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儋州出台认定标准鼓励示范发展家庭农场记者林特约记者李可通讯员魏2021年9月15日09:32 |来源:小字号原标题:打造多元化农业开辟致富新路“儋州示范家庭农场
家庭农场认定标准,家庭农场认定标准和管理办法
儋州出台认定标准 鼓励发展示范家庭农场
记者林书喜 特约记者李珂 通讯员韦雪梅
2021年09月15日09:32 | 来源:
小字号
原标题:打造多元化农业 开辟致富新路子
《儋州市示范家庭农场认定标准(试行)》近日出台,鼓励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场地、设施、经营规模达到规定标准的农民(含农场、林场、渔场职工),或获得土地经营权5年以上的其他人员,申报示范家庭农场。将发挥示范家庭农场的示范带动作用,在技术推广、农民就业、产销对接、品牌共享等方面,带动周边小农户发展产业致富。这是海南日报记者9月14日从儋州市有关部门获悉的。
儋州市申报示范家庭农场的,需经营规模适度:
种植
粮食作物和热带作物类种植面积50亩以上
蔬菜类常年蔬菜基地面积25亩以上
其他作物标准化种植名、优、特水果25亩以上
茶叶、花卉15亩以上
中药材50亩以上
设施农业5亩以上
渔业
从事渔业生产年经营收入15万元以上
池塘养殖15亩以上
或者流水养殖8亩以上
养殖
养殖场种猪存栏25头以上,或商品猪年出栏250头以上
肉牛年出栏25头以上,或奶牛存栏10头以上
种羊存栏50只以上,或商品羊年出栏100只以上
种兔存栏500只以上,或商品兔年出栏2500只以上
种鸡、蛋鸡存栏1000只以上,或肉鸡年出栏5000只以上
种鸭、蛋鸭存栏1000只以上,或肉鸭年出栏5000只以上
种鹅存栏500只以上,或者商品鹅年出栏2500只以上
种鸽存栏1000对以上,或商品鸽年出栏10000只以上
从事其他种植业、养殖业或种养结合的,年经营收入达到15万元以上,经营规模达到上述种植业或养殖业规模标准等
(责编:潘惠文、蒋成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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