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合同管辖法院,

张强律师 法律咨询 2023-03-04 15:37:55

导读:房屋租赁合同管辖法院,房屋租赁合同管辖,一般以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确定房屋租赁合同纠纷的管辖地,也可由被告户籍地或居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当事人还可以自行协议约定管辖法院,在发生房屋租赁纠纷时根据其在租赁合同中约定的法院提起诉讼。一、房屋租赁合同纠纷管辖地如何确定一般以合同履行

房屋租赁合同管辖法院,

房屋租赁合同管辖,最近不少朋友在找房屋租赁合同管辖的相关介绍,法律界给大家详细的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1、房屋租赁合同管辖法院:

一般以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确定房屋租赁合同纠纷的管辖地,也可由被告户籍地或居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当事人还可以自行协议约定管辖法院,在发生房屋租赁纠纷时根据其在租赁合同中约定的法院提起诉讼。
一、房屋租赁合同纠纷管辖地如何确定
一般以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确定房屋租赁合同纠纷的管辖地,也可由被告户籍地或居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当事人还可以自行协议约定管辖法院,在发生房屋租赁纠纷时根据其在租赁合同中约定的法院提起诉讼。
二、如何确定租赁合同的纠纷管辖
1、租赁纠纷巧码,虽然是以对不动缺宽型产的使用收益为目的的,但依其性质而言,仍然属于债权债务纠纷。虽然,对于不动产纠纷,各国一般都明确为专属管辖。
2、就房屋租赁纠纷的管辖确定问题,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曾于1985年7月24日,向最高人民法院作出请示,请示提出:“最近,本市宣武区法院收到一件房屋承租人请求出租人修缮房屋的起诉,原告肖*志所承租的房屋坐落在宣武区广外椿树街2号,被告即出租人袁*海的户籍和工作地均在贵州省都匀市112厂。
3、宣武区法院按一般地域管辖的原则将案件移转贵州省都匀市法院。都匀市法院认为:房屋在北京,又将案件退回宣武区法院(宣武区法院已受理并趁被告来京出差之际调解结案)。
4、如苗-义诉袁*信收房一案,被告袁*信承租原告苗-义的房屋两间,该房坐落在东城区东四五条北巷4一号,而袁的户籍地和居所地均在朝阳区。
三、各种合同纠纷的管辖情况
1.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如果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当事人双方住所地又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应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2.购销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对交货地点有约定的,以约定的交货地点为合同履行地;没有约定的,依交货方式确定合同履行地:采用送货方式的,以货物送达地为合同履行地;采用自提方式的,以提货地为合同履行地;代办托运或按木材、煤炭送伏猜货办法送货的,以货物发运地为合同履行地。
购销合同的实际履行地点与合同中约定的交货地点不一致的,以实际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
3.加工承揽合同,以加工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但合同中对履行地有约定的除外。
4.财产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以租赁物使用地为合同履行地,但合同中对履行地有约定的除外。
5.补偿贸易合同,以接受投资一方主要义务履行地为合同履行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四条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十五条 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险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三十五条 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2、房屋租赁合同的管辖:

法律主观:

房屋租赁合同的管辖权是:房屋租赁合同一般由合同履行地的人历敏民法院管辖,或由被告户籍地或居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当事人还可以自行协议约定管辖法院,在发生房屋租赁纠纷时根据其在租赁合同中约定的法院提肢氏枝起诉讼。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三条 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四条 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核灶、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总结:以上内容就是针对房屋租赁合同管辖法院,房屋租赁合同管辖的详细介绍,大家可以参考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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