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刑事犯罪对子女有什么影响,刑事案件一般判几年,刑事案件判几年,要综合犯罪行为与犯罪情节等确定根据规定,刑事案件会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具体不同人身自由刑期限如下:1、管制一般判处3个月以上2年以下,数罪并罚不超过3年;2、拘役一般判处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
刑事犯罪一般判几年,最近不少朋友在找刑事案件一般判几年的相关介绍,法律界给大家详细的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1、刑事犯罪对子女有什么影响:
刑事案件判几年,要综合犯罪行为与犯罪情节等确定根据规定,刑事案件会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具体不同人身自由刑期限如下:
1、管制一般判处3个月以上2年以下,数罪并罚不超过3年;
2、拘役一般判处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数罪并罚不超过1年;
3、有期徒刑一般判处6个月以上15年以下,数罪并罚总刑期不满35年的,最高不超过20年,总刑期超过35年的,最高不超过25年;
4、无期徒刑刑期终身。
一、刑事处罚种类有哪些
我国刑法规定的刑罚有主刑和附加型两类。其中主刑有以下五种:
1、管制。期限为3个月以上2年以下,数罪并罚不得超过3年;
2、拘役。期限为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数罪并罚不得超过1年;
3、有期徒刑。期限为6个月以上15年以下,数罪并罚不得超过20年;
4、无期徒刑;
5、死刑。犯罪的时候不满18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
附加刑有以下三种:
1、罚金;
2、剥夺政治权利;
3、没收财产;
4、还有驱逐出境。
二、刑事减刑的规定
1、减刑分为一般减刑与应当减刑;二者适用的关键条件有所不同,所减刑期幅度也不同;
2、“可以”减刑的实质条件是在行刑期间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或者有立功表现,犯罪分子只要具备“悔改表现”与“立功表现”之一者,即可以减刑,并不要求二者必须同时具备。“确有悔改表现”要求同时具有“认真遵守监规”与“接受教育改造”的情形,而“立功表现”侧重于犯罪分子客观方面有利于国家和社会的行为;
3、“应当”减刑的实质条件是具有“重大立功表现”,具体表现本法条已作了列举式规定,其仍然侧重于犯罪分子客观方面有利于国家和社会的行为表现,并不必须要求犯罪分子同时具备“确有悔改表现”。
关于减刑的限度,无期徒刑犯减刑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10年,有期徒刑犯、拘役 犯、管制犯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死缓犯则不少于14年;
综上所述,刑事案件的判刑要根据具体适用的刑罚种类来确定,我国主刑刑罚种类主要有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五种,不同种类的刑罚,期限是不一样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十三条 主刑种类主刑的种类如下:
1.管制;
2.拘役;
3.有期徒刑;
4.无期徒刑;
5.死刑。
第四十二条 拘役的期限 拘役的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
第四十三条 拘役的执行 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
在执行期间,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
第四十四条 拘役刑期的计算和折抵 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2、刑事犯罪判几年:
一、刑事犯罪判几年
1、刑事案件要判几年根据处罚的种类而定。具体如下:
(1)刑事案件一般会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管制一般被判处三个月以上两年以下,拘役被判处一个月到六个月之间,数罪并罚不超过一年;
(2)而有期徒刑一般为六个月到十五年之间,最高不超过三十五年;
(3)无期徒刑则会判刑终身。具体判刑标准要与犯罪分子所犯罪行和承担的刑事责任相适应。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三条
【主刑种类】主刑的种类如下:
(一)管制;
(二)拘役;
(三)有期徒刑;
(四)无期徒刑;
(五)死刑。
二、刑事犯罪的四大构成要件是什么
1、犯罪主体。是指实施犯罪行为的人。每一种犯罪,都必须有犯罪主体,有的犯罪是一个人实施的,犯罪主体就是一人,有的犯罪是数人实施的,犯罪主体就是数人;
2、犯罪的主观方面。是指犯罪主体对其实施的犯罪行为及其结果所具有的心理状态。犯罪主观方面的心理状态有两种,即故意和过失;
3、犯罪的客观方面。是指犯罪行为的具体表现;
4、犯罪客体。是指刑法所保护而被犯罪行为所侵害的社会关系。
总结:以上内容就是针对刑事犯罪对子女有什么影响,刑事案件一般判几年的详细介绍,大家可以参考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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