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待遇,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出具的依托公司登记申请书通告郭进姬发[2017]63号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单位基金工作管理办法》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待遇,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出具的依托公司登记申请书通告
郭进姬发[2017]63号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单位基金工作管理办法》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单位登记管理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登记实施细则》),现将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以下简称自然科学基金委)2017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单位(以下简称通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注册的要求
1.2017年依托单位报名申请受理工作自2017年7月3日开始,至8月4日16时结束(法定节假日休息)。
2.申请注册的单位应根据《注册实施细则》和本通告提供相关申请材料,经自然科学基金委审核批准后成为依托单位。未获准注册的单位不能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二、申请注册程序
(1)注册预申请。
申请人应于7月3日-7月31日16: 00访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https://isisn.nsfc.gov.cn)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点击“新单位注册申请系统”,进行单位注册预申请。请特别注意以下事项:
1.申请人法人证书的“经营范围”应当包括“科学研究”的相关内容,否则不予通过预登记申请。
2.申请人应为公益组织,非公益组织的预申请不予通过。
3.申请人将在提交预申请后2个工作日内进入“新公司登记申请系统”查询受理情况。预申请通过并取得受理号后,方可填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配套公司注册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
(2)填写申请表。
申请人进入“新单位登记申请系统”在线填写申请表并提交电子版,同时打印纸质申请表并签字盖章。纸质申请表原件应与电子版一致。
申请人应当对提交的注册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负责,申请材料的内容不得涉及保密信息。
(三)提交注册申请材料。
1.申请人应提交的注册申请材料包括:
(一)申请表;
(2)独立法人资格证书复印件;
(3)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是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可不需要;
(4)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5)其他附属材料。
其中,(1)-(4)项材料应加盖单位公章,并在(2)-(4)项材料正面注明“此复印件仅供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依托单位登记使用,其他使用无效”字样,涵盖证书中非关键词;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所属事业单位不能提交前款第(二)、(三)项材料的,应当提供师级以上上级管理机关出具的该单位是否从事科学研究的证明原件。
2.申请人应于8月4日16: 00前将完整的报名申请材料提交或邮寄至自然科学基金委材料接收组(行政楼101室),单面打印,普通装订,无封面。采用邮寄方式的单位,请在截止时间前(以邮戳日期为准)快递寄出,并在信封左下角注明“单位注册申请材料”。
(4)注册申请材料的修改和完成。
自然科学基金委对登记申请材料进行审查,登记申请材料有问题的,允许申请人进行修改或者补充材料,并通过预登记时留下的电子邮件通知申请人的联系人。申请人应于8月19日16: 00前将修改或补齐的符合要求的材料提交自然科学基金委,逾期提交或补齐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单位不予注册。
(5)公布结果。
基金委对依托单位注册申请的批准决定将于11月书面通知申请人。申请人也可登录自然科学基金委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查询获准注册的依托单位名单。
三。联系信息
1.邮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双清路83号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指定领料组
邮政编码:100085
2.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联系部门及电话:
规划局(接受报名咨询)010-62325277
62326980
2327216(传真)
财政局(银行开户信息咨询)010-62326760
62329112
信息中心(技术服务咨询)010-62317474
材料接收组(接收申请材料)010-62328591
附件:依托单位注册申请示意图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
2017年6月6日
总结:以上内容是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待遇、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注册支持单位通告的详细介绍。文章内容部分转载自互联网,希望对你了解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有所帮助和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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