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时间,农村改革第一步――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探索与推广

张强律师 法律头条 2022-10-31 09:10:38

导读: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时间,改革的第一步――探索和推广来源:经济日报1978年11月24日晚,安徽省凤阳县梨园公社小岗村村民闫立华与全村18名农场代表挤在一起。在低矮破旧的茅草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时间,改革的第一步――探索和推广

来源:经济日报

1978年11月24日晚,安徽省凤阳县梨园公社小岗村村民闫立华与全村18名农场代表挤在一起。在低矮破旧的茅草屋里,召开了一个事关全村命运的秘密会议。会上,一份不到100字、18个红手印的合同保证书诞生了。这18个敢于当第一个“吃螃蟹”的农民,可能从来没有想到,他们在“生死状”上签字,就迈出了中国改革的第一步农村,从此载入史册。

如果说1978年的历史转折奏响了改革开放的序幕,那么,农村改革的探索,尤其是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推行,则奏响了充满活力的农村第一乐章。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我国经济体制改革在农村率先取得突破。以家庭承包和家庭承包为主要形式的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打破了农村分配制度的平均主义,改变了人民公社“吃大锅饭”的制度弊端。它受到农民的普遍欢迎,并逐渐成为党和国家农村政策的重要基石。

农业发展停滞,农民生活改善缓慢。

中国是一个农业大国,人口农村占全国总人口的绝对多数。农业生产和农民生活始终是我们党和政府的头等大事。建国后三年恢复时期和第一个五年计划时期,中国农业发展总体上是好的。当时,我们在全国范围内完成了土地改革,取得了农业社会主义改造的胜利。在大规模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有序发展中,农业生产得到了很大发展,八年来全国粮食产量平均每年增长7%。

然而,在20世纪50年代末,情况开始发生变化。从人口、耕地面积和粮食产量的关系来看,我国农业生产中的问题越来越突出。数据显示,1957年至1978年,全国人口增加约3亿,非农业人口增加约4000万;同期,全国耕地面积并没有随着人口增长而增加,而是由于基本建设用地等原因而减少。虽然单位面积产量和粮食总产量有所提高,但我国人均粮食占有量并没有得到根本提高。1978年,中国农业人口的人均年收入只有70多元,近四分之一的生产队成员收入不足50元。每个生产队的平均集体积累不到一万元,有些地方甚至不能维持简单的再生产。到1978年,中国还有2.5亿人没有解决温饱问题。主要原因是,自20世纪50年代末以来,我国农村普遍存在管理过于集中、分配中平均主义严重等弊端,不仅严重挫伤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而且在很大程度上抵消了国家对农业的巨大投入,导致农业发展停滞,农民生活改善缓慢。

农业是基础。如果农业的发展速度失败,就会拖累工业和其他建设事业。1979年9月28日,中共十一届四中全会正式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加快农业发展若干问题的决定》。在回顾和分析情况时指出,在过去的一些具体工作中,我们没有真正把农业放在国民经济基础的地位,采取的一些政策不利于农林牧副渔的全面发展,不利于发挥农民的社会主义生产积极性。国家对农业的支持力度不够,农业技术改造没有真正作为一项中心工作来抓,农业科研和教育长期得不到应有的重视,农林牧渔全面发展的政策也执行得不好。中国过去20年农业的缓慢发展与人民改善生活和四化的需要之间存在着巨大的矛盾。

应该如何从根本上克服生产经营过度集中的弊病,解决农民之间分配的平均主义现象?如何充分调动农民生产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发挥他们的创造性?这些都成为当时不可回避的重要现实问题。

农田到户,生产承包到组,农民出万元户。

历史上一些重要事件的发生是意料之外的,也是情理之中的。1978年夏秋之交,安徽省遭遇百年不遇的大旱,秋种困难。面对农村的严峻形势,一些地方开始摒弃旧观念,大胆尝试“放宽政策”“休养生息”。当时,以万里为第一书记的中共安徽省委员会决定将土地借给农民耕种,而不是向农民征收统一的粮食收购。这一措施迅速调动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不仅克服了严重的旱情,而且超额完成了当年全省的秋播计划。

这次“借地”事件也让安徽省肥西县、凤阳县的一些基层干部和社队农民受到了启发。他们铤而走险,试图突破旧的农村经济管理体制,自发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其中,凤阳县梨园公社小岗村的18户农民首创了包产到户的方式,最典型,最受欢迎。时任凤阳县小岗村生产队副队长的严宏昌回忆,1978年8月,他回到小岗村,被选为生产队副队长。那时候小岗村很穷,农民没有积极性,经常吃不饱饭。冬天,他们跑到外面乞讨。严鸿昌先是带领大家尝试多画自留地的方法,结果证明行不通。其实大家都有分田地单干的打算,只是没人敢打头阵。为此,严鸿昌秘密召集村民代表开会讨论。经过讨论,大家决定冒着坐牢的危险单干。

在那次会议上,严鸿昌说:“我既然出来领导你们工作,你们领到的粮食就要积极贡献给国家。第一,我们必须保证国家的,第二,我们必须为集体保留足够的,其余的是我们自己的。如果土地分给你,你多贡献多投入,好好干,你家的粮食就多很多。国家和集体完了,你还剩下更多。如果你懒惰,不投资,不贡献,你得到的食物就少,但你要完成国家和集体的工作,所以你剩下的就少”。

现场村民集体立起书面文件,写下合同保证书,按下18个红手印。保障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分田到户;第二,不再向国家伸手要钱要粮;第三,如果村干部因此坐牢,社员承诺把孩子抚养到18岁。

签完“生死状”,我就开始努力了。据严鸿昌回忆,1979年秋天小岗村大丰收。当年油料作物总产量35200公斤,卖给国家24933公斤。但小岗村实际含油任务300斤,一下子完成了一百年的任务。以前生产队连一头猪都贡献不到国家,今年家家户户留一头猪贡献给国家的35头肥猪。

安徽的做法影响了四川、甘肃、云南、广东等省份,一些地方也放宽了政策,采取了类似的做法。四川省鼓励部分生产队包产到户,支持“以产定工、超额奖励”试点,并在全省范围内扩大试点范围。魏初、云南等地推行以小组为单位的承包生产经营责任制,广东省普遍实行农村社会团体“五定一奖”管理制度。

从1979年1月开始,人民日报陆续报道了这些省份的情况和经验,肯定这是中国农村改革的一次试验。除此之外,还有一件事值得一提。1979年2月19日,《人民日报》发表《靠勤劳致富》一文,报道了广东省钟山县小榄公社社员黄新文的事迹。黄新文家参加了生产队的集体劳动,独立发展了家庭副业,主要是养猪。1978年,家庭总收入达到10700多元,大大超过当地收入水平。文章称,黄新文对国家和集体有很大贡献,个人收入较高。他根本不是“资本主义”。他走了一条正确的路,应该受到表扬和鼓励。他成为第一个公开报道的农民“万元户”,很快风靡全国,成为人们追求富裕生活最直接、最明显的标志,激发了广大人民群众努力致富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对错已成定局,农村改革大幕开启。

一些地方“包产到户”、“包产到户”的大胆尝试,冲击了旧体制的藩篱,拉开了农村改革的大幕。

当时,许多人敏锐地意识到,家庭承包和家庭承包正在潜移默化地改变生产关系对农业生产力的束缚。这是鼓励农民在实践中创造新经验的一次大胆尝试,给予他们生产自主权,因地制宜地激发他们的生产积极性。但也有人担心“包产到户”、“包产到户”会瓦解农村集体经济,偏离社会主义方向。他们主张保持原有的生产关系和集体化,决不能打破土地管理和使用中的“禁区”。

各大新闻媒体不仅积极报道各地农村改革的实验,也不避讳人们的不同想法。1979年3月15日,《人民日报》发表了一封题为《三级所有制,班组所有制要稳》的信。信中说“三级所有制,团队为主”符合农村目前的实际情况,应该是完全稳定的,不能随便改变。分田分组,包产到户,会搞乱“三级所有制,以队为主”的体制,会搞乱干部群众的思想。随这封信分发的“编者按”明确指出,人民公社现在要继续稳步实行这一制度,不具备必要条件不能仓促进行基本核算单位的过渡;更不能退“队本”,搞“分田分组”、“包产到户”。凡是做到了这一点的地方,错误的做法应该坚决纠正。

时任国家农委副主任的杜润生后来回忆,当时“包产到户”在高层还是一个非常敏感的话题。

面对思想认识的不一致,很多地方出现了动摇的迹象。时任安徽凤阳县委书记的陈来到小岗村,向生产队副队长严宏昌询问实行“大包干”后的增产情况。严鸿昌说,“陈,你既然做了这件事,就永远不要回头。是非留给社会去评价。今年小岗有这么大的福利。学习小刚,哪里都会有这么大的好处。你为什么不想这么做?”陈问:“你真的不怕倒霉吗?”严鸿昌坚定地回答,“我不怕。我会杀了我的头。今天杀了我的头,以后还会有别人和我一样。我是王小二,盖猪圈――怡心门朝南。”

关于孰是孰非,众说纷纭。在关键时刻,邓小平同志作出了最后的决定。1980年5月,他在会见几内亚总统图雷时说,“最近一两年,我们在农村强调因地制宜,加强了生产组和家庭之间的生产责任制,取得了显著的成效,产量翻了一番”。后来,他在同中央负责人员谈话时,再次指出“农村政策放宽后,有些地方实行了适合包产到户的定额制度,效果很好,变化很快”,并明确指出这种做法不会影响集体经济的发展。邓小平认为没有必要担心集体经济。只要这些地方生产发展起来,农村的社会分工和商品经济发展起来,低级集体化就会向高级集体化发展,不巩固的集体经济就会得到巩固。

邓小平同志的明确表态消除了人们的僵化思想和恐惧心理,促进了党中央对家庭承包制的公开肯定和支持。

1980年9月27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农业生产责任制的若干问题》,首次突破了多年来把家庭联产承包等同于分田、资本主义的观念,肯定了生产队领导下的家庭联产承包不会偏离社会主义轨道,没有复辟资本主义的危险。

1981年10月中央召开的农村工作会议和12月召开的全国农村工作会议,都充分肯定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并高度评价了亿万农民的伟大实践。

1982年1月1日,中国共产党历史上第一个关于农村工作的“一号文件”正式下发。它明确指出,包括家庭承包和家庭联产承包在内的各种责任制是社会主义集体经济的生产责任制,反映了亿万农民根据中国的实际情况发展社会主义农业的强烈愿望农村。不管采取什么形式,只要群众不要求改变,就不要改变。

至此,全国范围内的争论基本结束,农村改革进行得更加迅速。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得到迅速推广,充分调动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促进了农业生产的快速发展。许多地方的改革在一年内取得了成效,粮食产量明显增加。几年下来,变化很大。到1980年底,实行家庭承包和家庭联产承包的生产队由年初的1.1%增加到14.9%。1982年,中国农业获得了罕见的大丰收,农业总产值比上年增长11.2%。农村前景出现可喜变化。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探索和实施引发了波澜壮阔的改革大潮。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就这样在党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创造中前进了。(经济日报记者卢梁建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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