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超市门口防盗设备,多次偷超市东西价值不多怎么处理,法律分析:多次偷超市东西价值不多要及时报警处理。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如果在二年内对超市东西盗窃三次以上的,是属于刑法中盗窃罪多次盗窃的情形,可以追究刑事责任。二年内盗窃三次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多次盗窃”。非法进入供他人家庭
我经常偷超市里的东西怎么办,最近不少朋友在找多次偷超市东西价值不多怎么处理的相关介绍,法律界给大家详细的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1、超市门口防盗设备:
法律分析:多次偷超市东西价值不多要及时报警处理。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如果在二年内对超市东西盗窃三次以上的,是属于刑法中盗窃罪多次盗窃的情形,可以追究刑事责任。二年内盗窃三次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多次盗窃”。非法进入供他人家庭生活,与外界相对隔离的住所盗窃的,应当认定为“入户盗窃”。携带枪支、爆炸物、管制刀具等国家禁止个人携带的器械盗窃,或者为了实施违法犯罪携带其他足以危害他人人身安全的器械盗窃的,应当认定为“携带凶器盗窃”。在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上盗窃他人随身携带的财物的,应当认定为“扒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2、偷拿超市里的东西怎么处理:
发现偷窃超市物品要及时报警,公安机关根据具体数额确定承担法律责任,对于达到盗窃罪立案标准的予以立案追究刑事责任;不构成犯罪的予以治安行政处罚。
1、《刑法》第二百六十四,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立案标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2013年3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71次会议、2013年3月18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二届检察委员会第1次会议通过)
第一条 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 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2、治安行政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条 治安管理处罚的种类分为:
(一)警告;
(二)罚款;
(三)行政拘留;
(四)吊销公安机关发放的许可证。
第四十九条 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总结:以上内容就是针对超市门口防盗设备,多次偷超市东西价值不多怎么处理的详细介绍,大家可以参考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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