产预期寿命内的预计现金流量计算的(不考虑信用损失)。HKFRS通常要求在金融工具的整个生命周期内使用原始有效利率进行计量。当预计现金流发生变化时,本公司采用类似美国通用会计准则下的追赶法进行计量。3.减损减值确认-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债务-OCI 工具美国公认会计原则在采用ASC 326之前如果债务工具导致公允价值低于成本(即使仅由于利率变动),且企业有意出售以公允价值-OCI计量的债务工具,或者可能要求在预计收回债务工具之前出售大部分,则该债务工具发生减值,减值损失计入利润表。在这种情况下,减值损失是债务的摊余成本工具与其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如果存在信用损失,但(1)企业不打算出售债务工具,或者(2)在收回剩余成本之前,企业不太可能被要求出售债务工具,则需要将减值拆分为信用损失部分和与其他因素相关的部分。与信用损失相关的减值金额应当计入利润表,与其他因素相关的金额,扣除相关税费后,应当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减值损失计入利润表时,为finance 工具建立新的成本,等于原成本减去计入损益的减值。因此,利润表中记录的减值损失在未来恢复时不能转回。使用ASC 326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债务工具,如果债券的摊余成本高于公允价值,债券将发生减值。当主体拟出售已减值债券时(或可能要求大部分在债券摊余成本收回前出售),将所有已减值部分(即摊余成本与公允价值的差额)直接确认为减记债券的摊余成本,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当主体不打算出售减值债券时(且在债券摊余成本收回前不太可能要求主体出售),主体必须确定减值中是否存在信用相关因素导致的减值。在评估减值时,应在单个债券的层面进行判断。主体不应将债券损失的持续时间作为一个因素,无论是单独还是结合其他因素,得出信用损失不存在的结论。信用相关减值以债券摊余成本与预期现金流现值之间的差额计量,计入资产负债表,并相应调整损益。准备金金额不得超过摊余成本的公允价值。如果情况发生变化,可以对准备金和净收入进行调整。与信用无关的减值计入其他综合收益。HKFRSHKFRS对所有不以公允价值计量(即以摊余成本或公允价值OCI计量)的债务工具(包括贷款和债券)采用单一减值模型。该指导原则旨在反映金融工具信用质量的恶化或改善。为损失确认准备的信用损失的预计金额取决于初始确认后的信用恶化程度。通常分为以下两种测量基准:第一阶段是12个月的预期信用损失,适用于所有信用风险没有显著恶化的项目(初始确认时及之后)。在第二和第三阶段,信用损失预计持续整个期限,适用于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情况。在第二阶段,根据资产的账面总额计算利息收入。第三阶段是减值已经发生,按照资产摊余成本(即扣除准备金后)计算利息收入。
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其减值损益计入损益,但预计信用损失不会减少金融资产在财务状况表中的账面金额,账面金额仍为公允价值。反之,减值损益调整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累计的重估准备金(即“累计减值金额”),并相应计入损益。
当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终止确认时,HKFRS要求将之前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累计的损益重新分类至损益。减值-权益工具美国公认会计原则权益通常以公允价值计量,其变动计入净收益,因此不进行减值测试。然而,对于不具有可直接确定的公允价值的股权投资,如果选择了替代计量方法,即只有在观察到类似有序交易时才会调整公允价值,则应在每个报告期末对减值进行定性评估。如果定性评估显示投资减值,企业必须根据ASC 820估计投资的公允价值。公允价值低于投资账面价值的,减值损失在净收益中确认,金额等于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的差额。HKFRS权益工具投资需要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或者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没有类似于美国公认会计原则的替代计量方法。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利得和损失不能重分类至损益。因此,未确认这些股权工具投资的减值。减值-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美国公认会计原则在采用ASC 326之前以摊余成本计量的贷款及其他应收款采用已发生损失模式。当下列情况发生时,确认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的减值损失:(1)损失很可能已经发生(即根据目前的信息和事项,债权人可能无法按照应收款项的合同条款收回全部到期金额),(2)损失金额能够合理估计。信用损失准备总额应包括已计量减值的金融资产(包括按照ASC 310-10进行的单独评估和按照会计准则汇编450-20:导致损失的或有事项进行的应收款项组合形式的组合评估)。减值准备的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当资产被确定为不可收回时,减记(注销)贷款和其他应收款。当以前减记的贷款和应收款项被收回时,以前的减记被转回。持有至到期债券的减值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券的减值相同。如果企业有意愿和能力持有债券至到期,则在收回摊余成本前,不需要考虑计划出售或被要求出售债券等因素。当投资者预计持有至到期债券的摊余成本无法全部收回时,将持有至到期债券减记至其公允价值。与信用损失相关的减值金额计入损益,与其他因素相关的减值金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持有至到期债券减值后的账面价值,确认为该债券在减值日的公允价值工具。债务的新成本工具等于以前的成本减去损益中记录的减值。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持有至到期债券减值将在剩余期间内逐步增加本工具的账面金额。增加不会影响损益。使用ASC 326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包括贷款、应收款项和持有至到期债券(包括根据ASC 325-40进行会计处理的受益权),采用当前预期信用损失(CECL)模型。根据CECL模型,该范围内的资产在初始确认时应计入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该模型旨在确认信用损失准备,以便在财务报表中反映预计可收回的净额。为确定预期信用损失,主体必须考虑可获得的有关现金流量可收回性的相关信息(包括有关过去事项、当前情况以及合理和可支持的预测等信息。).预期信用损失的估计要求主体反映损失的风险(即使风险很小),这可以通过组合具有相似风险特征的资产来评估。由于基于集合的假设,零信用损失估计只适用于有限的情况。当主体认为无法收回全部或部分资产时,将贷款和其他应收款进行减记(核销)。此外,在计量预期损失准备金时,应将该科目纳入预计的预期回收率。HKFRS如前所述,HKFRS对不以公允价值计量(即以摊余成本或公允价值OCI计量)的债务工具(包括贷款和债券)采用单一减值模型。关于该模型的讨论,请参见上文“减值确认-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债务-OCI 工具”。当主体合理预期该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不能全部或部分收回时,贷款及其他应收款确认为减记(核销)。HKFRS没有提供随后回收的会计处理准则。04.衍生工具和对冲派生工具的定义和范围异常美国公认会计原则衍生金融工具需要满足以下条件:(1)具有一个或多个基本变量,一个或多个名义金额或支付条款,或两者兼有,(2)不需要初始净投资,(3)可以以净额结算。即使满足上述标准,该标准也不会纳入某些特定金融工具账户的衍生工具会计准则。HKFRSHKFRS对衍生工具工具的定义不要求标明名义金额,也不要求净额结算。HKFRS的一些范围例外不同于美国公认会计原则。风险成分的对冲美国公认会计原则如果符合某些标准,可以对冲金融工具和非金融工具项目的风险部分。企业可以分别对冲与金融工具相关的外汇风险、信用风险或利率风险。至于利率风险部分,可以作为被套期项目的衍生品工具,包括:使用基准利率的固定利率金融的衍生品工具,使用合同规定利率的浮动利率金融的衍生品工具。如果是对非金融资产的预期购买或出售进行套期,企业可以对外汇风险、整体购买价格或出售价格变动的风险或合同中规定的任何风险成分进行套期。HKFRS允许对金融和非金融项目的风险成分进行套期保值,前提是风险成分能够单独识别和可靠计量。对冲有效性美国公认会计原则为了满足套期会计的要求,套期关系必须“高度有效”。要求定期(至少每季度)对套期有效性进行持续的前瞻性和回顾性评估。不要求单独衡量和确认套期的无效性。对于高度有效的现金流量套期和净投资套期,套期有效性评估中涉及的套期公允价值工具的所有变动均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对于现金流量套期)或其他综合收益的外币报表折算部分(对于净投资套期),并重新分类如下:当被套期项目影响收入时(或当现金流量套期中套期的预期交易很可能不会在要求的期间内发生时)对于已确认通过利率互换进行套期的债务工具,允许使用快速评估法。HKFRS为了满足套期会计的要求,被套期项目与被套期项目之间必须存在经济关系工具。在这种经济关系带来的价值变化中,信用风险的影响不应占主导地位,套期比率通常应与管理层实际使用的被套期项目数的比率相同。当实体编制年度或中期财务报表时,或当影响套期有效性要求的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时(以先发生者为准),有必要对套期有效性进行持续的前瞻性评估。在每个报告期,套期无效性被衡量并记录到损益中。对于现金流套期和净投资套期,套期的确认无效性仅限于过度套期。用利率互换对已确认债务工具进行套期时,不允许使用快速评估法。套保有效性评估中套保工具公允价值变动的展示美国公认会计原则在套期有效性评估中,套期工具的公允价值变动在损益表和影响损益的套期项目的同一行中报告。HKFRSHKFRS没有为这一内容提供特别指导。消除的一部分美国公认会计原则在评价套期保值的有效性时,可以排除套期保值工具的时间价值和外汇基础。被排除部分的初始价值应当系统合理地计入套期期间的收益工具。被排除部分的公允价值变动与按照系统合理方法计入收益的金额之间的差额递延至累计其他综合收益(AOCI)。此外,企业可以选择将排除在套期有效性评价之外的组成部分的公允价值变动直接计入收入。HKFRS可对冲工具的时间价值和外汇基础不包括在有效性评估中。任何排除部分的公允价值变动递延至AOCI,并根据套期项目的性质(即是否与交易或时间相关)重新分类至损益。05.终止确认金融资产的终止确认美国公认会计原则当满足以下所有条件时,代表放弃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即终止确认(即出售)该金融资产:转让方与被转让金融资产已依法分离。每个受让人(或者,如果受让人仅是证券化的主体或资产支持证券的主体,则是每个受益持有人)有权质押或交换所转让的金融资产(或受益权)。
转让方未保留对所转让金融资产或受益权的有效控制(例如,通过买入期权或回购协议)
金融资产的部分终止确认仅适用于符合参与权益定义的部分。
HKFRS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既要考虑风险报酬转移,也要考虑控制权转移。当转出方合法地或通过回售协议转移了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时,可以终止确认金融资产。如果转让方既没有保留也没有转移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就要评估是否存在受控转让。如果受让方具有单方且无限制地将转让资产出售给第三方的现实能力,那么就可以认为控制权转让了,不管是否合法分离。部分终止确认金融资产仅适用于现金流量能够明确辨认的部分,或代表一定比例的金融资产或一定比例的明确辨认的现金流量。贡献者介绍崇玮女士是安永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业务合伙人。她于2001年加入安永,拥有超过18年的资本市场和跨行业会计咨询经验。目前,她负责为大中华区的美国上市项目提供美国通用会计准则、国际财务报告准则(IFRS)、PCAOB、SEC和SOX。叶女士是美国注册会计师。
吴先生是安永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合伙人。他在为金融服务行业的客户提供审计和特殊咨询服务方面拥有超过20年的经验。现在,他是香港会计师公会财务报告准则委员会的成员。对香港财务报告准则有丰富的经验,对复杂财务的会计和运营问题有深刻的理解工具。他为客户提供资产证券化、对冲会计、结构性衍生工具工具等与香港会计准则第32号和第39号、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7号和第9号相关的问题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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