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用法律依据和工资代替通知黄金合理吗?【点击文末小程序,免费获取法律咨询】劳动法中没有“代付通知”的概念。代发通知是港台省的一种说法,意思是用人单位提前一个月提出解除或
用法律依据和工资代替通知黄金合理吗?
【点击文末小程序,免费获取法律咨询】
劳动法中没有“代付通知”的概念。代发通知是港台省的一种说法,意思是用人单位提前一个月提出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通知时,用人单位未依法提前一个月通知的,代发一个月工资的工资。那么工资替代通知黄金是否合理,替代通知黄金的标准是什么?
网友:工作半年多,公司裁员。不提前一个月只赔偿一个月通知合理吗?要不要多付一个月工资通知?我在公司的辞职信上签了名。如果赔偿不合理,可以申请仲裁吗?能打赢官司?
湖北博发律师事务所单文喜律师解答:
工资替代通知只有通过协商达成协议,支付才是合理的。经济补偿金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支付,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职工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法律依据】
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支付,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职工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单文熙律师分析: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用人单位在依法解除劳动合同时,可以通过多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而不是30天工资)来代替通知这一提前期,主要是补偿劳动者失业后重新找到工作所需要的时间的利益。但如果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违法,法律后果是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被撤销,劳动合同继续履行。那么就不存在是否支付通知款项的问题。
但如果劳动者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此时的经济补偿金是符合《劳动合同法》第87条规定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按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通知的支付工资标准以劳动合同终止时最后一个月的工资标准确定,法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用人单位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的规定,选择向劳动者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的工资。
多年专职律师。我的目标是:各方利益最大化!
总结:以上内容是对通知黄金代替法律依据,工资黄金是否合理的详细介绍。文章部分内容转载自网络,希望能帮助你了解通知黄金的法律规定。
版权声明
本站搜集来源于网络,如侵犯到任何版权问题,请立即告知本站,本站将及时予与删除并致以最深的歉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