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人合伙经营协议书免费,个体户合伙经营

张强律师 法律头条 2022-10-31 17:27:29

导读:二人合伙协议书免费,个体户合伙在日常经济活动中,朋友邀请合作伙伴做生意是常有的事。他们一起签订合伙协议,成立个体户企业,共同投资,共同经营。当企业发生亏损时,各方将如何承担

二人合伙协议书免费,个体户合伙

在日常经济活动中,朋友邀请合作伙伴做生意是常有的事。他们一起签订合伙协议,成立个体户企业,共同投资,共同经营。当企业发生亏损时,各方将如何承担外债?

案情简介:2017年,苏某邀请陈某合伙经营门业业务,双方签订了《合伙经营协议书》。协议约定双方合伙投资经营XX门业制品厂。工商登记性质为个体工商户,苏某为经营者。合伙期限为八年,其中陈某出资300万元,占合伙份额的75%,苏某出资100万元,占合伙份额的25%。后门制品厂核准登记为个体工商户,经营者为苏某。门制品厂在经营过程中,与严有业务往来。2018年,双方对账显示,门制品厂尚欠闫某货款3.7万余元。严多次向门制品厂、苏某、催款无果,遂将三人诉至法院。

在本案的诉讼过程中,争议的焦点是陈某是否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本院认为,门制品厂虽登记为个体工商户,但从苏某与签订的《合伙经营协议书》,以及要求苏某办理合伙事宜等可以看出,该门制品厂实际上是由苏某与共同出资,合伙经营,共享利润,共担风险,苏某与应对合伙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法院终审判决支持了严某的诉求,即由门制品厂、苏某、共同支付严某所欠货款37000余元及利息。

律师解读:苏某与签订的《合伙经营协议书》不违反效力的强制性规定,故该协议有效,对双方内部关系具有法律约束力。苏某与之间的纠纷不影响双方对外合伙债务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解释》第五十九条第二款规定:“营业执照中登记的经营者与实际经营者不一致的,登记的经营者和实际经营者为共同诉讼人”。事实上,该门业厂是由苏某和共同经营管理的。因此,注册经营者苏某与实际经营者应为共同责任主体,对外承担连带责任。

相关法律:《民法典》第五十六条第一款规定,个体工商户的债务,由个人经营的,以个人财产承担;家族企业,拥有家族财产;无法区分的,由家庭财产承担。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营业执照上登记的经营者与实际经营者不一致的,登记的经营者和实际经营者为共同诉讼人。

总结:以上内容是对二人合伙协议书自由,个体户合伙的详细介绍。文章部分内容转载自网络。希望对你了解二人 partnership 协议书有所帮助和参考。

版权声明

本站搜集来源于网络,如侵犯到任何版权问题,请立即告知本站,本站将及时予与删除并致以最深的歉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