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侦新法“音轨分析法”的产生背景及应用思考 ——以一起非正常死亡事件处置为例

张强律师 法律咨询 2023-11-20 10:37:21

导读:图像侦查作为当前公安机关侦查办案、服务群众的重要工作手段之一,具有直观展示、客观真实、便捷高效等特点,备受办案民警的青睐。但在某些特定情景下,如关键人物或关键场景未发

图像侦查作为当前公安机关侦查办案、服务群众的重要工作手段之一,具有直观展示、客观真实、便捷高效等特点,备受办案民警的青睐。但在某些特定情景下,如关键人物或关键场景未发生在监控视频中,传统图侦工作思路便难以发挥作用。在一次非正常死亡事件警情处置的死因调查中,笔者结合过往从事新闻视频剪辑工作经验,创新“音轨分析法”作为传统图侦工作的补充手段,为妥善处置提供了关键证据支撑。

一、遭遇一起非正常死亡事件处置难题

2023年6月26日早晨7时50分许,泗洪县公安局经济开发区派出所接110指令称:在辖区某小区28号楼1单元门口,有一名男子摔死了。接警后,值班警力迅速抵达现场,发现在事发地点的单元通道屋檐平台上有一具老年男性的尸体,尸体面部、后脑勺下方有大量血迹,疑似高空坠亡。经法医勘验,确认该人系高空坠落导致颅脑损伤而死亡,且已死亡时间已超过3个小时。

(一)现场勘验情况。经现场勘验,死者体表仅有高空坠落的损伤痕迹,无其他外力造成的伤害特征。同时,事发地点楼梯间的6层至7层间平台有6处脚印、纹路与死者鞋底的花纹相符,西侧墙角靠有一根拐杖、经辨认系死者生前随身携带使用,北侧墙面的窗户上有明显攀爬痕迹。现场无打斗痕迹、无其他人员在场痕迹。

(二)走访调查情况。死者属于“五保户”,生前住在距离事发地点60米处的养老服务中心,并患有多种老年疾病、常年需要住院治疗。经走访发现,其为人较为平和,无各类矛盾纠纷情况,但曾因缺少亲人关爱而向他人表达过轻生念头。

(三)监控分析情况。通过对周边监控的提取校时、勘验分析,发现死者独自拄着拐杖于当日清晨4:12:56离开养老服务中心,4:14:02进入事发小区,4:14:50进入了事发楼栋,随后便消失于监控盲区。至尸体被发现前的3个多小时内,死者未在监控中再次出现。

(四)死因调查难点。在与死者亲属的沟通中,其亲属情绪激动,并提出“死者何时死亡”“死者腿脚不便,坠楼前是否有人帮助”等疑问,且不同意尸检。因此,如何精准的排除疑点成为善后处置的关键所在。但通过之前的相关情况,如依照常规思路,仅能确认死者身亡的大致时间段,无法精准推断死者坠楼时间,也难以准确排除跳楼前后是否有他人提供帮助。因此,常规的图侦工作方法陷入困境。

二、创新“音轨分析法”图侦新法

调查陷入困境后,民警立即转变思路,重点对距离事发地点3米远的2个监控探头开展工作,发现该处摄像头虽然无法反映死者的跳楼过程,但其具备拾音功能,且记录声音连续、完整。根据常识判断,如有重物从高处坠落,理应发出较大声响。但是,如何从长达3个多小时的视频背景音中,快速、准确的找到坠落的声音,又成为巨大的工作难题。因此,民警结合曾经从事视频剪辑工作的经验,临场创新“音轨分析法”,变图侦工作的紧盯“关键帧”为音轨分析的查找“关键峰”,迅速找到破局之路。

第一步,行为声音分析。通过之前对坠楼现场的勘验情况,发现坠楼窗口至尸体位置有约12米的高度差,通过物理知识计算可知,物体(尸体)从该处坠落至地面约需1.2秒。此外,在现场还发现坠楼窗口旁倒有一根金属拐杖,通过现场试验发现该拐杖倒地时会发出清脆声响。于是,合理推测坠楼行为发生前后,应产生两个声音——前一声为拐杖倒地声,声音清脆且音量不会太大;后一声为坠落地面声,声音沉闷且音量较大。

第二步,音轨样本提取。首先,使用视频剪辑软件,对监控视频进行音轨分离,进行可视化显示;而后,对监控的视频画面、伴随的音频声音同步情况进行比对,如发现误差及时校准。调查中,共收集到2个监控点位长达5个小时的8段监控视频,分离音频工作用时不到1分钟。

第三步,音轨波峰标记。首先,对监控视频的音轨图进行查看,找出明显高于环境噪音的峰值部分,并分别进行打点标记;随后,对音轨途中的每个高峰值部分的前后5秒声音进行复听,进一步排除与坠楼事件无关的环境噪音、生产噪音、生活噪音。调查中,共标记高峰值音轨点12处,每处进行3次复听后,耗时不到5分钟。

第四步,重点音轨研判。经过研判,发现在凌晨4:30:20,2个监控探头均记录到一声物品碰撞的清脆响声,1.2秒后又记录到一声重物坠落的沉闷巨响,与之前的行为声音分析结果相符。在对该段音轨波峰的反复研判后,发现朝向坠楼位置的监控探头记录的音量较大,背向坠楼位置的监控探头记录的音量较小,因此进一步印证了声音发生的位置为坠楼的方向。随后,结合之前法医现场勘验的判断,基本确认该段音轨波峰应系死者坠楼时发生,并合理推断死者坠楼时间为4:30:20。

第五步,音画结合反查。围绕上一步的推断,继续对该时点前后的监控视频内容进行反查,未发现死者坠楼前有人跟随至现场、坠楼后有人离开现场的情况。同时,通过对死者的通讯工具的检查,未发现有寻求他人帮助自杀等情况。结合之前现场勘验、走访调查等结果,确认死者系自杀身亡、排除案件嫌疑,全程耗时不足1小时。随后,民警将调查经过、结果通告死者亲属并得到认可,至此调查终结,

三、“音轨分析法”的应用场景及局限分析

在自然环境中,声音具有不可视性的特点。而且,从人体对感知器官的依赖程度而言,声音显然不如画面来的更具直观性、更有吸引力。因此,现有的图侦战法大多将视角聚焦在对于视频画面的深度研判方面,对于伴随视频的同步录音较少关注。然而,当前具备拾音功能的监控探头越来越普及,监控中所记载的声音也理应能够成为传统图侦手段的重要补充。笔者结合前述事件的成功经验,对“音轨分析法”的应用场景进行浅显分析。

(一)前端设备的功能性分析。音轨是声音的图形展示,但必须基于录音载体本身才能实现。只有监控探头本身具有录音功能,且能够完整、连续的记录现场声音,才具备“音轨分析法”适用的前提和基础。如果前端设备本身不具备录音功能,那便显然无法应用“音轨分析法”开展研判。

(二)现场声源的复杂性分析。参照物理学中的“白噪声”概念,视频监控中记录的环境噪音、生活噪音等大多保持在音轨图的较低峰值范围内,一般不具有特殊性、典型性的研判价值。而音轨图的高峰值则意味着巨大声响的发生,必然会引起周边的人或动物产生过激反应。如果现场“白噪声”较为稳定,那么音轨图的高峰值便具有较高的研判价值;反之,“音轨分析法”则难以发挥作用。

(三)现场勘验的科学性分析。声音的产生、传播属于基础物理学范畴,因此要对发声源进行合理评估,而且必须基于科学的计算和分析。如前述事件处置中,民警通过现场勘验、实验计算,掌握了较为客观的比对依据作为“参照系”,才能在后期的音轨研判中准确甄别关键峰值。反之,如没有进行科学比对,而盲目的进行检索,则难以及时发现关键线索。

(四)研判工具的保密性分析。在上述事件的处置中,民警调取的监控视频属互联网监控,本身不具备私密特点和保密要求,因此可以合理的利用非公安内部软件进行研判。但是,如果相关案(事)件现场监控带有保密性质,则必须在内网电脑端,甚至是在相对应密级的电脑端进行研判。

四、“音轨分析法”的发展路径探索

“音轨分析法”作为执法执勤工作中“灵光一闪”的创新做法,其本身显然具有实践性特征和首创性价值,但由于该工作法还缺乏较为扎实的理论支撑及更为广泛的案例印证,因此亟待在后续的工作实践中逐步加以完善。

一是要打造较为规范的声音样本库。从声学角度来看,声音因其发声体的音质不同而定义为不同的“音色”;从物理学角度来看,声音因不同发声体材质的振动频率差异而进行科学分类。但从音轨分析的角度来看,仅需对不同物体材质、不同发声距离进行分类,即可取得较为客观、科学的研判结论。因此,如要进一步完善“音轨分析法”,就要打造一套相对规范、科学的声音样本库,以便于在研判时进行比对分析。

二是要建立科学的音轨研判算法。笔者在试图进行音轨分析的前期,面对诸多的音轨波峰也曾陷入困境——一方面,是难以确定应当纳入重点分析的波峰阙值;另一方面,是难以确定波峰声音与事件关联的可信度。对此,笔者通过对现场勘验情况的比对加以解决。未来,如要对“音轨分析法”进行科学完善,则有必要建立一种科学的音轨研判算法,明确采信、关联的阙值,保证研判结果的科学性、可信度。

三是要开发高效便捷的专业软件工具。回顾前述事件的音轨分析过程,一个高效、易用的专业软件工具必不可少。目前,各类视频剪辑软件大多具备了音轨的提取、分离、显示等功能,但与日益完善的图侦工具相比,还存在时间测算不够精准、音量标准不够直观等短板。而且,如果将音轨分析作为一种研判分析的手段,不仅需要开发符合不同保密等级的软件工具,还势必需要对分析软件的功能进行加强,如:具备发声物体的辨别、发声部位的距离、声音来源的方向等,为进一步提高研判工作效率提供支撑。(泗洪县公安局 侯宝 崔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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