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查查显示公司存续是什么意思,六月公司(一):公司设立

张强律师 法律头条 2022-10-30 15:44:23

导读:检查表明公司存在的含义。它成立于6月公司(一):公司内容/首页来源律师团队编辑/倪田互联网中心公司的设立是公司存在和发展的前提和基础,出资是公司设立的基础。那么什么是出

检查表明公司存在的含义。它成立于6月公司(一):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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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倪田互联网中心

公司的设立是公司存在和发展的前提和基础,出资是公司设立的基础。那么什么是出资呢?公司成立时,出资方式有哪些?公司出资成立会存在哪些刑事法律风险?通过本文,笔者将与大家探讨公司成立的相关法律问题。

01

投资形式

(图片来自网络)

一般而言,出资是指股东(包括发起人、认股人)在设立或增资时,为取得股份或股权,按照公司的约定、法律和章程的规定,向公司交付财产或履行其他给付义务的民事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作价并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能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核实,不得高估或者低估其价格。法律、行政法规对估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因此,股东可以用货币资产和非货币资产出资;但股东出资的非货币资产必须“以货币评估”并“依法可以转让”。言下之意,凡符合这两个条件的非货币资产均可作为出资。

那么公司的经营过程中,债权、股权、劳务等经营要素或条件是否符合投资方式的条件?

1.债权出资:

至于债权,具有货币计价性和可转让性,符合非货币资产可以作为出资的条件。但需要注意的是,需要区分债权是公司的投资债权还是其他公司或个人的债权。如果债权是被投资方的债权公司,则该债权已经投资于公司,投资价值已经实现;如果债权为其他公司或个人,则作为出资的债权要经过债权转让的法定通知程序,比以前的债权更不稳定。因此,对其他公司或个人的债权要严格核实和评估。

2.股权出资:

关于股权的性质,笔者在《三月股权》系列文章中已经有所阐述。公平是一项综合权利。股权出资是指股东在另一公司享有的股权投资公司,以及公司作为股东取得并行使在另一公司的股权;本质上是股权转让。根据非货币资产可以作为出资的条件,笔者认为股权具有货币价值和较强的流动性,可以作为出资方式。对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PRC) 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2020年修订)第十一条已有明确规定。同样,由于股权价值的不稳定性、转让限制等因素,股权作为出资时也应严格评估,以保护被投资方的利益公司。

3.劳动贡献:

劳动出资是指股东以精神或体力劳动作为出资取得股东身份。否定劳务出资的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是,劳务出资的交付无法理解和操作。由于劳务具有个人属性,不符合非货币财产出资的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登记管理条例》公司(2016年修订,现已失效)第十四条规定“股东的出资方式应当符合公司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

目前在实践中,很多股权激励方式,比如公司股权票期权、股票期货、员工持股计划等。,都存在公司管理者和员工投资公司劳务或服务获得股权的现象。那么,这种现象是不是一种变相的劳动贡献?

具体出资方式,由公司发起人和股东通过签订出资协议的方式进行明确约定。同时,应在出资协议中对各方出资、发起人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公司的公司治理结构等作出详细、明确、合法的规定,避免股东之间发生纠纷,阻碍公司的设立。

02

出资的刑事法律风险

刑事法律风险是指因违反国家刑法而承担刑事法律责任的风险。这种风险的可能性一旦成为现实,往往会给企业或企业高管带来致命的打击,导致牢狱之灾。

1.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八条规定:股东应当按时缴纳公司公司章程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如公司发起人、股东违反上述基本义务,违反公司法规定的货币、实物或者未转让的财产权的支付,虚假出资;或者公司成立后,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可能导致犯罪风险的,构成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五十九条“公司发起人、股东违反公司法规定,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财产权,虚假出资,或者在公司成立后抽逃出资,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关于抽逃出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2020年修订)第十二条也明确规定“在公司成立后,股东或者公司债权人以相关股东的行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造成损害的,(二)通过虚构债权债务转移出资的;(三)利用关联交易转移出资;(四)未经法定程序抽逃出资的其他行为。”

2.虚报注册资本罪:

公司设立期间,根据公司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股东足额认缴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后,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公司登记申请表、公司章程等文件,申请公司登记的,使用虚假证明文件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虚报注册资本,骗取 并取得公司登记,虚报注册资本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还可能涉嫌刑事犯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五十八条,犯虚报注册资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虚报注册资本金额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五以下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图片来自网络)

最后

公司在设立过程中,除了出资,还有筹建和申请登记。为控制和防范公司设立中的风险,公司的发起人和股东应了解并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得为谋取私利实施犯罪行为;此外,必须避免无意中陷入犯罪。要掌握公司成立的相关法律法规、法律程序和条件,防患于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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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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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结:以上内容是对公司(一)6月份成立的详细介绍:公司,文章内容部分转载自互联网。希望对你了解公司的生存意义有所帮助和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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