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招标公告,金菊路(看云路-雪松路、梧桐路-梅溪湖路西延线)道路施工招标

张强律师 法律头条 2022-11-07 11:08:32

导读:湖南省招标监理网招标公告,金菊路道路施工招标(见云路-雪松路,梧桐路-梅溪湖路西延线)1.投标条件本招标项目金菊路(阚云路-雪松路、梧桐路-梅溪湖路西延线)道路工程建设已获长

湖南省招标监理网招标公告,金菊路道路施工招标(见云路-雪松路,梧桐路-梅溪湖路西延线)

1.投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金菊路(阚云路-雪松路、梧桐路-梅溪湖路西延线)道路工程建设已获长改函[2014]64号和发改函[2015]182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于政府投资。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梅溪湖投资(长沙)有限公司,该项目已满足招标条件。现在,该项目的建设实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金菊路(看云路-雪松路、梧桐路-梅溪湖路西延线)建设

2.2建设地点:梅溪湖国际新城二期

2.3建设规模:金菊路(梅溪湖西延线-看云路)道路工程,南起梅溪湖西延线,北至看云路,全长1407m,设计速度40km/h,其中金菊路(雪松路-梧桐路)已完成施工招标。本标段为金菊路(阚云路-雪松路、梧桐路-梅溪湖路西延长线),长781m,标准路段宽42m,绿线宽度90m。

2.4工程造价:约3452万元。

2.5工期要求:360日历天。

2.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的工程建设验收标准。

2.7保修要求:保修按国务院2000年第279号令的有关规定执行。

2.8招标范围:本次施工的标段为金菊路(阚云路-雪松路、梧桐路-梅溪湖路西延线),具体包括路基路面工程、排水工程、交通工程、照明工程等。桥梁工程、绿化带和路面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具体合同范围见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2.9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10招标方式:公开招标,招标组织形式:委托招标。

2.11其他:/

3.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有效;湖南省外地企业须按湘发〔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湖南省外地企业基本信息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湖南省施工登记证(有效期内);

3.2企业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资质证书在有效期内;

3.3企业具有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本条适用于本项目)

3.4企业在最近三年内承担过至少零项入围的施工业绩(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日期前36个月内有效)。具体要求: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1700万元的市政道路工程入围施工业绩。

3.5主要项目管理人员要求:

3.5.1施工项目部主要项目管理人员应按照湘【2015】57号文件规定,至少配备一名项目负责人和一名技术负责人。且主要项目管理人员不得有在建工程,接受或拒绝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总经理担任本项目主要项目管理人员;

3.5.2拟任项目负责人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注册的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和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负责人在过去/年中承担过至少零项入围的施工业绩(在投标截止日期前/月有效),具体要求:/

3.5.3拟任命的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市政工程专业中级以上职称;

3.5.4省外企业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持有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的,应提供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证书真实性证明(不能提供证书真实性的,应在投标函部分提供证书真实性查询的官方网站及结果)。

项目负责人、省内企业技术负责人、省外企业上述人员以开标当日湖南省建设监理信息平台查询为准。同时,省外企业需提供当地(市)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上述人员在建工程证明或官方查询网站。

3.6拟参加本次投标的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必须是企业在职人员(提供劳动保障部门在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连续3个月出具的社保证明);

3.7入围工程业绩的有效时间以建设单位在竣工验收资料上签字的日期为准。入围的工程业绩证书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记录表(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签字确认)或竣工验收证书(建设方、施工方、监理方、设计方盖章认可)。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以下要求:

(1)联合体成员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在投标、签订和履行合同过程中,联合体所有成员依法对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后,不得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本项目。

(4)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以联合体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所有成员具有约束力。

(5)联合体应由牵头单位出具授权委托书,由牵头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企业法人公章,授权同一人作为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对联合体全体成员具有约束力。

3.9与招标人有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具有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的,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3.10其他要求:/

4.评标方法

本项目评标方法采用《长沙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标评标活动管理规定》(长筑建发〔2019〕41号)中规定的“综合评估法(一)”方法,其中投标报价评审采用“附表6(2)”。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5.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形式为现金(银行转账、银行电汇、银行汇票)和投标保证金(由银行业金融机构、专业担保公司和保险公司出具);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50万元。投标保证金的具体要求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前附表第3.4.1项的规定。

5.2本项目无投标保证金,采用投标承诺方式。具体承诺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函格式第一部分第5项。

6.招标文件的获取和澄清,以及问答的发布

6.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请于2019年6月14日(北京时间,下同)起在湖南湘江新区门户网(http://hnxjxq.hunan.gov.cn/xqzw/)或长沙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s://fwpt.csggzy.cn/)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图纸、工程清单及最高投标价。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图纸及最高投标限价与书面招标文件、图纸及最高投标限价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投标人须登录长沙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网址:https://fwpt.csggzy.cn/)按相关操作说明申请CA数字证书,填写企业基本信息,完成注册并下载招标文件及其他相关资料;

6.3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2019年6月18日17:00(含)前在长沙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以未署名形式提出。如有疑问,不得披露单位和个人的信息,不得出现投标单位的名称;

6.4招标文件答疑文件、修改和澄清文件将在湖南湘江新区门户网站和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网上发布。请在招标文件中引起所有投标人的注意,恕不另行通知,招标人对任何遗漏概不负责;

6.5投标人可从湖南湘江新区门户网站和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下载最高投标限价文件及相关材料。

7.投标文件的提交

7.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下同)和开标时间为2019年7月10日9: 00(北京时间)在长沙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相应开标室(长沙市岳麓区埃利奥特·恩戈克路279号);

7.2招标人将不接受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

8.发布公告的媒体

此招标公告亦刊登于以下网站

"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www.bidding.hunan.gov.cn

“湖南湘江新区门户网”http://hnxjxq.hunan.gov.cn/xqzw/

https://fwpt.csggzy.cn/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9.招标人增加的其他内容。

9.1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前,投标人可从湖南省湘江新区门户网站(http://hnxjxq.hunan.gov.cn/xqzw/)或长沙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s://fwpt.csggzy.cn/)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和图纸。

用于制作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软件版本号:长沙电子招标系统V7.0.0(工程施工招标版)(免费版)。请及时下载并安装正确版本的软件。

通过上述渠道下载的招标文件均为GEF格式,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使用电子标书编制软件制作GEF格式的招标文件。

根据招标文件要求,需办理企业CA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法人CA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造价工程师CA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签字盖章等。详见长沙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数字证书专区相关信息。

“电子招投标软件”及其专用u盘和CA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的地址为:长沙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电子招投标软件咨询处,电话0731-89938939(长沙市岳麓区埃利奥特·恩戈克路279号)。

9.2招标人或行政监督部门需要保存投标文件、评标报告等纸质文件备案时,由招标代理机构通过长沙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下载提供。当提供的纸质文件与长沙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记录的电子文件不一致时,以电子文件为准。

9.3本项目投标人的资格审查和投标文件的评审均以长沙市投标人基本信息数据库中公布的信息为依据。根据《长沙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实行公共资源交易事前信用承诺、简化市场主体信息存储流程的通知》要求,投标人应在投标前登录长沙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s://fwpt.csggzy.cn/),进行事前信用承诺,并提交信用承诺书;按照流程完成信息填写和入库公示。评标专家将以投标截止时间前已入库并公示的信息作为评标依据。如果数据库中没有相关信息或扫描件未附在投标文件中,将被判定为不合格或记零分。如果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原件,则以招标文件的要求为准。外省进入湖南的企业基本信息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或在湘施工登记证(有效期内)为准。

根据《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政府投资项目招标行为的实施意见》(长政办发〔2015〕6号),行政主管部门委托交易中心统一办理信息入库的信息,应当作为评标专家的评审依据。

9.4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湖南省关于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规范使用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的通知》的通知(湘建监〔2016〕111号),投标人基本信息入库时无需提供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原件,但应提供与原件一致的复印件,投标人应对复印件与资质证书原件的一致性负责。届时,评标委员会可通过施工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二维码查询企业资质。

10.联系信息

(1)投标人:梅溪湖投资(长沙)有限公司

地址:湖南省长沙岳麓区梅溪湖金茂南塔湘江集团大厦

联系人:梁女士

电话:0731-88315762

(2)招标代理机构:湖南国联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长沙市天心区蔡锷南路69号天辰腾达商务大厦603室

联系人:黄涛黄小可胡亚高

电话:0731-85177557

11.本项目的行政监督。

湖南湘江新区管委会朱坚环保局

电话:0731-88799638

总结:以上内容是对湖南省招投标监管网招标公告及金菊路(阚云路-雪松路、梧桐路-梅溪湖路西延线)道路施工招标的详细介绍。文章内容部分转载自网络,希望对您了解湖南省招投标监管网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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