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第一税务分局运用“枫桥经验”解决企业缴纳土用地使税的困惑

张强律师 法律头条 2022-10-15 21:22:22

导读: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首税分局用“乔峰经验”解决企业缴纳土地使用税困惑今年以来,国家税务总局榆林市第一税务局[/k0/]积极探索“乔峰经验”在新时期大企业个性化服

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首税分局用“乔峰经验”解决企业缴纳土地使用税困惑

今年以来,国家税务总局榆林市第一税务局[/k0/]积极探索“乔峰经验”在新时期大企业个性化服务领域的实践应用,以法治推动税费纠纷源头管理和高效化解。

2022年第一季度税收风险应对期间,第一税务分局“税务争议咨询调解工作站”接到某化工公司关于如何确定土地使用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涉税争议,牢牢把握“就地解决税务争议、不上交矛盾、不缺服务、不闹鸡毛蒜皮分局”的目标。还要通过召开座谈会、实地走访,收集企业账务处理等信息,听取企业的意见和建议,说服税务风险应对者了解涉税纠纷。在深入研究现有税收政策的基础上,最终形成对企业的意见回复,解决了企业土地使用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政策困惑,纠正了纳税人过去对土地使用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习惯性思维和误解。

企业财务负责人在收到调解工作站的回复时表示,“税务部门在新时代发扬乔峰经验,摒弃惯性思维,运用法治思维和方式,既解决了我们企业对政策的疑惑,又及时纠正了其在政策执行上的偏差,既贴心又暖心。”

总结:以上内容是对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义务发生时的详细介绍,以及首税分局如何运用“枫桥经验”解决企业缴纳土地使用税的问题。文章内容部分转载自网络,希望对你了解土地使用税纳税义务发生的时间有所帮助和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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