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钱没钱,回家过年。”农民工能否按时足额拿到工资回家过年,关系到千万家庭的利益,保障农民工劳动报酬权益,关系农民工的切身利益,关系千家万户的生计福祉。
2月12日记者接到一个来自山东省东明县的一位农民工兄弟的电话,因为拿不到工钱几年都没敢回家过年了,为了一探究竟记者驱车两百多公里赶到了现场,见到了这十几位农民工兄弟,在东明县住建局大门口他们声泪俱下地对记者说:“我们起早贪黑干的是最辛苦的混凝土打灰的活,辛苦一年还拿不到血汗钱。”“没有钱,怎么回去过年,怎么向一家老小交代,我没脸回去。”“年后家里娃娃上学的学费怎么办,借亲戚盖房子的钱怎么还?”看到多伙农民工围坐在一起,有的情绪激动、言辞激烈;有的牢骚满腹、垂头丧气;甚至有人痛哭流涕、
经了解,眼前的这些农民工是在该县菜园集镇1号村台工地打工的,他们给一个叫李兵的老板签订了外墙保温的分包合同,从2021年4月完工并验收合格,但一直拖欠14名农民工工资共计252660元至今。



早在2016年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了《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草案),(草案)中明确了用人单位主体责任,要求按约定及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 规定建设单位未满足施工所需资金安排的不得开工建设,建立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对拒不支付拖欠工资的可依法申请强制执行,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按照国家要求,农民工的工资,必须要设立专门账户,专款专用。
希望东明县的有关领导能够让他们拿上应得的报酬早日回家过年,每年成千上万的农民工进入城市,辞亲抛家,辛勤工作,为城市发展做出了巨大的贡献。保障农民工劳动报酬权益,关系社会公平正义与和谐稳定,农民工是很淳朴的,走近他们、倾听他们,以情融情,将心比心,把群众反映的事当成自家事,才能把信访工作做得让群众满意。”
(记者:李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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