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浙江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22

张强律师 法律咨询 2022-03-19 03:16:45

导读: 人民网杭州11月25日电(方鹏沂蒙)今天下午,浙江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关于修改的决定(以下简称《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条例》明确,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在女方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期间,超期生育一个子女。

浙江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浙江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22

人民网杭州11月25日电 (方彭依梦)今天下午,浙江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关于修改<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以下简称《条例》),将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条例》明确,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在享受国家规定产假的基础上,生育一孩延长产假60天,总计158天;生育二孩、三孩延长产假90天,总计188天。这将在保障生育妇女的身心康复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修改后的《条例》在生育奖励与保障方面还增设了育儿假。宝妈们休产假,宝爸们可休15天护理假。同时,《条例》明确:在子女三周岁内,夫妻双方每年可以各享受10天育儿假。此外,除增设育儿假,《条例》也为独生子女们留出了照顾父母的时间。根据《条例》,如果满足独生子女且家庭老年人年满60周岁的条件,子女每年可享受5天独生子女陪护父母假。

与此同时,《条例》还对休假期间的工资发放问题作出规定:男方护理假、育儿假、独生子女陪护父母假期间的工资、奖金和其他福利待遇由用人单位照发。值得关注的是,如果孩子已经出生且产假尚未结束,可在《条例》实施后按照本决定规定的产假期限予以顺延。

此外,在生育支持措施上,修改后的《条例》还新增了普惠托育、母婴设施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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